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维护追逐“美国梦”华人的最大利益
用法律,维护追逐“美国梦”华人的最大利益
——专访美国华明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华明胜(Scott Warmuth)
(本文原载于《留学》杂志2018年10月20号刊,总第114期)
记者_孟蕾
编辑_李丹
供图_华明胜
开办35年来,华明胜律师事务所接手过无数华人的法律案件。而这些案件,也从侧面反应出华人在美国生活的另一面。
华人是否找到了自己的“美国梦”?
张三坐在自己的小杂货店里,点了一支烟,垂着头,叹气。这是他从广东来到美国的第十五年,当初的“美国梦”早已忘记了模样。小杂货店里灯光昏暗,空间紧凑,杂乱无章地堆放着各类小商品,货架上生了一层灰。他拖着半瘸的左腿倚着门框,望着华人街上的拥挤和嘈杂,想象着如果不是当年打黑工时砸断了腿,兴许他在关店之后还可以去开Uber,换一个宽敞些的房子。
“顺兴小吃”的王阿姨是江苏人,在唐人街上开了个小吃店卖烧麦和酒酿小圆子。警察来唐人街,在王阿姨看来已经是家常便饭,锅碗瓢盆砸在地板上的声音,王阿姨已经听了很多年。
华人在美国生活、工作受到伤害的故事,并不少见。在华人移居美国200多年的历史潮流里,张三和王阿姨的故事仅仅是两个小小的剪影。
上世纪80年代的移民,大多通过劳务输出的形式来到美国。他们没有太多的文化,语言不通,受到伤害也无处维权,对于他们来说“美国梦”好像越来越远了。可是背井离乡这么多年,倘若离开美国,他们又能去到哪里?
这所有华人在美国生活的痼疾都被一个美国白人看在眼里,并试图做出改变。
他就是华明胜,美国知名华人律所—华明胜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
1983年,华明胜从美国圣地亚哥法学院毕业,并于同年取得加州律师执照,正式成为一名律师。开办律所35年来,他始终秉承着用法律维护海外华人最大权益的原则,通过自己和律所律师的努力,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华明胜在接受《留学》专访时说:
我们80%的客户都是华人,这些客户都是口口相传过来的。每帮助一个人拿到绿卡,看到他们家人团聚;每为一个受到人身伤害的华人,争取到最大的补偿;每为一个面临刑事诉讼的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都能让我收获满满的成就感。这些成就感和幸福感,是推动我们律所前进的最大动力。
美国移民条件愈加苛刻
申请者需谨慎再谨慎
凌晨三点,丹纽走进美国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Shake Shack,要了一份蘑菇汉堡配芝士薯条。菲律宾裔男子准备的时候,丹纽去冰箱拿了一瓶Diet Coke。菲律宾裔男子边把端盘递给丹纽,边说,Diet Coke并不是真正的diet, Coke里的非糖物质,到身体里还是会转化成糖。然而,丹纽还是选了Diet Coke,只因为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安慰。
10月份的美国夜中,已是微凉,丹纽却在这样一家Shake Shack店里,表情漠然,不愿回“家”。这是熟悉的所有海外华人的落寞,始终的“外围感”,像有一层看不见的纱一般而无法逾越。在还没来美国之前,丹纽把没有成功移民看成一种失败。而如今正在等待申请L-1的丹纽,这种落寞的诉说却被认为是无病呻吟。当初拿着商务签证(B-1)被派遣来到美国分公司开展业务,并留在美国转L-1签证,身为高管的丹纽L-1申请之路却没有他的事业那样顺利,或许他可能面临着被递解出境的困局。
“丹纽的案例很常见,尤其是在愈加严格的移民背景下。”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说L-1跨国公司高管签证的审核更加严格,在这个案例中,丹纽拿着只有6个月的商务签证来到美国转身份,很有可能L-1签证还没有申请下来,6个月就过期了。这样不仅会面临被递解出境的困局,还会让移民局认为丹纽有签证欺诈的嫌疑。
“在这个案例中,丹纽被拒签的主要原因是其不符合移民局规定的 L-1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进一步对案例做出了分析。在移民局看来,所谓的高管不能通过印发名片上的职务来判断,而是通过申请人的实际管辖情况,即公司的组织结构来看,高管必须管辖一些有专业技能的部门经理。
华明胜律所有很多成功办理L-1签证的案例,根据我们以往的成功经验来看,关于如何证明高管的定义,我们建议申请人满足以下几点。
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解释说,第一,在公司人员架构的建设上至少要有三层的公司组织结构;第二,在提交商业计划时,尽可能地去突出身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宏观管理的工作性质,让移民局体察到派遣申请人来到美国后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实有所改观;第三,无论是在中国总公司还是美国分公司,作为高管都应对其管辖的下属员工工作情况和学历情况十分清楚,并向移民局陈述管辖范围的广阔性和职务的重要性,毕竟下属的素质越高,就越能体现申请人的高管地位。
