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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领超20万元!珠海这个区体育人才可享
家中有运动健儿的注意啦!
珠海这个区运动员
参加省级以上比赛
单项获奖最高可领20万元奖金,
获多项名次还可累加奖励!
快来了解这个奖励办法~
为巩固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成果,促进斗门区体育事业发展,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斗门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共五章十六条,自2021年9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和对象,奖励不仅覆盖面广,奖励标准也不低。例如斗门区运动员在奥运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其他的名次和赛事也有相应的奖励。
除了参赛的运动员,
还有哪些人可以获得奖励?
奖励多少?
一起来看看详情~
1.运动竞赛成绩奖是奖励竞赛成绩突出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项,具体按照《斗门区竞技体育奖励标准一览表》(详见下图)进行奖励,残疾人运动员参照该标准奖励执行。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运会(含残疾人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亚洲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运动会、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等重大比赛获得名次,其输送教练员或带训教练员按照获奖运动员奖金的50%奖励标准执行。
(点击查看大图)
3.两人以上项目及接力项目的运动员按单项奖励标准执行,教练员按单项奖励标准50%执行;球类集体项目的运动员按单项奖励标准执行,球类集体项目主教练员或带队教练员按单项奖励标准300%执行。(球类集体项目只奖励一名教练员)
输送一名运动员到广东省体校、省级示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学籍转入),奖励2000元;
输送一名运动员到广东省体工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转为正式队员),奖励5000元;
输送一名运动员到国家队(转为正式队员),奖励10000元。
参加奥运会、亚运会、
全运会资格奖励标准
斗门区在读优秀运动员因重大疾病、运动伤残、慢性运动损伤等原因,导致生活非常困难的,可以申请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特殊困难优秀运动员资助金(优秀运动员是指代表国家、广东省或珠海市参加省级及以上赛事并取得前三名成绩的斗门在读优秀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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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珠海的运动员人才越来越多,
为国家争夺更多荣誉!
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