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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985”7年数据显示:“寒门”难再出“贵子”,优质高等教育正越来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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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嫱,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本文来源:《高等教育》2019年02期,原发期刊:《山东高等教育》2018年第20185期第54-65页;


公平与效率是教育领域永恒的话题。1999年的院校扩招带来的增幅达到史无前例的47.4%,教育部官网发布了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69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7%。“读大学”已不再是困难的事情。然而院校扩招后,是否来自不同社会经济背景家庭的学生享受到了相同的优质教育资源?哪些学生群体在争夺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具有优势?这不仅事关学生、家长利益,也关系到高等教育公平政策的制定、社会持久稳定发展。本研究旨在采用纵向实证数据,描述展示2008年至2015年间7所“985”院校中学生的社会家庭经济背景状况,并讨论其中的规律和规律背后的原因。






一、研究综述





本研究的文献综述包括三方面,首先,梳理国内外学者对教育公平的定义,并明确家庭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其次,提供相关实证研究并进行述评;最后提出本研究所依托的EMI理论。


1.教育公平与原生家庭


对于公平这一概念最为经典的解释莫过于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1963年的论述,他指出公平(justice)在政治、社会系统的应用需要遵循两大原则,第一个原则为自由优先原则,意味着每个个体拥有着相同的追求自由的权利;第二个原则为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对待原则的结合体,认为社会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均等的,但对于不同人需要差别对待,例如对最初处于弱势的受惠者需要进行利益补偿。这一公平观承认了个体原生环境的差异。



教育公平的核心在于机会均等,机会均等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目标的关键。早在1976年,亨利·列文(Henry Levin)指出,衡量教育机会均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需要参照四方面标准,即入学机会均等、教育参与均等、教育结果均等以及教育对未来生存机会的影响均等。其中第二条教育参与均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participation)具体指的是不同社会群体在参与教育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具有相同的代表性。这种平等的实现面临两方面的困境,一是学校本身结构和教育系统运行机制的问题,186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源于学校外部的因素,即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父母期望的差异等。这一论断高瞻远瞩地指出家庭在高等教育公平实现中的作用。


我国学者杨德广、张兴结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领域的具体情况,指出教育公平中重要的一方面在于保证社会各阶层的成员(无论家庭背景、个人出身)都拥有同等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目前家庭经济实力雄厚的学生拥有很多的大学学习机会,这显然是违背教育公平原则的。文东茅粗略估算了一下目前院校中学生的结构,管理阶层占据全国人口的2%左右,其子女却拥有近7%的高等教育机会,而占据一半的农民子女却仅仅享受到了三分之一多一些的高等教育机会。由此可见,在我国,高等教育公平仍不尽人意。


2.家庭影响子女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实证研究


1966年,美国卫生署(Department of Health)公布的科尔曼报告(Coleman Report)中指出,在众多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因素中,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最为明显。这一结论令人唏嘘感叹教师与学校的作用微弱,同时令人讶异原生家庭的深刻影响。


目前的研究已经证实了家庭收入、父母的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都能够影响子女的教育机会获得。在美国,低收入的学生群体中仅有40%的能够在中等教育结束后进入高等教育系统,而这一比例在家庭收入丰厚(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学生中高达84%。55克洛森(Crosnoe)指出,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环境下培养的子女更难进入高等教育,在此过程中父母(尤其是母亲)的消极的教育态度和吝啬的教育投入起到中介作用。恩贝格(Engberg)和艾伦(Allen)的研究表明,尽管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难以获得高等教育机会是“不可控制的命运”,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随着父母的受教育水平的提升、父母与子女的互动的密切以及学业鼓励的增强,学生进入大学会得到促进。列文总结了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丹麦等多个国家的研究,证实了用父亲职业作为社会阶级的代理指标,能够很好预测子女获得的教育数量和类型。埃米施(Ermisch)等人的研究也表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都能够显著预测子女的教育成就,相比而言母亲的受教育程度预测效果更强。戴维斯(Davis)等人全面考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包括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和子女学习成绩之间的关联,结果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间接正向影响了子女的学习成绩,其中教育信念(期待)和行为(阅读、玩耍和给予温暖)起到中介作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正向预测学习成绩这一现象在中学阶段也得到证实。由此可见,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能够采用多种途径促进子女学业进步,可能是他们能够获得更好教育机会的内在原因之一


