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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打扰鲍勃·迪伦,诺奖干了一件画蛇添足的事儿

2016-10-31 罗四鸰 纸城




来源:经济观察报·书评

作者:罗四鸰

编辑:日京川



纸城小报:沉默近半个月之后(这一行为很“鲍勃”,他曾经说过:“被关注是一种负担,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因为他备受关注,所以我经常失踪。”),鲍勃·迪伦给了世界一个最最“鲍勃·迪伦”的回应:获得诺贝尔的消息让我激动地无以言表,如果有条件,我绝对会去领奖!在自以为了解他的人都认为他很有可能拒绝领奖的时候,他偏要让大众失望,他不会让别人如愿,他拒绝被主流绑架。


其实在得奖之后,鲍勃·迪伦有过一次公开亮相,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一场演唱会上。当现场的歌迷以欢呼的方式请他对自己获奖说两句时,他则在演唱会后加了一首歌《why try to change me now》。这首歌也被认为是鲍勃·迪伦对诺奖最准确的回应。这首歌很微妙地展现了哪怕是75岁的鲍勃·迪伦,面对诺奖仍然不能无动于衷,否则就不会有质问“为什么现在要改变我?”,就不会有抗争“但我还是做不到。”


这就像是诺贝尔文学奖一直以来与美国文学的纠葛一样,就如同作者所说:“长期以来,欧洲人对美国文学与生以来的一点傲慢与偏见,这也是美国文学与生俱来的一点痛楚。”

Why try to change me now

为什么现在要改变我

People talk

人们七嘴八舌

People stare

人们目光似剑

So I try

好吧,我妥协

But that's not for me

但我还是做不到

Cuz I can't see

因为我看不到

My kind of crazy world

这疯狂的世界对我的仁慈

So let people wonder

就让人们去奇怪吧

Let 'em laugh

让他们嘲笑

Let 'em frown

让他们皱眉


---鲍勃·迪伦《why try to change me now》




鲍勃·迪伦获得了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我当然不反对,也不能反对。不过作为文学女青年,我显然失去了认识一位闻所未闻的好作家的机会,在我看来,这是诺奖的最大作用:挖掘一个好作家而不是去表彰早已名动天下的鲍勃·迪伦。




不过,最有趣的是,在这个诺贝尔文学奖中,我再次隐隐看到欧洲人对美国文学的想象,这种想象借用赛义德的“东方主义”,也许可以称为某种“美国文学主义”:对于欧洲人来说,美国文学既不是欧洲人起初探险和猎奇的早期存在,也不是一个可以不断包容各种外来文化充满活力的文化熔炉,而是永远跟着欧洲人后面的没有传统也跟不上时髦的小孩,不信,请听鲍勃·迪伦的歌:“一个男人要走多远的路,才能被称为男人……”




2008年,在诺奖公布前夕,当时身为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常任秘书的恩达尔对美联社记者说的一番话:“尽管每一个发达文明中都有强有力的文学,但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欧洲依然是世界文学的中心,而不是美国。美国文学太孤立太绝缘了。他们的翻译做的不够多,没有真正加入到一个大的文学对话中……这种忽视会抑制文学的发展。”恩达尔的这番话,不仅仅只是瑞典文学院的意见,而是说出了长期以来,欧洲人对美国文学与生以来的一点傲慢与偏见,这也是美国文学与生俱来的一点痛楚。




1837年8月31日,美国作家、学者爱默生在哈佛大学对着全美大学生荣誉协会发表演讲《美国学者》,宣告美国文学脱离欧洲的影响而独立,这被视为美国思想文化的“独立宣言”。如今,很少有人会意识到这点:实际上,在这个时期,大部分美国人是不识字的。所以,哪怕是在当时最有文化的城市波士顿,街道两边的商标,还是设计得让不识字的人一看,就知道这家店铺是做什么生意的,如一个茶壶代表茶店,一个龙虾表示餐馆,一个人看书的标志当然是书店了。




也大约就是这个时期,美国第一家出版社兼书店老街角书店在波士顿中心开张了。当时,这家书店是美国文学中心,《大西洋月刊》便是在这里创刊的,此外还有一群新英格兰作家在这里出入:爱默生、霍桑、梭罗、斯托夫人、惠特曼、狄金森等人,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作家。这只要翻看一下被公认为最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文选(The Norton Anthology American Litera-ture)ABCDE厚厚五大册便可印证。AB两大册,从1493年2月最早登陆的美洲大陆的哥伦布第一次航行所写的信到1886年去世的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这期间所谓的作品大多是信件、布道文、日记、历险记、回忆录、政论文等,文学还未进入一个自觉创作的时代,更没有摆脱英国文学殖民的特点。



大西洋月刊,1933年,第一刊


因此,不难理解,1882年,穿着丝缎长裤和天鹅绒外套的王尔德一边在美国巡回演讲挣着平生再也没有挣过的大钱,一边对美国文化冷嘲热讽:“美国是唯一一个直接从野蛮进入颓废的社会,没有经历文明。”也不难理解,1914年,26岁的青年诗人T.S.艾略特离开美国,去英国追寻但丁的传统,并在其著名批评文《传统与个人》中认真说到,一个作家是不能脱离传统的。而200年前的英国怪才西德尼·史密斯更是直接嘲笑:“这个地球上其他地方,谁会看一本美国书呢?”



T.S.艾略特


没有传统,生硬落后,跟不上欧洲,这便是欧洲人对美国文学的一直态度:无论美国文化如今如何横扫全球,然后只要谈起文学,似乎始终要差一些。不过有趣的是,在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他们对美国文学所看重的正是他们的“乡土味”与狭隘,如1930年,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他的小说被视为美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他的许多讽刺作品正是针对美国的狭隘的地方主义的;1938年获奖的赛珍珠和1962年获奖的约翰·斯坦贝克,这两位作家几乎可以说是美国乡土作家代表,用一种近乎天真的写实风格去写普通人的挣扎。他们最著名的作品《大地》《愤怒的葡萄》,简单到适合推荐给所有高中学校的阅读书单;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福克纳的小说始终没有超过“约克纳帕塔法”那个邮票大的地方,这难道不正是恩达尔所批评的“地方主义”?1954年获奖的海明威笔下的“硬汉”,被视为美国精神的代表,1993年获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写作,更是典型美国特色。这些作家的创作,在某种程度上让欧洲人看到他们想要的美国形象:真诚、粗鲁、简单、抗争,从野蛮到颓废,这与鲍勃·迪伦是不是有几分相像?



赛珍珠


1960年,“合情合理地被看作是但丁最年轻的继承人之一”的艾略特如愿以偿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美国诗人艾略特离开了美国而获奖,这似乎成为嘲笑美国没有传统的一个明证?那如何面对那些从其他国家移民到美国的作家呢?1976年获奖的索尔·贝娄、1978年获奖的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80年获奖的切斯拉夫·米沃什和1987年获奖的约瑟夫·布罗茨基,都是出生在国外后来取得美国国籍的美国人,他们的作品是不是美国文学呢?他们的传统是不是美国传统呢?



索尔·贝娄


欧洲人显然忽略了美国文学中越来越重要的移民文学这一块,恩达尔嘲笑美国文学的孤立,似乎正显示出他对美国文学理解的狭隘。从1837年宣布独立到如今,经历了快200年的美国文学不仅有自己的传统,还有着移民国家独有的开放。再继莫里森得奖23年之后,欧洲人再次把诺贝尔文学奖给了一个美国人鲍勃·迪伦,却是一个很难定义为作家的民谣创作者,多少有些讽刺,既是对美国文学的讽刺,也是对文学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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