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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这辈子究竟挣了多少钱?

陈明远 新读写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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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要紧的。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
——鲁迅
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有平均每年相当于2009年人民币34万元、每月人民币2万—4万元的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
——陈明远

鲁迅这辈子挣了多少钱?

文 | 陈明远

      从小就在语文课上学习鲁迅。

      老师说:“鲁迅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

      在青少年的心目中,他身着朴素的中式长衫,再冷的冬天也不戴手套、围巾,一年四季穿一双黑帆布面胶底鞋。头发乱蓬蓬,很长也不剃。

      听老师说:国际友人史沫特莱邀请鲁迅在大饭店吃饭,西仔竟然看鲁迅衣衫朴素而不准他进门!

      许多回忆录记载:鲁迅虽然生活俭朴,却节省很多钱支援革命。



      “史无前例”时代,25岁的我,从中国科学院被押送到劳改农场。不发工资,每月仅15元人民币的最低生活费。人拉犁、扛石料,干牛马活、吃猪狗食之余,还是改不掉老九的臭毛病:一到休息时瞪着双眼就想看书。幸好农场还有一套《鲁迅全集》,这是作为革命文献发下来给群众轮流自学的。

      我这个“专政对象”,当然在传阅“革命文献”方面最靠边站。《鲁迅全集》前几卷精彩的部分,如《呐喊》《彷徨》等,都被“内部矛盾处理”的别人抢去看了,连《两地书》《集外集拾遗》都轮不到我,读书预备队排得挺长挺长……只有那上、下两册簇新精装的《鲁迅日记(1912—1936)》,谁都是翻了翻也不愿过目的,扔在角落里。

      好吧,我就在冷而又冷的角落,自学这冷而又冷的《鲁迅日记》吧。



      沉沉的两大本,厚厚的千余页。那是多么枯燥、琐碎、繁复、乏味的流水账啊!

      记得鲁迅自己描述过:
      我的日记……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例如:二月二日晴,得A信;B来。三月三日雨,收C校薪水X圆……尤其是……薪水,收到何年何月的几成几了,零零星星,总是记不清楚,必须有一笔账,以便检查……

      百无聊赖之际想:好罢,我正好是学数学出身的,就来查查鲁迅的账罢。“中国文化人经济状况”的自选研究课题,原来是这样开始的。

      首先注意到鲁迅每年都买很多很多书,每年日记后面都专门附有一篇长长的“书账”。

      1912年5月鲁迅抵达北京,到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病逝,在24年又5个月的漫长岁月里,鲁迅一共记载了25篇书账(每本日记一篇),共计购书9600册,及古碑、刻石、画像等拓片6900百张,真是洋洋大观!

      一看书名就像翻开菜谱一样:那都是很好的书,其中有许多很珍贵的书!这是我最羡慕的!

      鲁迅爱逛琉璃厂、淘古物字画,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时就雇用女工和车夫;后期在上海住大陆新村三层楼房,他和许广平、幼子海婴三人更雇有两个女佣,晚年全家经常乘出租车看电影、兜风、赴宴席……但那么大的开销,得需要多少钱啊?

      中国文化人,一向出于清高“耻言钱”或出于隐私“讳言钱”,然而我在牛棚里,没有钱,才懂得钱的重要性。鲁迅1923年曾向我们的祖父母一辈人(那时都是莘莘学子)作过“娜拉走后怎样”的报告。一针见血地挑明——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61页)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呢?

      没有人精确统计过。

      太费事了!

      只有像我这样的傻瓜,才干这样的傻事。

      我庆幸“十年浩劫”没有白过,收获之一就是算清了鲁迅24年又5个月,即8000多天的账。按照鲁迅在日记中的自述,他的收入(如果没有遗漏的话)来自下列四方面:

1、公务员收入

      民国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14年之多;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他的名义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贴60银圆;8-9月,每月“半俸”125银圆;10月后定薪俸220银圆。

      1913年2月后薪俸240银圆,12月后仅有九成即216银圆。

      1914年8月薪俸增为280银圆。

      1916年3月后增为300银圆。

      1924年1月(民国十三年1月)重缮之《社会教育司职员表》载有周树人应得四等三级“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银圆。但是20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200银圆左右。


2、教学收入

      “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供职教育部以外,还先后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兼课,时间长达6年(1920—1926)。

      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聘请,兼任北大国文系讲师,同时又兼任高等师范学校(后为北京师范大学)讲师,每周各一小时,讲授《中国小说史》,月薪各18圆,共36圆大洋。

      鲁迅兼职的其他六所学校是:世界语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5圆)、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3圆5角)、中国大学(1925年,月薪10圆)、黎明高中(1925年,月薪6圆)、大中公学(短期),另有一处“集成国际语”学校是义务讲课。