我国不少学者也证实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子女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沈祖超和阎凤桥从社会分层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经济转型期社会分层对教育分层的影响是多方位的。他们调查了学生家庭背景对民办院校学生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发现父亲的受教育水平能够促进子女进入民办院校计划内学习项目,职业水平和家庭经济却起到负向作用,伴随着家庭背景的优越程度提升,子女继续升学的意愿上升。侯龙龙等人通过考察全国近六千名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背景,指出父母亲的受教育情况,尤其是母亲的受教育情况对子女高等教育的数量(能否获得本科教育机会)和质量(“211”大学准入机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家庭背景造成的社会分层是显著存在的。文东茅也对全国15222名本、专科毕业生的家庭背景(父母职业、学历等)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来自较高社会阶层家庭的学生占据的相对比例更高,进一步分析结果显示,这些学生的优势还体现在更出色的高考成绩和更良好的就业质量。王伟宜、谢作栩采用“辈出率”这一指标,证实了父母受教育程度能够正向影响子女高等教育机会的获得,且学历越高,子女的辈出率越高。因此家庭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代际传递性。类似的,陈晓宇采用在校生抽样样本,利用辈出率指标综合分析了城乡、父母学历、父母职业、父母收入等一系列家庭因素对学生进入“985”院校、“211”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影响,结果表明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优越的学生更多享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上述实证研究均验证了原生家庭对子女高等教育机会获得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但也存在不足,首先,多数研究考察的是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对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仅少数研究区分了高等教育质量,因此对于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内部的学生群体构成不够明晰;其次,研究多局限于对某一年的在校生或者毕业生进行截面数据分析,尚缺乏深入纵向数据剖析。刘精明分析了1987-2003年这段时期内高等教育机会的分配,结果显示在本科教育中,院校扩招导致父辈职业位置优势的阶层较大程度地扩大了他们的相对优势。他的研究区分了地位取向的本科教育机会和生存取向的成人高等教育,但伴随着普通高考升学率的提升,成人高等教育已经逐渐被边缘化,因此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分类需要细化。


在经济转型期,伴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公平和效率的问责机制不断增强,分析一段时间内高等教育机构内学生家庭背景成分,有助于提升纵向公平,向劣势群体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协助他们改善教育情况。因此,本研究将立足于前人的研究,分析2008-2015年间7所“985”院校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背景,明确优质高等教育的流向和趋势,为进一步制定教育政策提供科学支撑


3.MMI理论和EMI理论


雷夫特里(Raftery)和霍特(Hout)提出最大限度地维持不平等(MMI,Maximally Maintained Inequality)模型,比较系统地阐释了爱尔兰在工业化进程中教育扩张与教育分层之间的关系,指出社会经济地位高的父母总是会寻找各种方法使得其子女教育机会最大化,只有高等阶层的教育需求达到饱和,阶级差异才有可能缩小。在MMI假设的基础上,卢卡斯(Lucas)进一步提出了EMI(Effectively Maintained Inequality)模型,这一模型指出即便高等阶级的教育需求达到了饱和,不平等依然会有效延续下去。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不单纯是数量上的不平等,也包含质量上的不平等。如果数量的差异是普遍的,那么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群体会获得数量上的优势,如果质量的差异是普遍的,那么他们将获取质量上的优势。EMI理论和MMI理论都强调家庭阶层之间的竞争,MMI理论认为这种竞争伴随着某一级别的教育普及会弱化,而EMI理论则指出即便教育惠泽大众,竞争依旧会在教育类型中持续。立足于EMI理论,社会经济背景的优势并非消失,而是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出现。有学者认为,在当下的中国,EMI理论更具有解释性。因此,本研究探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一段时间内的流向,能够检验EMI模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二、研究方法





1.被试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首都院校教育质量与学生发展监测项目》2008年至2015年本科生调查。


年份选择对2008年、2011年、2012年和2015年四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院校选择连续、反复参与4年调查的院校作为本次的分析院校,其中“985”院校7所,非“985”院校的“211”院校14所,普通本科院校16所。


年级选择本研究关注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学生获取优质高等教育的情况,因此选择一年级新生作为调查对象。


2.变量选择


本研究关注不同家庭社会经济背景的学生构成,选择以下四项指标衡量家庭社会经济背景:


生源地区共包括四类,东部、中部、西部及港澳台,由于港澳台学生数量极少,在本研究中不予呈现。


生源地级别共包括五级,分别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城或县级市、镇、农村。


父亲受教育程度共包括五级,分别是初中教育及以下、高中和中职、大专、本科及研究生。


家庭经济收入共包括五级,分别是年收入1万元及以下、年收入1万-4万元、年收入4万-10万元、年收入10万-20万元和年收入20万元以上。


此外,本研究借鉴前人的研究,采用辈出率的概念衡量不同阶层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人数上比例的情况,从而体现不同阶层获得高等教育机会方面的差异程度。具体来说,辈出率的计算公式为:


阶层A的辈出率=大学生中阶层A的子女所占据的比例/阶层A人口占据全体职业人口的比例。


将辈出率与1相比,等于1说明该阶层的子女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为平均水平,小于1说明该阶层的子女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小于全体阶层的平均水平,反之则说明该阶层的子女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大于平均水平。[25]






