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 长宁区虹桥街道2020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22号)和《长宁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虹桥街道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1名。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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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报名对象为:
参加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6月13日统一组织的长宁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本区任何街镇录用的人员。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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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上午9时至8月7日下午4时
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lujinye@shcn.gov.cn。考生根据岗位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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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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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须提供的材料:
■ 1、原笔试报名系统下载有笔试成绩的报名信息表。
■ 2、身份证。
■ 3、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 4、学信网学历认证。
■ 5、其他岗位所需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或信息不实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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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及专业素养等。
■ 2、面试由虹桥街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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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务必于8月1日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二)8月1日后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面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三)面试当日“随申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面试前14天内和考试当天出现体温≥37.3℃症状的报考人员、面试前30天内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沪(或有旅行史)的报考人员,须持考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的双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四)考生自8月1日起必须在沪且不得离沪,“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径上海以外省份或地区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佩戴N95等专业防护口罩。
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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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虹桥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核实。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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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街道门户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由虹桥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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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22850705
监督电话:22850856
特别告知:
○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有疑问的,可及时拨打电话咨询,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 2、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诚信承诺书,并对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3、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虹桥街道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020年虹桥街道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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