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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工作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待遇?申领指引来了


在珠海工作期间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后除了申领失业保险金,

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每个月如何办理领取资格确认?

现在带你了解!



失业保险金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月发标准为:珠海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即1710元。





申领渠道


1.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办理。

以“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为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文末附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一览表)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01

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02

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03

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04

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05

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06

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以上一次性失业待遇均可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

“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

网上办理。


根据广东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按月进行资格确认,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有所调整。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按月资格确认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办理领取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珠海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以“粤省事”小程序办理为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丧失领取资格应主动申请停发待遇

失业人员有下列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

  • 重新就业: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 应征服兵役的

  • 移居境外的

  • 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等途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为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点击查看大图)


3.待遇发放时间调整

自2022年7月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待遇发放日期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前,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

有什么区别?

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接着往下看↓↓↓


D

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月





申领渠道




1.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办理。

以“粤省事”小程序办理为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线下办理:

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文末附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一览表)



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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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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