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办理接收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必看!这份指南请收好→
转眼又要迎来毕业季!
在珠海,
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接收报到?
下面这份指南收好啦~
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指向人群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接收;若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
珠海生源指:
高考时户口在珠海的(或攻读更高一级学历,入学前在珠海工作且已落户珠海的);
高校就读期间,户口迁至珠海的(迁入高校珠海校区集体户除外);
户口迁至学校的本省生源,在高校就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至珠海的(或根据离婚协议判给了迁入珠海的一方)。
办理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可获取电子证照的免提供)
《报到证》抬头开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系统自动划分,以下简称“经办机构”)。
办理程序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须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栏目按要求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后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
第一步:接收申请
1.网上申报
(1)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分为个人申报(毕业生填报接收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审核)和单位申报(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填报接收信息后直接审核)两种方式。
①个人申报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申报信息自动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毕业生跟进单位审核进度)。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信息退回毕业生,毕业生核实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②单位申报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申报,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并审核,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2)珠海生源无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手续。
2.打印《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毕业院校开具《报到证》,同时学校将根据《接收函》上的地址投递档案。
第二步:报到
1.网上报到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2.网上审核
①符合“秒办”条件: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学历、《报到证》等信息,直接审核通过,无需等待;
②不符合“秒办”条件: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毕业生《报到证》信息,或无法明确是否珠海生源的情形,将由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网上审核通过,报到手续即时办结。毕业生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申请入户珠海的,须在网上审核通过之日起的90天内,向珠海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入户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了解)。
注:仅有落户珠海需求且明确不在珠海办理接收报到的毕业生,可按“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渠道径向公安派出所申办落户手续。
第三步: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档案寄达我市对应经办机构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毕业生与经办机构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签订方式: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签订,仅限人事档案由经办机构保管人员)。
毕业生应协助跟踪档案,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我市。若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限内寄达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属于国有企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类型)引进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邮寄至单位,无须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最新通知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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