      但当时北京各校经常拖欠薪金。从1921年4月以后《鲁迅日记》才有“往高师校(北京高等师范)取薪水”的记录,9月以后才有“往(北京)大学取薪水”的记录。

      1921年《鲁迅日记》载收入讲课费52圆(并非全部);1922年日记缺失;1923年《鲁迅日记》载收入讲课费129圆;1924年《鲁迅日记》载收入讲课费8085圆;1925年《鲁迅日记》载收入讲课费7283圆。期间他去西安讲学一个星期,得讲学费300圆大洋。

      1924年在鲁迅的经济生活中是一个转折点:在他的年收入构成中,第一次出现了本职收入(教育部薪水)少于业余收入(讲课费及稿酬、版税)的情况。业余讲课和写作收入占59%,超过一半;而本职收入仅占41%,也就是不到一半。

      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由林语堂推荐专任厦大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国币400圆;1927年2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受聘担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国币500圆。

3、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

      从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整整4年又1个月中,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圆大洋(1929年1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由大学院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计14700圆大洋,折合黄金490两。


4、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07—1908年曾有《人之历史》等多篇论文在东京《河南》杂志发表,稿酬约为千字2银圆大洋,共约得100银圆;他和二弟周作人一起翻译外国小说也得到200银圆左右的稿酬,主要贴补家用。

      但是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小说、诗歌、论文、杂感,都是不计稿酬的无私奉献(详见下文)。到1923年他的日记中才开始有收入稿酬的记载。

      后期鲁迅在上海(除了领取大学院津贴以外)主要以“卖文为生”,也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生活。

      一开始北新书局每月支付给鲁迅的版税是国币100圆和《奔流》杂志编辑费100圆;他在报刊发表文章的稿酬为千字5—15圆,鲁迅每月收入至少500圆,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但是北新书局经理克扣大笔版税,1929年8月鲁迅找律师与之谈判,维护了自己的著作权,索回2万多圆应得版税,合2009年人民币140多万元(详见后文)。

      到1932年“大学院”津贴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成为鲁迅的最重要经济来源。


      我统计的结果:1912年春至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大约41000圆(其内1922年日记残缺,为估计数),月平均245圆;1926年夏至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期间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5000圆,月平均417圆;1927年秋至1936年,在上海期间,他共收入国币(法币)75278圆4角1分,月平均697圆。

      鲁迅时代银圆(银洋或国币兑换券)的购买力:

      从1912年到1936年,国内的物价是基本稳定的,升降平缓、浮动不大。以基本生活用品的购买力计算——

      1901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73元,2009年人民币146元;

      1912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50元,2009年人民币100元;

      1921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44元,2009年人民币88元;

      1925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8元,2009年人民币76元;

      1930年国币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5元,2009年人民币70元;

      1936年法币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0元,2009年人民币60元。


      鲁迅24年间收入的银圆,相当于如今多少钱?

      那么,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鲁迅24年间的收入相当于今天人民币多少钱呢?根据历史资料换算,1912年1圆银洋约合人民币1995年50元、2009年100元,1927年1圆国币约合人民币1995年35元、2009年70元;1936年1圆法币约合人民币1995年30元、2009年60元。由此可以计算鲁迅历年收入对于日常生活用品的实际购买力,给出一个比较符合真相的描述。

      也就是说:

      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164万元、2009年328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9000多元、2009年人民币近2万元。

      中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17.5万元、2009年35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1.4万多元、2009年3万元。

      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9年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226万元、2009年452万元以上,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2万元、2009年4万元左右。

      若不计入1922年的收入(日记缺失)则23年间共收入1198733圆,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408万元、2009年816万元以上。

      从公务员到自由撰稿人,他完全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了“官”的威势、摆脱了“商”的羁绊。值得注意的是,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

      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

      鲁迅的收入,除了足以保证全家(包括母亲等)的中等水平生活费以外,还有富余;他为了写作、译述、教学、研究等购置的图书就达到16万多册(幅),24年中共计耗资13万多银圆,相当于1995年45多万元、2009年90多万元人民币,占其总收入的九分之一左右。

      然而,他有了那么多的金钱之后,却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始终保持勤俭奋斗的本色。

      我在牛棚里算清了鲁迅一生的经济账目,才睁开眼睛看清:离开了钱的鲁迅,不是完整的鲁迅,更不是真正的鲁迅。



      后来,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我又两次按照《鲁迅日记》和相关资料做了反复验算核实,得出了大致准确的数据。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鲁迅以他的脑力劳动所得,总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408万元、2009年816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他受之无愧。

      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有平均每年相当于2009年人民币34万元、每月人民币2万—4万元的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

      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

      【本文节选自《鲁迅时代何以为生》,作者:  陈明远, 陕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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