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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又到发薪日,快看工资条!这几种工资老板不能随意扣!

广州人社 2020-02-23


不知不觉五一假期又过完了,

又要迎来发薪日,

五月会对你好一点吗?

拿到工资条,

薪资有上涨吗?

升职加薪小编帮不了你……

但是!

小编能保障你的相关权益!

工资不该少的一分都少不了!


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试用期工资等

不能随意被降低

快看看你的工资

有没有被随意扣减过?

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需要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对员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工资基数有关。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决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已作出明确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计算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上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个工资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商协议。 

▲如果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定工资数额以及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工作岗位

擅自给员工降薪


一般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该工作岗位与薪酬数额未写入劳动合同之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的薪酬是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用人单位要想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接受工伤医疗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降低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女员工进行产前检查

不能降低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做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试用期内职工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整劳动者最低工资,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停工、停产、歇业期间

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遇到了上述情况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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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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