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通告
10月9日,
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发布通告,
要求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
疫情防控工作。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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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校园疫情防控与全社会疫情防控紧密相关,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有效应对国庆假期后省内外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防疫情通过校外培训机构薄弱渠道传播,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现就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把入口关。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入口处必须张贴场所码、防疫宣传海报、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并安排专人值守。所有进入机构的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不扫场所码、不出示行程卡的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二、严把人员关。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仔细核验进入场所内人员的粤康码和行程卡。
没有离珠的(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人员(含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方可进入机构;
所有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来(返)珠人员须通过“健康珠海”微信小程序完成申报,并落实三天两检后,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方可进入机构;
7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疫情报告城市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三、管理全覆盖。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场所内所有人员进行全覆盖管理,及时掌握所有教职员工(含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学生及师生员工同住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全名单管理。
四、核酸全覆盖。10月10日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全名单人员(师生员工及其同住人员)完成一次全覆盖式核酸检测。此后,培训机构全名单人员要按照属地防疫政策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台账全覆盖。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全名单人员建立信息台账(含教职员工和学生出勤台账),每日动态更新数据,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要在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健康一体化平台进行每日全覆盖式健康打卡。
六、全流程演练。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在每学期开学前扎实开展一次以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从业人员或学生中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聚集性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七、高效率处置。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各培训机构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当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做好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心理疏导。
以上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所有培训机构和个人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措施,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珠海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10月9日
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属地、部门、单位、个人
必须全面落实“四方责任”,
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10月8日,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
因违反防疫规定,
存在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
香洲区两场所被立案调查,
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中一场所为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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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奥格雷迪戏剧英语培训中心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督促员工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且在员工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允许其进入培训中心工作,同时,该机构还存在未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及未督促进场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等问题。
(>>点此了解详情:因违反防疫规定,香洲区两场所被立案调查!)
在此特别提醒各培训机构:
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按上述通告要求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转发周知!
疫情防控不可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