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命回归自然,2022年生态安葬活动重启→
12月13日,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发布两则公告,
决定重启珠海市2022年骨灰海葬活动
和珠海市2022年骨灰树葬活动,
具体安排事项,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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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海葬活动的公告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3:00
(二)集合地点:香洲区粤海中路2216号合罗山墓园停车场
(三)骨灰撒海海域:珠江口伶仃洋海域
二、活动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2.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3.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4.逝者为珠海户籍的,要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并注明支行;
5.随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材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材料提交地点
香洲区粤海中路2073号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9716(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活动安排
(一)本次活动向自愿参加先人骨灰海葬的家庭免费提供服务,每具骨灰限2人随船。
(二)2022年12月29日于合罗山墓园集合,13时至13时50分现场开展骨灰换袋、签到等工作;14时活动仪式正式开始;14时30分仪式结束,乘车前往码头;15时登船;约18时30分结束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鼓励生态安葬,市殡葬服务中心将为参加骨灰海葬活动珠海市户籍逝者的丧属提供每具骨灰2000元的补贴。
(二)所有参与活动的市民均需扫场所码、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不能按期举办将另行通知。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骨灰树葬活动的公告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4:30。
(二)地点:香洲区三台石路221号仙峰山墓园。
二、活动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2.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3.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4.逝者为珠海户籍的要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并注明支行。
(二)材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材料提交地点
香洲区粤海中路2073号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9716(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活动安排
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4:30-15:20,现场开展骨灰换袋、签到等工作;15:30活动仪式正式开始;16:00仪式结束,开始安葬骨灰;约17:00活动结束。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鼓励生态安葬,市殡葬服务中心将为参加骨灰树葬活动珠海市户籍逝者的丧属发放每具骨灰1000元的补贴。
(二)所以参与活动的市民均需扫场所码、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不能按期举办将另行通知。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珠海市出台了
《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
对选择节地生态葬法的群众,
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除了《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以外,
珠海市还出台了
《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
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
有效保障了我市城乡居民的
殡葬基本权益,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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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珠海市民政局于2019年4月1日印发了《珠海市生态安葬补贴办法》。
珠海市生态安葬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申请参加我市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的丧属,如逝者生前为珠海市户籍居民,对申请海葬的每具骨灰补贴2000元,对其他生态安葬方式(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每具骨灰补贴1000元。对于逝者不属于我市户籍的,丧属不享受补贴,但可以免费参加我市的生态安葬活动。
《办法》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补贴项目及补贴对象,第二部分是补贴标准及申请补贴程序,第三部分是结算方式及经费承担,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第五部分是附则。其中,第一、第二及第三部分为重点内容。
热点问答
申请生态安葬的程序是什么?
A:
申请人备好申请材料,向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提出预约登记;
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在生态安葬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电话通知已预约登记的申请人签订《骨灰生态安葬协议》;
目前的生态安葬活动包括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于每年清明节前后、重阳节前后举办,具体举办的活动内容以当年工作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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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
服务费用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权益,2020年8月,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财政局重新出台《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计十三条,主要包含制定依据、免费对象、免费项目及标准、办理程序、经费结算、经费承担、监督管理、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及有效期等内容。其中,第二条至第八条规定的内容:免费对象、免费项目及标准、办理程序、经费结算及经费承担为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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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免除基本服务的项目及标准:
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
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防腐存放
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
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
骨灰寄存3年
遗体消毒
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上述服务项目的免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超出免费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
办理材料:
符合免除费用条件的,丧主直系亲属(含法定监护人,下同)或经丧主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区)殡仪馆领取《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死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丧主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属丧主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的,须提供丧主直系亲属委托办丧的委托书原件、丧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热点问答
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策实施后,对社会困难群众有哪些特别政策?
A:
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死亡后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按照《实施办法》提及的服务项目进行免除,其余必要丧葬费用按照特困人员6个月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基本生活供养资金中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