2018年进口免税资格动漫企业名单公布
中经文化产业:文化部网站消息,《文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进口免税资格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根据通知,33家企业获得2018年进口免税资格;有3家企业因为未提出年审申请,其进口免税资格被取消。
文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进口免税资格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36号),文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2017年提出进口免税资格申请和年审的企业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自2018年起获得进口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北京迪生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通过2017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继续获得进口免税资格,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北京万豪天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未提出年审申请,列入2017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不合格名单,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其进口免税资格。
2018年具有进口免税资格的企业应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办产函〔2016〕315号)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合格企业将继续获得下一年度进口免税资格,年审不合格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取消其进口免税资格,不提出年审申请的企业将列入年审不合格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2018年起获得进口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名单
2.2017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合格动漫企业名单
3.2017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不合格动漫企业名单
文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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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成琪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编辑: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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