自特朗普成为总统以来,美国的移民政策不断收紧,在过去的每一个月,似乎都能听到与美国移民政策有关的新闻。就在10月10号,美国政府又公布了《拒绝入境公共负担因素》新规,首次将领取福利作为是否批准绿卡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此一来申请者领福利拿绿卡的难度增加。移民政策频频出新规、改旧约,特朗普在兑现他竞选时的承诺,而在此影响下,美国移民政策收紧、条件变得愈加严苛。在严苛的大环境下,华明胜律所建议申请者需谨慎再谨慎,别犯错,严格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提交材料,如实陈述自身情况,同时申请者自身也要担起责任,多问、多看、多了解移民政策的实时动态。
就目前环境来看,华明胜律所建议所有想要在美国转换身份的申请者,在美国境外等待签证,而不要在美国境内随便转换身份。如果转换身份不成功,在美国境内的申请者可能会被递解出境,被递解出境后也会面临永远无法入境或者3年到10年无法入境的情况。
以现在美国移民局把控较严的L-1跨国公司高管签证为例,以往有人通过商务、旅游签证入境,然后在美国直接申请L-1以转换身份,在转换申请顺利批准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直接留在美国用L-1身份进行工作。而自10月1日开始,在美国转换身份不成功的话,可能马上就被会被递解出境。
不同身份享受到的权利不尽相同
绿卡申请人须有近乎完美的背景
拥有绿卡就意味着移民可以在美国长期居住下去,但是绿卡与公民身份仍然有着很大的不同。据华明胜律所的律师介绍,不同的身份扮演不同的“角色”。长期居住身份(非移民签证)只能按照移民局的规定要求去做,学生签证就只能读书,工作签证就只能在这家公司工作,不能随便换公司也不能创业。而永久居民身份(绿卡)就相对自由了,想读书就读书,想工作就工作,换工作也不受限制,自己开公司也可以,可以做自己希望做的事情。
虽然同是永久居民的身份,但绿卡跟公民的身份又有很大的不同。绿卡是一个行政区域的概念,只能证明你是这个区域的居民,而不是公民。绿卡持有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身份则是政治概念,可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此外,美国公民可以担任政府的公务员,绿卡持有者则不能在政府部门工作。
而在申请移民的权利上,美国绿卡只能为自己的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绿卡,公民则可以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已婚和未婚)申请身份。这也就是很多绿卡持有者想要转公民的最大原因:他们也想为自己的亲人申请身份。
对于在美国的福利,公民和绿卡依然是有区别的。在美国的一些州,医疗、教育等福利由于资金有限,州政府肯定先会分配给公民而非持有绿卡的居民。此外,公民身份相对绿卡来说更加稳定和长久,绿卡持有者可能护因各种原因随时被没收绿卡,但公民身份除非涉嫌国籍身份造假,很少被会移民局取缔。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出境最好不要超过半年,不然就有被没收的风险。而公民则没有这样严苛的规定,在国外待10年回来也照样是美国公民。
休斯顿的王先生正是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拥有美国绿卡已经十多年,今年,他想为自己的双亲申请身份,决定从永久居民申请为公民,但当他申请时被告知,等待时间延长了10个月。
据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解释,特朗普上台后,在入籍申请的具体要求上没有什么变化。但就目前的审查情况来看,似乎有一种“秋后算账”的感觉。在审核绿卡申请人过去的背景上严格了很多,也就是说如何取得绿卡的过程在入籍时就把控的非常严苛,这就是近乎完美无瑕疵的背景要求。
对于政治庇护、与公民结婚取得的绿卡,尤其是拿过美国政府福利的申请人,移民官会去审查政治庇护时有没有存在不实的情况,与公民结婚后的婚姻关系是否维系。如果一旦审查出问题,不仅取消申请资格,居民的绿卡身份也会被吊销。这些都与特朗普政府考虑到防止恐怖袭击、挑选优质申请者入籍,减轻美国政府的“公众负担”,“肃清”美国移民文化和氛围有关。
移民局发布新的政策备忘录
缺少材料或被直接拒绝
2018年7月,美国移民局发布一份政策备忘录,如果申请人首次申请提交的材料中缺少必要材料或者材料未能证明其符合申请资格时,移民官可直接拒绝这份申请。这则新规定,表明首次提交时就应该准备齐全所有材料,这就给移民申请人带来巨大压力。
“新的政策备忘录让移民官拥有自由裁量权,即给申请人补件的机会或者拒绝申请。目前大家对政策备忘录还是观望的状态,观望移民官自由裁量权的权利到底有多大,权利的层次和力度有多大。”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这样解读新的政策备忘录。
该政策备忘录针对所有身份转换的申请,包括H-1B、绿卡和公民申请,这就给所有申请人在DIY申请资料时增加了难度。举个例子,申请亲属移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美国就需要递交2个部分的申请,分别是I-130和调整身份I-485(里面包含担保书I-864),这所有的文件现在需要一起提交。
