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漳州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实现“大分流”“小分类”,还进行“干湿分离”,漳州人居环境将得到改善与提升。日前,《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出台,分种类、分区域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根据方案,市区范围内将以辖区为单元,各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起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其余县(市)、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将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
今年,龙文区城市建成区已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对有害垃圾(非工业源)进行强制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并建立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9年,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将在龙文区试点经验基础上,按计划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0年,主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其中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方案明确,全市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在居民小区设置临时堆放场所,引导居民单独投放。
在“大分流”的基础上,我市全区域还将全覆盖实现“小分类”,即按照“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的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划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有害垃圾被划分进强制分类类别。
此外,我市将结合市区垃圾清洁直运工作探索开展“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大件垃圾统一由漳州环境集团负责收集和运输,小区和单位则通过环境集团开设的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清运。装修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规范收集、清运及处置。园林绿化垃圾积极提倡就地资源化利用处置。
我市将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加快主城区东西南北4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环保垃圾屋建设,并配置中、大型垃圾压缩设备、大件垃圾破碎机,按“四分类”分别对应不同颜色和标志,配套可回收、有害、易腐(餐厨)、其他垃圾专用桶。
同时,我市将大力推广智能垃圾分类系统,通过二维码或智能IC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追溯系统,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鼓励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此外,我市还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分类转运专用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鼓励实行“干湿分离”的收运方式,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烩的现象。力争年底前,我市建立起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并整合规范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城市收旧行为。
同时,我市要着力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此外,我市还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模式,加快建立网络信息平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和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我市将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同时,我市将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可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对于“地沟油”生产流通、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等行为,我市将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
此外,我市将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并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资源安全、环保利用。
附件
↓
责任编辑:张龙玉
近期热门文章:
☆厦门 | 生活垃圾分类“七个相结合”,迈步向前走
☆莆田 |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感谢关注 欢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