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创业英才”申报正在进行!还有多个项目申报→
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申报、
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扶持资金项目(专精特新企业供应链
配套补贴专题)申报……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3年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2023年度第四批珠海市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申报
2022年度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专精特新企业供应链配套补贴专题)申报
珠海市香洲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资金申报
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入库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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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
申报条件
1.符合《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申报示范平台。每家法人单位可申请一家示范平台。
2.2020年通过认定或复核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资格3年届满自动失效,可根据该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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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申报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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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香洲区重点引进初创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含国内其他经济发达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前3名;
(2)申请人的创业项目为区科技、商务、投促等部门评估需要重点引进的项目。
2.申请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2人。
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在香洲区注册未满三年,若以外地迁入香洲的企业来申报的,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五年,且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须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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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专精特新企业供应链配套补贴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8:00前。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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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至今注册地、纳税地在珠海市香洲区的企业;
2.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市、区级专精特新称号,且称号处于有效期内;
3.2022年度采购行为发生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购对象须为在香洲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且采购方与采购对象之间无关联关系;
4.采购产品须用于企业自身生产制造,不得转租或转售,企业生产制造行为包含委托加工等情形;
5.采购产品须为采购对象自主研发的原材料、零部件产品,须具有知识产权(含购买知识产权),不得为转售的产品,不在《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目录之列;
6.2022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按照2022年度采购发票总额的10%给予采购方最高1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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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香洲区商务局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资金申报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和纳税地在珠海市香洲区的企业。
(二)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属《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中纳入听证适用范围的行政处罚。
支持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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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规避海外风险
1.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一般类型业务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30%的资助,每个企业最高获得资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2.对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资信调查的企业,按实际缴纳资信费用和风险评估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该项费用资助金额最高5万元。
(二)支持培育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
对被海关部门初评或复评为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进口事项
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珠海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资助。进口技术和设备按核定进口额,给予每美元不超过0.02元人民币的资助;进口资源性产品与消费品按核定进口额,给予每美元最高不超过0.02元人民币的资助。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按《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明确的汇率折算成美元。
(四)鼓励发展服务贸易
以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系统填报数据为依据,对在支持时间内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2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给予3万元奖励;50万美元(含)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
(五)鼓励发展服务外包
1.在岸业务支持。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不含企业承接集团关联公司的执行金额,下同)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5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奖励;1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奖励;300万美元(含)以上,给予15万元奖励。
2.离岸业务支持。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5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奖励;1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给予20万元奖励;300万美元(含)以上,给予30万元奖励。
符合上述在岸、离岸支持条件的企业可分别申请。
(六)支持服务贸易产业园区发展
对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园区入驻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5家,园区服务外包企业在支持时间内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累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给予每个园区5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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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发布《珠海高新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入库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申报对象
在香洲区集成电路企业或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且符合《珠海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目录》分类标准的市级产业人才、区级产业人才。其中,市级产业人才是指被评定为“珠海市英才计划”的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区级产业人才是指符合区级A、B、C类相关条件的产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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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香洲区商务局、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