三、研究结果





1.生源地区差异及结构辈出率


纵向观察表1,从2008年至2015年,“985”院校中东部地区的学生比例是最高的。横向观察可知,东部的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辈出率始终高于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学生在“985”“211”院校的结构辈出率高于平均水平。相比而言,西部地区的学生,在“985”院校的结构辈出率始终高于东、中部学生。


观察图1可知,尽管西部地区学生在“985”院校上的结构辈出率始终大于1,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数值在不断下降,从2008年的2.11下滑为2015年的1.29。东部地区学生的“985”院校辈出率在缓慢上升,从2008年的0.59上升为2015年的0.76,但是尚未突破平均水平。中部地区学生“985”院校的辈出率则波动不大,取值在1.21-1.25。



图1 “985”高校生源地区的结构辈出率


2.生源地级别差异及结构辈出率


纵向观察表2,从2008年至2015年,“985”院校中来自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学生比例都是非常高的。横向观察可知,早期来自低级别生源地的学生获得“985”院校的教育机会占有优势(如2008年农村的“985”院校辈出率为1.36,直辖市/省会城市仅为0.59),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优势逐步缩小,甚至出现劣势(如2015年农村的“985”院校辈出率下降为0.99,直辖市/省会城市上升为0.83)。


为了更清晰刻画“985”院校生源地级别的变化情况,以时间为横轴,以五级生源地的结构辈出率为纵轴,进行作图。观察图2可知,来自农村、县城或县级市的学生在“985”院校的结构辈出率最初具有优势,但随着时间不断降低;相反,来自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的学生在“985”院校的结构辈出率不断稳步上升



图2 “985”高校生源地级别的结构辈出率


3.父亲受教育程度差异及结构辈出率


观察表3,2008年至2012年,“985”高校中父亲的优势学历呈现出“两头分布”的趋势,即小学学历及以下、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层次的结构辈出率均大于1。但是这种局面在2015年被打破,2015年数据显示父亲学历层次高的学生就读“985”院校占据普遍优势,特别是父亲学历层次为研究生的,结构辈出率为1.44,而父亲学历在小学学历及以下的结构辈出率不足1。将父亲的学历整合为五类(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合并为“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和技校合并为“高中和中职”;其余不变),做出随时间推移的“985”院校不同学生父亲学历的结构辈出率。观察图3可知,父亲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学生在“985”院校的结构辈出率不断下滑,而父亲学历为研究生的学生在“985”院校的结构辈出率不断上升。



图3 “985”高校学生父亲学历的结构辈出率


4.家庭年收入差异及结构辈出率


纵向观察表4,“985”院校学生的家庭年收入在2008年时,多集中于年收入1万元及以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学生来自年收入4万-10万的家庭,这与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横向观察表4,2008年家庭收入为1万元及以下的学生在“985”院校中结构辈出率为1.15,但该数字截至2015年下滑成为0.66。该群体的学生的就学优势虽然在“985”院校中消失,但渐渐在“211”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中体现出来。图4则更为直观表现了随着时间的变化,“985”院校学生家庭年收入的结构辈出率变化。可知收入最低(1万元及以下)和较低(1万-4万)的群体,其辈出率不断下滑,而收入高(收入10万-20万元、收入20万元以上)的群体,其辈出率呈现上升趋势。



图4 “985”高校学生的家庭收入的结构辈出率


5.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就读院校类型的影响作用分析


本研究中选取衡量家庭社会经济背景的指标的四个指标具有一定的重合性,因此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采用多元逻辑回归模型对学生就读院校类型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对2008年的回归模型和2015年的回归模型进行对比分析(表5)。



从生源地区方面来看,与西部地区相比,中部和东部地区学生进入“985”院校的概率较低,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差距在逐渐变弱(2008年为西部地区的0.064倍和0.247倍,2015年为0.303倍和0.801倍)。类似的,从生源地级别来看,在“985”院校的入学方面,2008年农村地区的概率最高,但截至2015年,被县级市和镇赶超。在父亲受教育程度方面,2008年的数据显示,与父亲受教育程度为不识字/识字少相比,父亲教育程度为小学、初中及高中、大专的子女进入“985”院校的概率较低,但2015年的数据则显示,父亲的受教育程度对子女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获得具有显著预测作用,并且不识字/识字少的父亲学历,其对应的子女进入“985”院校教育机会最低,研究生的父亲学历,其对应的子女进入“985”院校机会是前者的11.6倍。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收入对子女就读“985”院校的预测作用也在逐步增强。值得注意的是,在模型的解释力方面,伪决定系数Cox and SR²从0.282下降到0.123,这说明模型中的人口学变量仅仅能够有限解释教育机会的分配,且解释力也在下降,除了模型中涉及的变量之外,其他未纳入的变量的解释力变得更强。






