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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珠海这些补贴常年受理申请!事关高龄老人、困难人员...

近期,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珠海市本级《2020年涉企和个人财政资金补贴清单目录》。

据悉,该清单目录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中有哪些补贴是可常年受理的?

补贴金额及发放标准多少?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

有关困难人员、高龄老人、孤儿等群体

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符合条件的快申请!

01

临时救助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02

补贴金额

2019年全市支出185.2万元。

03

补贴标准

临时救助应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合理划定救助层次,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04

申领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本市居住或就业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居住地低保标准1.5 倍,且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05

申领方式

自愿申请。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人(申请人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珠海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4、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及清单、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与临时救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人(申请人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向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珠海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及清单、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与临时救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06

联系方式

0756-2311319


02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


01

政策依据

1.关于规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珠民〔2016〕60号);

2.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珠民〔2019〕134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市级预算金额1400万元。

03

补贴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04

申领条件

1.珠海市户籍;

2.年满80周岁。

05

申领方式

1.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填写《珠海市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

2.可登陆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线上申请高龄津贴,线上申请可委托近亲属代理。

06

联系方式

0756-2311916。


0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01

政策依据

1.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

2.关于做好孤儿供养工作的通知(珠民〔2014〕141号);

3.关于建立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珠民〔2015〕167号);

4.关于调整我市2019年户籍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珠民〔2019〕101号)。

02

补贴金额

2019年实际补贴431.39万元。

03

补贴标准

现行标准为1982元/人/月,每年根据省的标准和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

04

申领条件

1.珠海市户籍;

2.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4.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可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执行。

05

申领方式

1.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由所在福利机构向所属民政局提出申请;

2.社会散居孤儿由监护人或本人(年满18周岁且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向孤儿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

06

联系方式

0756-2311916。


04

珠海生态安葬补贴


01

政策依据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的通知》(珠民〔2019〕78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预算4万元。

03

补贴标准

海葬:按每具骨灰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04

申领条件

申请参加我市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的丧属,且逝者生前为珠海市户籍居民。

05

申领方式

申请人向实施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单位填写《珠海市骨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三)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四)生态安葬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开户名与申请人姓名相同的银行帐号复印件。

06

补贴期限

2019年-2024年。

07

联系方式

0756-2311162。

来源 | 珠海政府网制作,素材来源于珠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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