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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保险!6月30日前这些珠海人需补缴
温馨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
在2023年6月30日前
记得缴纳
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何补缴?
适用对象范围是什么?
去哪办理补缴?
别急,
小编为你整理好了
补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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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关提醒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每年7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可能根据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023年7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按照2023社会保险年度的缴费基数最新规定执行。因此,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操作指引
适用对象:
已办理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清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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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