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丹的三重人生
可以同时尚界聊文学,同文学圈子聊时尚。从体制内的社科院,到声色犬马的纽约,从《洛丽塔》译者。到内衣设计师,于晓丹从80年代出走又归来。
八十年代,她二十几岁,刚从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不久,在《人民文学》做编辑的朱伟希望她能翻译国内尚无译本的《洛丽塔》。一年后,中文版《洛丽塔》问世。
卡佛这些年成为文艺中青年的枕边书,其实,二十多年前她译的小说集《你在圣弗朗西斯科做什么?》正是卡佛在中国的最早译本。
年轻时她把翻译玩出了名堂,却揣着200美元去了纽约,两年后转身成了内衣设计师,为Maidenform、Vera Wang……设计内衣。如今,她是emily yu 内衣的设计者和品牌拥有者。
不用做全职,终于有了自己的时间,于是又开始写点儿什么。《1980的情人》、《纽约香色行》、《内秀》,或长篇小说,或时尚,图书出版接二连三。《人民文学》2015年第3期发表了她的中篇小说《鱼衣》。
1我的大学
▲我10岁被选到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每周回家都要穿过北外校园,上北外似乎是最顺理成章的事。我其实那时候想去北大,但父亲的朋友很热心带我去见了北大的一位名教授,那位教授大说北大的不好,北外的好,结果我最后还是进了北外。我这辈子遗憾的事不是特别多,这算一件。不是说北外不好,而是应该去一个新环境,学一个新专业,认识一些新人。
▲我们那个时候进了学校就基本进了“保险箱”,真的是全身心地享受青春给与我们的一切权利,包括犯错误的权力,读一切想读的书,包括很多没用的书;听想听的课,包括很多没用的课;谈乱七八糟的恋爱,包括没有任何可能和结局的爱。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知道自己要什么很重要,可知道自己不要什么更重要,那就需要浪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做很多没有任何目的的事。我总觉得一个人越晚有目的,就会越幸福。
▲我几乎没参与过任何校园活动,对于同学中的“流行文化”特别不敏感。但我跟那时候的学生一样,喜欢逛书店,也到旧书店里淘旧书,淘影印书。我常感叹,大学真是有最多时间培养自己各种趣味的时候,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奢侈过了。出了校门以后看书大多带有目的性。
▲刚上大学时特别迷恋过邓肯,希望过像她那样无拘无束的生活,自由地舞,自由地思想。后来非常迷恋法国作家杜拉斯,可以说她拨动了我渴望用写作表达自己的那根敏感的心。
▲那个时候我正处在恋爱极端混乱的时期,校内校外打得一塌糊涂。我记得我们年级在学校的地下防空洞里搞了一场毕业联欢,我还跳了一段舞,刚跳完,就有人从上面下来找我,说校外我认识的那拨人要跟校内这拨人打架,我就火急火燎地跑出去应付去了,完全没有时间体会毕业的历史时刻。这场架一直到我工作以后由单位出面才总算打完,所以我总觉得我的校园生活没有利索地开始过,也没有利索地结束过,界限特别模糊。
▲我在青春期里没有"共同成长"这种经历,没谈过正常的校园恋爱,很个人的经验是共同成长最后往往都没成长。青春期里的男女应该都需要几个比自己丰富的异性"调教"几下才能长大。这两年我遇到不少当年的大学男同学,感慨挺多的,觉得他们现在都很好,很有魅力,要是当年他们像现在这样,我没准儿就有机会谈一次校园恋爱了。可实际是上学的时候他们都不是这样。
2“80年代”及《1980的情人》
▲怀念总是相对的。身在80年代时,我自己并没觉得它有多么美好,相反还有很多伤感,困惑,绝望,所有青春期会有的情绪我都体会了很多。
▲我希望能写出一个没有被很多人写过的80年代青春,也就是试着摆脱那种很"诗化"、很激情、很有使命感的80年代,或者就是你说的被符号化了的80年代,而是写一个我所经验过的比较自私、比较关注青春期成长具体问题的80年代青春。我没想到,小说出来以后有读者提出疑问,我写的是不是80年代?甚至还有同龄人怀疑起我的年龄。
▲我一直有种感觉,我们现在听到和看到的80年代,其实更像是50或40年代生人的80年代,也就是"补过青春期"一拨人的80年代,而我们这些在80年代真正"过青春期"的人,要么被表现得很少,要么从未被表现过,反倒像是没有过青春期。你看《八十年代》那本书里的作者,都是八十年代的代表人物,可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几乎都已是"成人"。
▲具体到学校里,层次也很多,77、78级的大多数学生,都是在社会上"混"过的,有的结过婚,甚至有了孩子,懂人情世故,对他们来讲,校园和社会没有明显界限,他们的抱负也大多不局限在学校里,明摆着是要作"弄潮儿"的。到了我们这一拨就基本是从校门到校门的了。
