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珠海这些人注意!你们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了!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疗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于6月2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的通知》(珠医保〔2019〕30号)。
自2019年7月1日起珠海市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
城乡居民人均财政补贴和
个人筹资标准同步提高40元/年。
调整后,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410元/年,人均财政补贴标准590元/年。
各位参保人: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我市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医保费(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以下简称医保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
(二)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410元/年。
(三)市外户籍珠海失业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1000元/年。
二、2019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的学生,需携带下列资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窗口办理续保手续:
(一)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须学校审核并盖章)。
三、请参保人(监护人)尽快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以便扣缴新社保年度医保费。参保人也可到市税务部门前台刷卡缴费,或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自助缴费(市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如因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2019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将从2019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并从2019年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四、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家庭登记备案的手机号码或缴费账户有变更的,请及时到原参保的居(村)委会办理变更家庭信息手续;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人登记备案的手机号码或缴费账户有变更的,请及时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或前往所属居(村)委会、或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五、参保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查询参保情况和缴费账户情况,并可在2019年7月25日后查询扣费结果。
保险费扣缴后,
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呢?
不急不急,
小编马上为您一一说来: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全民医保一体化工作列为该年十件民生实事之首,出台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我市各类群体的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实行全民医保“六统一”,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均等化,所有参保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目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72万元。
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门诊统筹、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等待遇)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自费项目补偿),详见《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一览表》。
缴费提高的同时,待遇也有提高:
自2019年1月1日起,
参保人补充医疗保险自付部分补偿、
高额费用补偿、
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的
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0%,
其中困难群体补充医疗保险
自付部分补偿、高额费用补偿的支付比例
由80%提高至90%。
自2019年7月1日起,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中额费用
门诊病种的药品目录按照
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的范围执行,
意味着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中
3000余个药品
(除外个别仅限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
支付的药品)均纳入了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的支付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惊喜吧,
不高的缴费却可以享受这么多待遇!
可是有些参保人还是不明白待遇怎么计算,
尤其是住院待遇。
没关系,小编这就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例如:张某某,以居民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年,不幸罹患急性胰腺炎,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由于病情危重,住院实际费用达到62万元,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为60万元(没有使用单价超2000元的一次性材料),待遇计算如下:
(一)基本医保支付:(400000-1000)*90%=359100元
(二)补充医保支付:
1.自付部分补偿:(400000-1000-359100-10000)*80%=23920元
2.高额费用补偿:200000*80%=160000元
(三)医保支付合计:359100+23920+160000=543020元。
当然每次住院会使用到各种各样的治疗手段、药物和医用耗材,所以住院实际支付比例会有较大差异,因病情而异。
好了,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解释到这,
快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吧!
来源 | 珠海医保
责任编辑 | 陈国幸 何锬坡
编辑 | 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