四、结论与讨论





基于正确判断与选择的决策,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反之,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下降、公平失衡,甚至影响教育秩序和社会安定。本文立足试图分析“985”院校本科一年级学生的生源状况,从而明晰是否来自不同家庭社会经济背景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同等的优质教育。本研究借助“辈出率”的概念比较不同阶层家庭的高等教育机会分布情况,分析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程度。


总的来说,纵向数据呈现出以下一些结论:


首先从生源地区来看,东部学生在普通本科院校就读的结构辈出率较高,而中部学生和西部学生,尤其是西部学生在“985”院校和“211”院校中的结构辈出率突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西部学生的优势在逐渐降低。


其次,从生源地级别来看,来自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学生在普通本科院校中的辈出率较高,地级市的学生辈出率的优势从“211”院校逐步上移到“985”院校,而低级别的农村生源地学生辈出率的优势则从“985”院校下移到“211”院校。


再次,从父亲的受教育程度来看,学生在“985”院校中辈出率从“两头分布”转变为“一端独大”。早期,即便父亲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父亲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其子女在“985”院校的辈出率也大于1,类似于父亲学历为本科、研究生的子女。但是2015年数据显示,父亲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父亲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子女在“985”院校中的辈出率均下降至均值1以下,而父亲学历为本科或研究生的子女依然保持着辈出率的优势特征。


最后,从家庭年收入来看,近些年来“寒门”似乎难出“贵子”,在2008年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家庭,其培养出的学生在“985”院校的辈出率高达1.15,但该指标在2015年已经下滑为0.66。


综合以上结论,不难发现,优质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程度“似乎”在扩大而非减弱,优质高等教育机会更加倾斜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阶层。在目前高等教育机会普遍的情况下,“985”院校本科教育资源作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依然是稀缺品,而在对其的争夺战中,拥有更多家庭支持的学生具有优势。


同时,对本研究的数据和结论需要做出几方面的讨论:


第一,关于抽样的科学性。本研究中,追踪调查了共计37所院校(其中“985”院校7所,“211”院校14所,普通本科院校16所),受限于数据,普通本科院校的数量较少。本研究着力点在于考察一段时期内“985”院校学生的生源构成相对变化,因此对数据影响不大,但后续研究应当补充普通本科院校的数量,与全国的高校类型分布可比,增强样本的代表性。


第二,辈出率指标的使用。本研究采用“辈出率”这一指标,这一指标能够说明某一阶层在校生比例与该阶层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之比。但是由于数据可获得性的约束,本研究的总样本却并非社会总人口,而是部分已经获得本科教育机会的群体。因此,本研究使用辈出率只能够说明不同质量教育机会在已进入高等学校人群中的分配差异,而不能反映在整个社会人口中的分布状况(图5)。因此,对于本研究辈出率的解读需要格外慎重。例如,参照2008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西部总人口为36103万人,中部人口为43530万人,如果“985”教育机会在各地区分布是均等的,那么中部人口中获得“985”教育机会的人数应当是西部的1.21倍,但是实际样本数据中仅为0.87,这说明实际中部地区在2008年获得“985”教育机会处于劣势。本研究中显示2008年中部生源学生在“985”院校中的辈出率为1.23,仅仅说明了在流入高等教育的人群中,中部学生流入“985”院校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


图5 “辈出率”内涵示意图


第三,教育公平的探讨。教育公平问题不仅关乎社会成员的自身利益,而且与社会的长远安稳发展也密不可分。陈晓宇认为,公平比平等或均等更为抽象,更具有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26-44在一个追求公平的社会,应当为处于不利境地的人提供机会和福利。正如丁小浩的研究证实的那样,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并没有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分布更为均等,相反,出现优质高等教育更加倾向于优势社会阶层。而这一结果也在本研究中得到了证实。


第四,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和能力对于子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的影响。本研究侧重分析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与优质高等教育机会分配之间的关系,虽然研究表明,不公平程度表现出了增大的趋势,但是也不能完全否认学生自身能力的影响。刘精明的研究表明,就目前普通本科教育机会分配而言,能力标准占绝对主导地位,随着本科层次的提升,能力效应和出身效应同时扩大。针对2015年数据所做的多元逻辑回归的模型解释力仅为0.123,这说明除了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之外,还有很多未纳入的变量在影响学生的入校机会,这也是未来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


总的来说,分析哪些群体进入了“985”院校,能够对传统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获得一定了解,从而对接下来举国推进的“双一流”高校建设走向提供一些政策参考;其次,作为高等教育领域永恒的话题之一,保障教育公平对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本研究的纵向数据能够反映出公平程度的走向和趋势,这可能也是未来高等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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