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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事关公共停车场和公租房等热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这样说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11月13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甦通过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围绕"做实做细做优住建工作,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这一主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小编整理了些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网友提问】我家是在老旧小区里的,现在还在用着瓶装煤气,请问什么时候能用上管道天然气?

彭甦普及管道燃气工作与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进一步提升管道燃气普及率能让市民群众有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高度重视推广使用、加快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连续两年(2018、2019年)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市民生实事,2020年继续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


自2016年出台《珠海市普及管道天然气建设工作方案》以来,通过市、区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免费为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的老旧小区加建管道燃气设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超过14万户老旧小区住宅户外公共燃气管道加建工作,全市管道燃气居民规模用户已达49万户;全市供气管道已超过800公里,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基本覆盖并初步形成天然气城市输配系统,市政燃气管网已基本通达各大工业园区,新建住宅小区全面配套使用管道天然气。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持续推进市政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持续推进加建管道燃气设施工作,进一步推广普及管道天然气,提高使用覆盖率,让更多的市民群众用上更加安全的管道燃气。



【网友提问】我是珠海人,目前孩子还在上学,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请问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彭甦: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公租房类别分别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困难家庭类及异地务工人员6个类别。具体要根据户籍情况、家庭人均收入标准、在本市有无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等进行判定。比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个类别,符合以下几个方面就可以申请了: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目前是月人均1650元)。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此外,这位网友也可以登录网站:“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或者在手机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查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获取公租房保障资格。



【网友提问】由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购买者相应会存在一定的顾虑,请问贵局针对购房者可提供哪些保障措施?

彭甦:作为住建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经建设了珠海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该平台于2017年11月启动建设,2018年8月已在香洲区试点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7月推广到了全市应用。平台包括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对外)、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系统、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房地产监测预警系统,整合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有的房地产相关信息化系统(如预售系统、价格备案系统、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等),同时与不动产相关系统以及29家银行实现了无缝对接。


通过这个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可以进一步提升购房者自己的保障力度。一个是,能够无缝对接银行系统监管账户流水数据,确保交易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转移。第二个方面,能够强化房地产交易过程管控,强化交易资金事中事后过程性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此外,通过该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全国首创了“三码”公示模式,进一步加大了对中介机构诚信经营的规范力度,平台推行一房一码,实现信息公开、房源核验,有效避免虚假房源;同时实行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建立了中介机构诚信档案,惩戒违规房地产中介公司不规范经营,优化了市场信用环境,从而有效保障了买卖双方利益。



【网友提问】珠海市现在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请问住建局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


彭甦: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垃圾分类工作上主要是是负责垃圾分类终端设施建设。据统计,我市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约3000吨,垃圾围城问题越来越严重。近年来,为破解“垃圾围城”危机,我市坚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科学规划,超前布局,持续加大投入,高标准推进建设。从2011年起我市城乡原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一直保持100%,2020年7月,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二期建成并运行,这标志着我市已全面实现城乡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目标。


此外,为配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在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一期工程(300吨/日、地沟油30吨/日)和家庭厨余垃圾处理一期工程(500吨/日)建设,这两个项目都计划2021年基本建成并调试运行。



【网友提问您好,听说珠海正建设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请问该平台目前进展如何?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哪些便捷?对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有什么影响?


彭甦: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无疑是服务广大市民安居,增强民生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经开展了珠海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的前期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工作。该系统为汇集电子投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一体的综合性民生服务平台。


今年7月1日起,已经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电子投票和招投标系统,8月1日起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托珠海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10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启动了物业管理信用体系运行板块,开创“极简模式”,对备案工作进行环节上再精简、流程上再优化,实现全流程“零门槛”“零费用”“零跑动”。

目前平台已经全面投入使用,这为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的选举、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等共同决策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通过物业管理“大数据”,更加准确地了解和分析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需求,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处置,避免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降低行政监管成本,营造良好监管环境。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开展投票系统的宣传、培训、试点工作,大力推广业主大会采用电子投票形式,提高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决策效率。



【网友提问】作为珠海的一名市民,我比较关心我市民生实事“兴建一批公共停车场”,请问现在进展如何?

彭甦:今年市政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完成“兴建一批停车场,新增各类停车位5000个以上”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统筹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截至10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建设各类可提供公共服务的停车位约8000个。

二是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编制工作。

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了《珠海市东部城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已于10月16日批准实施。该规划力求利用东部城区有限的空间资源,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局部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该规划寻找到尚可利用的边角公共地块,共规划公共立体停车设施47处(其中绿地16处),预计可提供公共停车位9185个,其中机械式公共立体停车设施10处,共可提供公共停车位1960个;自走式公共立体停车设施37处,共可提供公共停车位7225个。

四是组织开展香洲区柠溪路、紫荆路交汇处工商大厦侧立体停车楼概念性方案设计,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该概念性方案,华发集团已办理所在地块控规调整并积极开展建设前期工作。



【网友提问】2015年我在香洲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近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问房屋保修年限是多少?保修工作应该联系谁?

彭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单位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牵头单位,应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对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应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按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做好保修工作。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由房屋所有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施工单位实施质量保修。


上述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

大家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留言给小编哦!


来源 | 珠海政府网,素材来源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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