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珠海拟出台新政→
为推动“产业第一”
与创新主导战略相融合,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集聚高地,
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独角兽企业,
珠海拟出台新政,
现就该政策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管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三十七条,
明确了组织管理与职责、
资助方式、申报条件、
申报及遴选流程、
资金拨付及使用、
入库企业服务等内容。
一起来了解!
支持领域
《征求意见稿》提到,重点面向我市“4+3”产业以及新药创制、未来计算、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人工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领域,发现和遴选一批拥有支撑主营业务的核心知识产权,且具备研发投入强度大、研发人员占比高、营收增长速度快等特征的“硬科技”企业入库培育,支持其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择优支持金融科技以及新零售、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网红爆品、数字文娱、数字医疗等模式创新领域的“软科技”企业入库培育。
培育体系
《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支持领域明确、企业层次清晰、培育引进并重的原则,构建独角兽企业培育库。支持商事登记注册住所位于珠海辖区内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内培育库”,并按估值水平和获得融资金额分为超级独角兽、独角兽、潜力独角兽、种子独角兽四个层级。鼓励拟整体搬迁到珠海、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或研发基地,但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的企业参与遴选,符合估值和融资金额要求且经信用风险审查通过的,可作为重点招商项目进入“市外培育库”,对接市级招商引资服务工作专班,加快项目落地投产进程。
资助方式1
入库资助
对于首次入选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市内独角兽、潜力独角兽和种子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资助。对于首次入选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市内超级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资助。市外入库企业在正式落户珠海并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后,可按规定申请进入市内培育库并享受研发启动资金资助。
2晋级奖励
市内独角兽、潜力独角兽和种子独角兽企业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和累计融资金额达到超级独角兽层级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晋级差额奖励。
3融资奖励
对入库后首次获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榜单内的创投机构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的市内企业,按照机构投资额的1%给予被投资企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后续获得的2000万元及以上的知名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按照每次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上榜奖励
对入库后入选胡润研究院、长城战略咨询等国内知名机构发布的独角兽榜单的市内企业,给予单次上榜最高20万元的奖励。
5大赛奖励
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创新局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给予奖励。获国赛一等奖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获国赛二等和三等奖、省赛一等奖及港澳台赛一等奖给予50万元奖励,获省赛二等和三等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市赛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市外企业或团队参加市赛获奖后落地珠海的奖励标准参照市赛奖励标准执行,并给予相关的落地配套支持。对获得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或团队由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给予优先支持。相关奖励措施由各区制定实施细则落实。
哪些企业可以
申报进入市内培育库?
申报层级标准如何?
申报进入市外培育库的企业
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
申报进入市内培育库的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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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企业设立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10年以内,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
申报主体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产业领域符合“硬科技”或“软科技”发展方向,具体支持范围由当年度申报指南确定。
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备开展实际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和人员。
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如下要求: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4000万元以上的,不作具体要求;
5.软件行业研发投入占比应在8%以上。
企业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一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仅限软件行业)。
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如下要求: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含)的企业,不低于20%;
2.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15%;
3.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10%;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作具体要求;
5.主要业务或产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企业,或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的医药行业企业,可不作具体要求。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市内培育库分为超级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四个层级。申报企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需符合申报层级的估值和融资金额要求。市内入库企业申报晋级原则上不受成立年限限制。
超级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0亿美元(或600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限;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10亿美元(或60亿元)。
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亿美元(或60亿元)以上,原则上成立10年以内;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6亿元)。
潜力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亿美元(或6亿元)以上,成立10年以内;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种子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00万美元(或6000万元)以上,成立5年以内;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硬科技”领域中,未完全达到市内培育库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层级标准的要求条件,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放宽部分条件,支持其申报进入市内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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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依靠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自主安全可控和进口替代。
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一类知识产权合计50项以上。
申报进入市外培育库的企业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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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企业设立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10年以内,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
申报主体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00万美元(或6000万元)以上;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书面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或研发基地等。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同一企业不得改头换面多头和重复申报,申报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相关材料经申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市外入库企业必须正式落户珠海且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并根据第十一条到第十三条的要求,以珠海公司为主体申报进入市内培育库后,方可享受相关财政资助奖励政策。
项目申报主要包括编制指南、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组织评审、名单公示及发布、储备培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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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指南。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研究编制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指南编制工作应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吸收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
发布通知。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启动入库和晋级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满足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中进行项目申报。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创新主体按本实施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并由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评审。入库和晋级评审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市内培育库入库和晋级申报原则上采用指标评分制的方式,围绕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商业模式、管理水平等维度,综合采用“书面筛选”“路演(视频)答辩”“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遴选。市外培育库入库申报原则上采用“书面筛选”“路演(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遴选。经综合评议,按照程序择优确定拟入库企业、拟晋级企业名单。
名单公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公示拟入库企业、拟晋级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名单发布。公示无异议报请珠海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入库企业名单和晋级企业名单。对于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提出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申报企业,不予入库或晋级。对于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报企业,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入库或晋级。
储备培育。通过“书面筛选”环节但未入选当年入库企业名单的申报单位,原则上纳入独角兽企业培育池管理,由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为其提供后续申报指导服务。
那么,
入库企业服务有哪些?
入库企业服务1
动态监测
建立入库企业数据库,加强入库企业跟踪和监测,引导企业定期填报相关数据,开展入库企业数据画像和创新发展监测诊断。
2交流合作
建设独角兽企业创新联盟,开展企业品质提升活动,加强创业导师跟踪服务,搭建业务交流平台。
3研究发布
依托国内高端智库、知名投资机构等,举办独角兽企业高峰论坛,发布区域、全国或国际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及榜单。
4孵化育成
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为入库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创新要素专业服务。
5土地保障
对通过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并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清单的入库企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保障中实行绿色通道。
6金融赋能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鼓励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比重。
7项目支持
鼓励和支持入库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各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等科技项目。
8能力建设
引导入库企业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加强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强化高技术产品开发流程、体系建设、节点控制管理。引导入库企业构建“技术+商业”团队架构,按照技术、人力、资金等资源投入合理设置公司股权结构,培养产业链经营和资本经营理念。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方面
提出了要求。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截至
2022年7月19日。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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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填写意见建议。扬起“产业第一”的风帆,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集聚高地,
一个又一个给力新举措出台,
珠海正加速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科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