在政策备忘录实施前,如果担保书I-864没有提交,移民局会发送一份补充文件要求,只补充担保书即可。但现在情况不同,移民局有可能会直接拒绝此份申请,导致申请人要重新提交485申请。每份485申请提交的费用为1225美金,这就导致了程序的重复性和额外的支付成本。
当申请人DIY申请资料时,需要严格按照移民局的必要要求去准备。如果遇到材料要求比较笼统时,就需要申请人多加了解或者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来完成申请,减少损失。
一篇檄文引发留美争议
MBA成被拒签可能性最大的一个专业
2017年10月,一篇题为《如果我没资格留在美国,谁会有呢?》的短文在纽约时报豋出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学生和家长纷纷在微博下面留言,各大自媒体平台更是拿它作为当日推文的头条。
来自中国的留学生Frida Yu 拥有高学历:在中国政法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在香港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三年前她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MBA,目前已毕业。在2017年4月H-1B中签后,她被两次要求补件。最终她的H-1B申请在10月被拒,必须在60天内离境。百般无奈下,Frida Yu在纽约时报发文披露自己的经历,在华人圈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这个案例里面有很多具体信息没有披露出来,所以律所也只是根据已有信息作出初步的分析。”华明胜律所的律师说。首先,要明确申请H-1B最为关键的一点是什么。申请人除了申请的职位要与其专业直接挂钩之外,更应证明这个职位必须要聘用本科以上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此工作,一般人是不能胜任的,这是极为核心的一点,毕竟特朗普政府是希望更多能够推动美国社会发展的移民来到美国。
从文中提供的背景信息中得知, Frida Yu在中国政法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在香港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这些学习和工作经历不会给其申请H-1B加分,因为美国的法律体系与Frida Yu学到的法律完全不同。况且, Frida Yu后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MBA,也与法律毫无关系,就这些资料可估计,Frida Yu并不是拿着法律学习者或者从业者的身份去申请H-1B的,那么她只能假设她拿着MBA的身份去申请。如果申请的H-1B职位与其MBA的科目有关,并且证明必须聘用学习过MBA的人才能胜任该职位,那么获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没有,那么可能性就比较小。虽然Frida Yu在斯坦福读MBA,但是移民局关注的点也只是申请人学习的专业MBA,与斯坦福大学是否是世界名校并无关系。
众所周知,MBA更像是一个“万金油”专业,因此相比较理工科来说,MBA很难体现其专业程度,MBA与很多行业或者职位都可以匹配起来,缺乏“不可替代”性。比如学习计算机的申请人,在美国只能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这样以来所学专业和申请的工作就可以1对1(点对点)地匹配起来,工作的专业程度也比较高。而学习MBA的申请人既可以从事计算机领域的财务分析,还可以到建筑工程的财务分析领域工作,专业和工作是1对多(点对面)地匹配起来,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MBA的专业性。根据以往经验来看,MBA是在所有专业里,被拒签可能性最大的一个。
另一方面,移民局有可能认为Frida Yu要申请H-1B的职位,根本不需要雇佣一个MBA学位的人,这个职位雇佣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本科生也能够胜任。以上这些原因,都有可能导致Frida Yu被拒签。
总的看来,面对越来越复杂和严峻的移民形势,申请人在提出各类签证和移民申请时应当更加谨慎,必要时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为案件申请提供指导。华明胜律师事务所成立35年,目前已在世界范围内开设10家分所,其中八家分所设立于美国加州,分别位于工业市(总部)、圣盖博市、洛杉矶市(中国城)、河滨市、圣地亚哥市、贝克斯菲尔德市、萨克拉门托市(沙加缅度市)和圣何塞市。另外两家办事处设立于中国,分别位于北京和广州。目前第十一家分所正在筹划中,将在不久后落户于尔湾市。
(本文故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当事人情况已做匿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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