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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2500万元扶持金!珠海这些资金申报事关您的钱袋子

最新一期热点申报来啦!
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申报条件吧!


本期热点申报:




2021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申报


珠海市2021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申报


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文化和科技融合”重大专项申报


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申报


2021年度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


2021年珠海市内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


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新品遴选工作(第一批)申报




1

3月3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的通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申报对象

本市餐饮行业企业,开办有烹饪培训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在珠高校、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可申报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粤菜技能大师依托上述各类载体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可申报市级“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工作室。粤菜高级技师等技师以本市餐饮行业企业、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可申报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已被认定为省、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

经费资助

被认定的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被认定的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金分五年期发放,首期发放30万元,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被认定的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金分五年期发放,首期发放10万元,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资助经费需严格按照相关支出范围和管理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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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月30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申报珠海市2021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8:00。


申报范围

(一)市内

1.“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

2.“菜篮子”产品配送平台。

3.“菜篮子”品牌建设示范企业。

(二)市外(对口帮扶地区)

“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

扶持内容

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按认定规模分类别、分档次、分年度对土地租金、保险保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扶持,按最高档次计算,一个申请单位每个申报年度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


此外,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基地、企业还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对于市外对口帮扶地区“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珠海市按相关程序核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最高档认定扶持金不超过50万元,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市外基地也可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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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月29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文化和科技融合”重大专项的通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6日17:00时。


申报内容

该申报项目共设置两个专题7个研究方向,拟支持不超过10项,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应用实施须在广东省内,项目实施周期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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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高端文化装备研发及应用(20210101)

项目1:5G超低延时超高清视频编解码芯片研发及应用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项。


项目2:AVS超高清视频云转码平台研发及应用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项。


项目3:现代影视虚拟制作及预演系统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4:粤港澳大湾区文化IP智能创作与呈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5: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出版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项。


专题二:文化和科技融合场景应用及示范(20210102)

项目1:岭南教育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2:长征文化沉浸式体验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支持强度: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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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月17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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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月24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18:00


资助方式及资金用途

对初次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具体分A、B、C三类:

(一)A类:建站时与3名及以上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50万元资助。

(二)B类:建站时与2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00万元资助。

(三)C类:建站时与1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80万元资助。

建站资助经费用于院士工作站的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补助,由建站单位自行统筹安排使用,专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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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月25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内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2021年)申报指南》,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3日。

支持方向、标准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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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商贸企业零售额实现增长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2020年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5000万元以上(均以市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零售额同比增长5000万元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增长1亿元(含)以上的,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2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对商贸企业达到限额以上规模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在支持时间内达到限额以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的限额以上企业名单为准。

(2)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2、扶持标准

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31日


(三)对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制造业企业成立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公司(含分支机构),并按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

2、扶持标准

按其成立首年零售额总量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成立首年:以成立之日起12个月)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对制造业企业成立的销售公司实现增长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制造业企业在2018年-2019年成立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公司(含分支机构),并按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

(2)次年和第3年零售额增速分别达到10%以上。

(3)本条奖励不可与“(一)支持商贸企业零售额实现增长”重复申报。

2、扶持标准

对次年零售额同比增长10%-15%(含15%)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5%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第3年零售额同比增长10%-15%(含15%)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5%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3、支持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对开展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含步行街、美食街)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经营的商业街区(含步行街、美食街)项目,纯步行长度200米(含)以上,且步行街商业经营面积达30000平方米(含)以上。

(2)申报单位根据商务部《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商流通字〔2019〕8号)要求在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等六方面进行综合建设投入,并承诺配合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上报有关数据采集、信息报送工作。

2、扶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在支持时间内开展改造提升相关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六)对获得国家、省级商务部门授予的示范性步行街(商圈)荣誉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获得国家、省级商务部门授予的示范性步行街(商圈)荣誉,且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

2、扶持标准

对获得相关荣誉的步行街(商圈)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七)对品牌连锁企业在社区拓展直营店、建设信息系统、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10家(含)以上的直营社区商业连锁化便民设施及网点。

(3)申报单位在社区拓展直营店,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搭建大数据驱动智慧供应链、提供智能化支付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建设投入。

