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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受赠房产,需避免哪些实操误区?

付政浩 体育大生意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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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付政浩

                                                       

8月22日,北京冬奥冠军武大靖、齐广璞在吉林长春接受了当地房地产企业的房产捐赠,并分别获颁象征房产产权的金钥匙。两人获赠的房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慧谷新城小区,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慧谷新城小区的均价为10263元/平米,常规户型约113万/套,不过相信房企此番奖励给武大靖、齐广璞的房产肯定比常规户型要大不少。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武大靖是黑龙江人,齐广璞是江苏人,但他们的运动员注册关系均隶属于吉林省。



在北京冬奥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共夺得9金4银2铜,位列奖牌榜第三,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创历史新高,主场作战的冬奥冠军们在奖励方面也得以全方位和夏奥冠军看齐。除了收获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外,一汽红旗还向每位冬奥冠军奖励一台的红旗H9高端轿车,冠军所属的省市体育局另有奖励。比如,范可新被家乡黑龙江七台河市奖励了100万元,当地领导当时承诺“能得几块金牌就奖励几百万”。据了解,黑龙江省专门针对北京冬奥会提高了对运动员的奖励标准,其中对冬奥冠军的奖励办法就是夺一块金牌就奖励100万元。虽然武大靖在注册关系上隶属于吉林,但他的家乡佳木斯市在他夺金后仍奖励给他100万元。



显然,我国奥运冠军所收获的丰厚奖励源于国家行政体系和社会企业体系的奥运奖励双轨制。在国家奖励、地方奖励、赞助商奖励、家乡企业奖励测叠加之下,北京冬奥冠军的总奖励突破千万元、向夏奥冠军看齐已成为顺理成章之事。不过,为防止引起争议,国家层面的奥运奖励标准早已不再对外公开,而各省市对运动员的奖励也比以往低调很多,相比之下,企业奖励则依旧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赠送给奥运冠军房产的房地产企业往往都会专门举行奖励仪式,并在小区外悬挂巨幅海报或条幅予以宣传,借以达到促销之目的。


比如,在徐梦桃夺得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后,她的家乡辽宁鞍山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不仅奖励给徐梦桃本人一套高端洋房,而且还额外赠送给徐梦桃父母一套,这两套洋房价值超过200万元。该房企还专门在楼盘前举行盛大的赠房仪式,徐梦桃父母亲自到场领取房产,徐梦桃也为其录制了视频。


对于房企而言,向奥运冠军赠送是一个宣传品牌和楼盘的绝佳机会,“与奥运冠军做邻居”无疑是楼盘营销的一大亮点。尤其对于一些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企业而言,赠送给奥运冠军市值两百万左右(成本价低于百万)的房子,比花两百万真金白银去打广告做营销要划算很多。但在奥运冠军获赠房产成为常见现象的背后,冠军们也需要注意一系列实操问题避免踩雷。


 


奥运冠军获赠房产必须纳税,谨记签订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


如上文所言,我国奥运冠军的奖励在事实上是国家行政体系和社会企业体系构成的奥运奖励双轨制。国家层面,国家体育总局、各体育中心以及运动员所在的省市地方体育局都会对奥运奖牌选手进行奖励;社会方面,知名企业和人士设立的奥运基金会、运动员所签约的赞助商、试图借奥运东风宣传自己的社会企业均会慷慨解囊。那么,这些奖励需要运动员纳税吗?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家部委和中国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需要实现到当地税务机关报备,备案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享受免税待遇。换言之,奥运冠军获得的国家和省级部门的奖励,是无需纳税的。


不过,对于企业和省级以下单位给运动员的奖励,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这一规定,奥运冠军获得的房产捐赠不在个税豁免范围之内,所以要按20%的税率计算纳税。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给奥运冠军奖励的企业都会代替运动员缴税,但也出现过企业没有代缴而冠军忘记缴税的个案发生。所以,奥运冠军在接受房产赠送时要和企业做好纳税的相关沟通,以免出现误会。


体育大生意在此特别提醒,由于奥运冠军获得的房产属于赠送,所以一定要签订赠送承诺书,最好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需要指出的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赠与人将财物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财物后,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因此,在实际交付财物之前,赠与人可以反悔,可以撤回赠与。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在经过公证后,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赠房插曲:湖北两冠军受赠房产被恶意抵押,李妮娜曾微博讨房


多年来,房企向奥运冠军赠送房产早已是习以为常之事,往往还成为传颂一时的佳话。不过,房企向奥运冠军赠送房产也出现过一些争议和尴尬的小插曲。


比如,在2010年冬奥会后,获得女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银牌获得者李妮娜被家乡本溪有关方面宣布奖励了一套房产。但直到两年后的2012年李妮娜都未能见到这套房子,无奈的她只能选择在微博上发声。在引起媒体关注后,有关方面这才兑现了当初的承诺。李妮娜随后也删除了相关微博,但却已经引起了媒体的广泛热议,认为本溪当地有借冬奥选手炒作之嫌。


2017年8月,湖北的《楚天都市报》报道了一桩奥运冠军被赠房产后却又被武汉房地产企业恶意抵押的案件。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承诺,为获得奥运冠军的湖北籍运动员各赠送商品住宅一套。奥运会结束后,湖北籍的奥运冠军王某、赵某和教练涂某(均为化姓)载誉归来并均被赠送房产一套。三人与该开发商就三套商品住宅签订了赠送承诺书,并在湖北省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房企承诺赠送的商品房建成后,将为受赠人办理好房屋产权等证书。双方同时约定,截止到2005年底前,受赠人同意作为某楼盘形象代言人,允许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免费使用其肖像权。



2010年7月,该开发商将三套房屋分别交付给王某、赵某、涂某使用,但没有依约办理产权证。事实上,该开发商将这三套房产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用这些房产多次抵押向银行贷款。而在无力偿还贷款后,这些房产被债权人要求进行拍卖偿债。于是,奥运冠军王某、赵某和教练涂某将该房地产商起诉至法院。


经过漫长的审判,最终,武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债权人不能拍卖王某、赵某、涂某的受赠房屋,这才捍卫了奥运冠军的权利。奥运冠军赵某事后心有余悸:“这个房子本来是赠给我的,没想到生出这么多波折。从2004年到2017年,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官司,总算有了结果。”


此外,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杨倩射落首金后,她的家乡企业雅戈尔集团表示要赠送给杨倩一套宁波的房产,雅戈尔在宁波当地开发有雅戈尔江上花园,均价31000元/平方,一时间引起媒体热议。不过,杨倩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本没人联系她,于是外界怀疑雅戈尔是在借杨倩炒作。雅戈尔集团随后回应称绝非炒作,雅戈尔江上花园现有的房产已经售罄,根本没必要做宣传,赠予房子是出于真心,准备赠给杨倩的房产是此前留存的样板房。雅戈尔集团通过及时回应,这才打消了外界的误会。对于奥运冠军而言,一旦收到赠房邀约,最好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从而避免实操层面的一些雷区。


注:本文所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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