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责成小学语文教科书把"姥姥"恢复为"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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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还是“姥姥”?上海市教委刚刚发布了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也就上海小学语文教材将“外婆”改“姥姥”一事致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
“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
6月20日,网络舆论关注“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科书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我委了解有关情况后,要求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出版社查清事实,向公众说明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二是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三是要求全市教材编写工作要从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实依法维护作者正当权益。
四是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教材审查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关心。
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材
将“外婆”改“姥姥”一事的致歉
近日,网络舆论关注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科书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一事。上海市教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我们查清事实,迅速整改。
我们认识到,在收录该课文时未与作者沟通;在修改课文时只考虑了识字教学的因素,未征求作者意见,没有充分意识到地方用语习惯,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为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及作者本人表达诚挚歉意。
我们尽快改正,并在今后的教材编写、出版工作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依法切实维护作者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引导,提高教材审读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关心。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8年6月23日
此前,《每日人物》就教材“外婆”改“姥姥”一事进行了采访,这篇课文《打碗碗花》的作者李天芳告诉每日人物,根本问题不在于“外婆”是方言还是口语,“就算它是口语或者方言,那是作者的需要,它应该尊重作者和原著。”
李天芳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上海教育出版社选用《打碗碗花》一文,并未通知其本人,“他们无论如何应该给我打招呼的,这是出版机构最起码的,也是版权法的基本规定。”
李天芳说:改动肯定应该要跟本人打招呼的,至于改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尊重原著就不应该事先不告诉人家,这是基本常识,版权上也有明确规定。何况你改的这个,北方、南方确实有不同的喊法,改动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出版社什么时候选用的、用了多少年,在哪一个范围之内用,全都没有告诉我。
在李天芳看来:外婆改姥姥实在没有必要,改得也不太合适。这个词是无关大雅的事情,改动后和我的文章里所写到的当地的地域特点是不相符的。写的是北方的事情,这毫无疑问。北方的“外婆”也好“姥姥”也好,中国人都能听懂,但是要根据文章自身所处的环境以及大部分读者能接受的程度,语言和文章的内容都是应该由环境来决定的。
好了,外婆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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