2、扶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在支持时间内相关投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2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八)对在珠海市农村开设标准化连锁店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10家(含)以上的直营社区商业连锁化便民设施及网点。

(3)支持时间内在我市行政村区域内开设标准化连锁直营店。

2、扶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在支持时间内相关投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九)对连锁经营企业在珠海市新建和改造商品配送中心(含餐饮连锁企业的中央厨房及食材加工配送中心)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10家(含)以上直营连锁网点,或商业经营面积达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支持时间内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

2、扶持标准

每个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不含土地和基础建设投入)的1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对建设“智慧商业”项目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商业经营面积达30000平方米(含)以上(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2)申报单位建成统一收银系统,实行统一结算,并按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报表;或在数据获取智慧化系统、消费智慧化系统、交通引导智慧化系统、物流配送智慧化系统、公共服务智慧化系统、项目管理智慧化系统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

2、扶持标准

每个项目按支持时间内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一)对创建绿色商场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

(2)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商务部绿色商场创建单位。

2、扶持标准

每创建1个绿色商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二)对增设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企业。

(2)在支持时间内增设我市对口帮扶地区(云南怒江、西藏林芝、广东阳江、茂名等)的农产品销售专区。

2、扶持标准

按项目实际投资额(含专区搭建、促销宣传、租金等投入)的5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三)对设立离境退税商店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在支持时间内我市新设立的离境退税商店或之前已设立但未申请过同类补贴的离境退税商店。

2、扶持标准

每设立一个离境退税商店给予1万元的奖励。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四)对夜间延时经营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额以上企业。

(2)零售企业年度深夜营业时间(晚上10:00-次日凌晨6:00)累计超过180个小时,年度夜间营业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

(3)餐饮企业年度深夜营业时间(同上)累计超过180个小时,年度夜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延长夜间经营时间实施安排需向所在区商务部门报备并取得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意。

2、扶持标准

对相关企业的年度夜间营业成本(含水电、促销宣传、人工成本等)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五)对我市企业参与省、市主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限额以上企业。

(2)参与省、市主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包括广东省商务厅、珠海市商务局牵头主办的“家520购物节”“珠海购物节”等相关促消费活动,或珠海市商务局认可的其他促消费活动。

2、扶持标准

对企业支持时间内参与省、市组织的促销活动产生的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20%的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2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六)对在我市主办大型车展的企业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企业。

(2)在支持时间内在珠海市内主办单次布展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型车展活动。

2、扶持标准

每次大型车展给予主办方企业场地、宣传投入补助10万元。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七)对我市汽车销售企业参与珠海市内举办的大型车展活动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2)在支持时间内参与珠海市内举办的单次布展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型车展活动,多次参展可重复奖励。

2、扶持标准

(1)申报单位单次车展参展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给予1万元/家/次的补助。

(2)单次参展面积在300平方米(含)到500平方米的,给予5000元/家/次的补助。

(3)参展销售额排前三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次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和3万元。

(4)本项奖励不与《珠海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第二条“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参与车展的成本负担”重复补助。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八)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主营业务为家电销售的限额以上独立法人企业,2020年销售额达5亿元(含)以上。

(2)在支持时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促消费活动。

2、扶持标准

(1)每家给予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奖励20万元。

(2)奖励金额不得大于或等于申报单位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际投入金额。

3、支持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十九)对承担珠海市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监测工作的企业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纳入商务部重点流通业统计信息平台、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商务部重要生产资料监测系统、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监测系统的样本企业。

(2)完成2020年度系统报送工作。

2、扶持标准

(1)对纳入商务部重点流通业统计信息平台的申报单位给予1000元/年资金支持。

(2)对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商务部重要生产资料监测系统的申报单位给予8000元/年资金支持。

(3)对纳入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监测系统的申报单位给予10000元/年资金支持。

3、支持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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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月1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新品遴选工作(第一批)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6日


遴选条件

1.优先在我省或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2.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或属于国内乃至国际技术领先的优秀产品;或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创新产品,具有行业代表性、前瞻性;或新业态新模式下做出成功探索的代表性产品,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市场上现有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

3.产品发布周期为最近一年内已上市,或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上市的新品。

遴选范围

新品发布会拟重点发布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医疗、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五大领域新品,以及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其他代表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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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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