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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2万元!惠州这些地方或禁止这件事

惠州日报 2021-03-13

没有在夜深时吃过露天烧烤的人,

不足以谈人生。

工作一天后,约上朋友聊聊天,

撸个串,再干一杯,那种感觉,爽~



 但是,露天烧烤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占道经营、卫生环境不佳、
油烟污染空气等。
为此,惠州各区(县)纷纷
推出禁止露天烧烤方案,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惠城区




4月29日,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惠城区范围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起草了《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可在5月30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据悉,如果违反公告规定,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督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在其它非禁烤区域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使用无烟炉具,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惠城区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 


北至三环北路,南至四环南路,西至三环西路、鳄湖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东至惠澳大道、三环东路、惠州大道、江东一号路


上述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上述划定范围随城市的发展变化再行调整。



 禁止时段:全时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cgzfj@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8楼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惠东县




5月8日,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划定惠东县城(平山街道)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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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惠东县城(平山街道)禁止

露天烧烤区域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扰乱市民正常生活、污染城市空气、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等问题,助推我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我县重返一流行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惠东县城(平山街道)范围内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惠东县城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

起于西枝江公园、江南路、莲花路、惠东大道、飞鹅路、鞋城东路、环城南路、河南路、解放南路、健民路、新平大道、河北二路沿线及所包含区域(详见区域图)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上述区域范围内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一)在上述区域内露天烧烤的经营户,可到我县指定的流动商贩疏导点进行经营:惠东大道、东华路、人民路、东湖路、莲花路、飞鹅路、南湖路、南湖公园及周边等路段(场所)流动商贩疏导到和润步行街小吃街经营。新平大道、营盘路、华侨城片区、金光片区、黄排片区、三利市场周边、实验小学周边的流动商贩疏导到大润发超市旁马灯部落饮食区经营。和润步行街小吃街和大润发超市旁马灯部落饮食区按规定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户提供场地,并有责任对进场的经营户进行规范管理。从事烧烤经营需按规定安装使用无烟炉具,并保持饮食区环境整洁有序。


(二)在上述区域内从事烧烤的经营户有固定店铺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一律进店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及行人;务必安装使用无烟炉具,做好无烟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二、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和设施的,由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其他非禁烤区域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使用无烟炉具,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四、无营业执照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室内烧烤餐饮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从事烧烤餐饮业的经营户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对在责任区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东县城禁止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 


起于西枝江公园、江南路、莲花路、惠东大道、飞鹅路、鞋城东路、环城南路、河南路、解放南路、健民路、新平大道、河北二路沿线及所包含区域。



惠阳区




3月24日,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划定惠阳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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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惠阳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空气、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扰乱市民正常生活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惠阳城区范围内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惠阳城区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以淡水立交桥为中心,坪山河以东、淡水河以南、淡澳河以西、惠阳大亚湾行政界线以北所包含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上述区域范围内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上述划定范围随城市的发展变化再行调整。


二、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其他非禁烤区域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使用无烟炉具,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四、无营业执照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室内烧烤餐饮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从事烧烤餐饮业的经营户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对在责任区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阳区禁止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 


以淡水立交桥为中心,坪山河以东、淡水河以南、淡澳河以西、惠阳大亚湾行政界线以北所包含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上述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上述划定范围随城市的发展变化再行调整。



《意见稿》的提出,

意味着以后在这些区(县)

就不能愉快地露天烧烤啦~

但是为了健康的身体与美好的环境,

这些都是值得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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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惠州网微信、惠阳发布、惠东县人民政府网、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子湖畔

编辑:元宝 舒心 

审核:温 舒

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综合整理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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