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珠海企业、个人都可享!指南来了→
利企惠民好消息!
珠海现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
企业、个人都能享受到!
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指南吧~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措施实施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到期后补缴缓缴金额或恢复比例缴存。在此期间,不影响企业所属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
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
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5%以下)
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需符合什么条件?
该怎么办理?
一起来了解↓
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均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尚未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企业,需经2/3以上职工同意并由职工本人在《阶段性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办理方式
◆办理材料:
《阶段性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缓缴告知承诺书》
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文件(尚未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企业,需提供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签名的《阶段性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办理渠道(或地点):
线上办理:已开通单位版网厅的企业可直接通过网厅申请
线下办理:可通过珠海市归集业务受托银行网点(网点地址详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申请
所需材料
◆《阶段性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缓缴告知承诺书》
识别二维码下载▲
◆《职工代表大会模板》(申请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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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申请
◆办理材料:
申请函(注明恢复缴存比例/解除缓缴的原因,时间)一份
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渠道(或地点):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大厅或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
注意事项
◆降低比例缴存/缓缴业务到期
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在申请到期的最后1个月汇缴完毕后,系统将自动恢复原缴存比例;申请缓缴的单位,到期后应于3个月内将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完毕。到期后仍困难的企业,需继续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的,按正常规定办理。
◆单位申请缓缴期间有离职或退休的职工
单位申请缓缴期间若中途有离职或退休的职工,应在当月清算职工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完成补缴。单位需提交补缴申请报告 (需写明补缴的原因、时间、人数、金额、单位账号)一份、《补缴明细表》一份、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办理。
另外,职工无需申请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在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未划扣成功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每个工作日上午发起扣款,借款人只需往公积金借款合同所签订的还款账户内存入足够金额即可补划还款。
对政策还有疑问?
可以看看下面这份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01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该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
答:不受影响,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02缴存职工此前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已达到24000元,还可以继续提取吗?答:可以的。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如职工本月已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次月提交申请。
03缴存职工上一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未达提取上限的,提取额度可计入本年度提取中吗?答:不可以。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以自然年进行计算,上一年度未申请使用的提取额度或由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未达提取上限的,无法累计到下一年提取额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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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