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说红楼梦8:制度比人性更可靠(第4回)
【往期回读】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从表面上看,冯渊、英莲好像是“倒霉”。那个公子冯渊(谐音“冯冤”)本来是个同性恋。“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可巧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
表面看,福祸尽在偶然间。假如不是另卖给薛蟠,事情倒容易解决了,但冯渊偏偏碰上了这个“呆霸王”,岂有不死之理!
但是,这偶然的背后恰恰是由于制度缺失所造成的必然!
“薛公子原是早已择定日子上京去的,……既打了冯公子,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
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所谓法制!
再看英莲悲剧的可悲。没有甄士隐的当年的资助,就没有今天的贾雨村的飞黄腾达,按说,贾雨村无论于公于私,都有救英莲的义务与责任。
门子道:“……这且别说,老爷你当被卖之丫头是谁?”
雨村笑道:“我如何得知。”
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他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
雨村罕然道:“原来就是他(她)!……”
但事实上,贾雨村没有为了弱小的英莲而得罪强大的薛家与贾家。虽然这种得罪只具有某种可能性,但贾雨村还是昧着良心照做不误。英莲(香菱)唯一的一次获救机会就这样失去了,而且还是从贾雨村手中失去的。
可悲还是可叹?悲“人”还是叹“法”?我们还能仅用“倒霉”二字概括英莲的悲剧吗?
没有制度的监督,人性就很难向善,甚至会变恶。
当然,到了后来贾雨村抓收藏家石呆子抢走古扇时,他当官已经真正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