80年代有崔健,可是也有刘欢啊。
那个时候,早生几年就可能早了一个时代。
▲我看到也有人说我的小说表现的更像是90年代,我想他们大概指的是毛榛和谭力力在性问题上的开放尺度吧。也许是个人生活经验,我倒觉得80年代的开放有的时候甚至超过了90年代,个中滋味不同。跟我差不多大的女朋友里,有十几岁因为群宿蹲过监狱的,有不到二十就和人同居并生了孩子的。那个时候的大胆是极端自我的行为,不是集体行为,而且其实很犹豫却又故作标新立异,想出格又一直在怀疑自己,表面看风平浪静,实际却暗潮涌动。这跟90年代那种既成事实的大胆生活不一样,也不是美国六十年代的那种反叛,特别知道自己在反叛什么。我们不大清楚,做和不做的意义是什么都不清楚,很多人其实做了很多很没有底线的事。
▲有一天和李云雷还有山西诗人续小强在一起喝酒。云雷突然说我身上80年代的东西保留得很好,我后来老想,他说的这个"80年代的东西"是什么?特别是在比我们年轻的人眼里80年代究竟是什么?我想他说的应该不止是《八十年代》那本书里的那个80年代。
3翻译
▲《洛丽塔》是特别怪异的爱情,你又想认同它,又很难认同它。
纳博科夫是文体大家,会营造氛围。我译过他的一个短篇《菲雅尔塔的春天》,那氛围写得真好,译得过瘾极了。能让我动心的总是有味道的东西。
▲味道这东西说玄也玄,但感觉起来倒也没什么难的。美食的味道一尝即知,程砚秋的味道他亮一嗓子你就进去了,作品的味道也是读几句就能知道读不读得下去。他的英文是非常与众不同的,非常标准、贵族化。他对语言的讲究、敏感,对我影响挺大。
▲他还是把写小说当成一种游戏了。我们一般受的教育是,写小说一定要有感而发,感情一定要到达某种程度。他和我们的文学传统太不一样了,不是说让你感动得一塌糊涂,他让你感觉写小说要有一定的科学性。比如写《洛丽塔》,他做了大量的研究,怎么揣摩美国小孩子的心理,看了好多少儿画报、女孩子的画报。他对睡衣的描写非常准确,比如睡衣的质地,上面什么花。他让我知道写小说是一个很理性的活。
▲到纽约这么多年,看小说越来越少。看起来不愿放手的,中文的除了《红楼梦》还有一个王朔(也是因为想念北京话的缘故),英文的就是卡佛。看卡佛,看了无数遍,还是百看不厌。
▲不单单因为我曾是他的翻译者,就偏爱他,觉得跟他的文字天生有缘;而是因为他写得的确好看,什么都那么清澈,准确,不冷不热的,揪着人又说不出为什么,还老有那么丁点绝对是生活里的东西,但又很玄妙,让人费劲地想啊想的老放不下,好像他从来不相信故事应该有任何结果。人家说他是简约主义者,他不承认,他说自己是准确主义者。我觉得对。
4职场、情感、生活
▲他(父亲)当时很不愿意(转行成为内衣设计师),毕竟我读了这么多年文学,出国之前已经读完了硕士,他觉得我最顺理成章的应该是读文学博士。
▲从纽约时装学院毕业时最大的不同感受是就业的愿望特别强,特别想把自己的所学转化为养活自己、享受纽约的能力。
▲我从刚一入学起就知道,其实是从一到美国就意识到,未来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了。我周围的朋友没有学设计的,也没有一个做时装这一行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从零开始建立,所以我特别明白自己的能力和态度会决定一切,再也没有第一次大学毕业时的那种任性了。
▲(婚姻里)价值观要一致,这是最关键的。如果基本价值观不同,可能会打得一塌糊涂,甚至连打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生活很灾难。价值观一致,对所有问题的看法就不会有本质的区别,任何矛盾就都是小事,生活会轻松很多。
▲无论你的家庭生活多么幸福,都一定要有闺蜜,这样你才会有更多的安全感。有时内心很隐秘的东西,包括说说丈夫的好话和坏话,女朋友都更容易和你分享、分担。
▲我觉得女性主义是你看到了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又不觉得两者对立。
▲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特别幸运的人——生活和工作很难分开。像逛街、看展览,都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而写作更是如此,所有动力都来源于生活,所有的感悟,也都是生活给我的。
▲其实不管是什么,最能让我动心的总是有"味道"的东西。比如我的兴趣里还有一大块是戏曲,很多很"俗"的地方戏我却挺喜欢,有的还能哼两句。
▲如果只是跟翻译比,我还是比较喜欢内衣设计。翻译其实是既寂寞又辛苦的事,自然也有乐趣,遇到一篇自己喜欢的东西,又能找到很完美的表现方式,比如我译完《菲雅尔塔的春天》体会到的那种幸福感至今难忘,不过主要还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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