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萌:潜心治学,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人物简介】
涂萌,女,汉族,重庆璧山人,讲师,硕士生副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会员、韩中法学会会员、韩国土地法协会会员。现任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教师。精通中、英、韩、法多国语言,有多年的海外学习,实践以及工作经验,具有进行多国法律对比研究的科研能力及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其主要从事民商法方向对比法研究,多篇论文发表于国外核心期刊。
致力于导,授之以渔
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其宜致力于‘导’。”
涂萌认为,在课堂中,教师仅是引导者,学生才是修行人。传授知识,并不是大多数人认为的给学生灌输所谓的知识,而是在于点燃学生的学习热情,让他们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地学习、探索、研究、参与教学活动,将教育要求转化为学生需要。
沟通是涂萌“引路”的基本方法。仅一学期,就单门课程涂萌实现线上平台师生沟通2001人次,线下结构式访谈20余人次,微信、QQ平台等网络平台沟通若干次,也因此,她凭借着这样的同步实践教学模式深受同学们的喜爱与信赖。
亦师亦友才是师生之间最美丽的距离。上课之余,涂萌更愿意走下讲台,走出教室,走进同学们中去。在同学们遇到困难时,给予倾听、陪伴与建议,引导他们走过迷茫的路途。
不止于思,实践出真知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学生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学素养,同时也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法学的生命在于实践。“‘言传’还要‘身教’。言传、身教是同步进行的,法学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具有统一性和贯穿性的”,涂萌这样说。因此在课堂上,涂萌会引导同学们运用法学逻辑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同学们往往被赋予不同身份,有了自主表现的空间。她还通过课前摸底、课中讲授、课后复盘等方式,了解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同学们对所学知识的运用。她以循序善进的教学方式引导着同学们一步一步走进知识的殿堂,探索法学的奥妙。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在学生的眼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给学生极大的影响,只有见贤思齐、率先垂范,才能更好地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人生方向,承担立德树人的重任。
对于生活,涂萌笑谈道:“一个人只有充满正能量和生活激情才是对生活负责,内心的阳光才能穿透生活的阴霾。”对于工作,她仍不断地探索着适合时下学生们的教学模式,从模仿其他老师的教学方式到现在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她说自己最大的变化便是从“细节控”变成了“整体控+细节控”。在自身发展上,涂萌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查漏补缺,继续不间断地学习来扩充知识结构,以“学校-律所-协会”铁三角模式持之以恒地奋斗,以科研教学来促进实践,同时以法学实践来反哺教学工作。
人的一生会扮演许多角色,而教师这一角色却承载着涂萌许多回忆,第一次向前辈们学习讲课经验、第一次在讲台上讲课、第一次与同学们见面,在无数的第一次中锤炼自己,完成蜕变。于涂萌而言,三尺讲台像是一种传承,充满了感情与回忆,记录着奋斗与感人的瞬间,忙碌而充实。文案:袁小萍
编辑:王玉茹
校对:康玉立
审核:徐富霜 付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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