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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自我知觉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道德行为的影响

音乐·拾间


作者简介:郭迪,女,陕西西安人,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分中心博士研究生,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幼儿教育学院讲师;李彩娜,女,河南长葛人,心理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分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重大成果培育性项目“中小学家庭德育状况评估指标及工具研发”(2020-05-0033-BZPK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社会反馈对儿童欺骗行为的纵向实验研究"(2019TS142)

本文载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专题“心理学研究”。



摘要:个体是否做岀道德行为,不仅与其道德自我知觉有关,还会受到其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及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但具体机制尚不清楚。通过两个实验考察在不同道德范畴中被试道德自我调节的内在机制,结果发现: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回忆先前不道德行为后更可能做岀不道德(欺骗)行为,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的道德行为则更稳定。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个体的道德同一性水平会显著预测其助人意愿,而与其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无关。研究结果揭示了不同道德范畴中个体道德自我调节机制的复杂性,对不同道德范畴中个体道德行为的提升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道德范畴;道德行为;道德自我知觉;道德自我调节;道德自我同一性;主观社会经济地位



—、引言

 

假设这样一个情景: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甲和乙都有座位。甲正在回忆自己上车前帮助盲人过马路的情景,乙则正回想自己刚才赶时间闯红灯的情景。这时上来了一位抱小孩的乘客,正站在甲乙两人座位的中间。那么,甲和乙谁更愿意给这位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呢?

 

针对此问题,伦理学家、普通民众、道德自我调节理论家和生态系统观学者的观点迥异。伦理学家认为,道德是一系列与正确行为相关的信念或价值系统,个体据此明辨是非并做出适应性行为,即道德规定了个体应该做什么(指定性道德范畴,prescriptive morality)、不该做什么(禁止性道德范畴, proscriptive morality),不同道德范畴内行为的限制规则不同(趋向原则、躲避原则),权重也存在差异。因此,在伦理学家眼中,甲乙两人都应该趋向于做出“让座”这种指定性的道德行为。普通民众则认为,甲更有可能让座,因为过去做好事的人,未来也更有可能做道德的事;过去违反道德的人,未来更不可能做道德的事。这种常识认知与道德认同/同一性(moral identity)理论类似,即外在的社会道德规范被个体内化后才能成为其行为准则,道德同一性的形成即个体将外在道德规范内化并最终形成道德自我形象的过程,道德同一性水平高的个体会做出更多道德行为。道德自我调节理论指出,个体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会影响其随后的行为,其中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指出,个体随后的行为不仅不会与之前行为保持一致,反而会背离之前行为的方向。因此,相比刚刚帮盲人过马路的甲,乙为了弥补之前闯红灯的行为过失会更愿意让座。然而在生态系统观视野下,让座问题则 非常复杂。个体是否做出道德行为不仅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还受个体特质、外在环境及其交互作用的影响,其中由社会阶层导致的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SES)差异会使个体行为与认知风格出现巨大差异,低社会经济地位者持互依性自我概念和情境主义认知风格,更易受情境影响而出现行为的波动性;高社会经济地位者独立的自我概念和内部归因则使其行为具有较高一致性。因此,要判断公交车情境中甲乙二人谁更可能让座,还需综合考虑两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情境等多种因素。

 

综上,本研究拟通过两个实验,在控制个体的道德同一性水平的前提下,在两个不同的道德范畴中(禁止性:欺骗行为;指定性:亲社会行为),分别考察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启动下,个体先前道德行为的道德与否对其随后道德行为的影响。

 

(一)道德同一性与道德自我调节的关系

 

道德同一性理论指出,日常生活中人们并非总是追求道德完美,而是将外部道德规范的要求内化为一种可接受的道德水平。道德同一性(或道德认同)即个体对理想道德自我形象的认同程度,描述个体心目中对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怎样想、怎样感觉及怎样做的心理图式。阿基诺(Aquino)等指出,道德同一性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个体差异特征,能显著预测个体在不同情境下的道德行为。除道德同一性这种稳定的道德自我形象外,个体在具体情境中还会对“我在道德上是怎么样的”进行即时评价,产生即时道德自我知觉(moral self-perception,也称道德自我价值或道德自我评价)。虽然人们普遍希望自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努力追求并渴望实现理想的道德自我形象,但践行道德行为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某些时候这种成本甚至非常昂贵。因此,为平衡做好人的意愿与做好人的成本之间关 系,个体会依据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进行即时的道德自我评估,并根据这种即时的道德自我知觉与理想道德自我形象的一致性调整随后的行为,这一过程即道德自我调节。

 

道德自我调节模型指出,道德自我调节过程包含目标和当前状态两个方面,其中目标是维持个体的理想道德自我形象或使其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目标与当前状态(即时道德自我知觉)间的差异会促使个体产生情感反应(道德情感)和旨在缩小这种差距的行为(道德行为),并使道德行为表现出波动性,即个体的道德行为不仅不会与之前的行为保持一致,反而有可能背离之前行为的方向,具体表现为道德许可(moral licensing)和道德净化(moral cleansing)两种现象。其中,道德许可指个体先前做出的道德行为会使其放松道德追求,认为自己可以在随后减少道德行为甚至有资格做出不道德行为的现象。如,回忆或仅仅想象之前的道德行为即可减少其亲社会倾向,激发随后更多的不道德(欺骗)行为。道德净化则是个体在做出某些不道德行为后表现出道德行为的增加现象,如在回忆不道德行为后个体会做出更多的道德行为以恢复其道德自我形象。萨奇德瓦(Sachdeva)等用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来解释这种道德行为的波动性,即个体会依据先前行为与理想道德自我形象的关系获得即时道德自我知觉,并依据两者的差距对随后的行为进行调整,当即时道德自我知觉高于或低于理想道德自我形象时,就会在随后做出补偿性的行为以缩小两者的差距。

 

道德自我调节的目标是维持个体的道德自我形象,不同个体对此目标的重视程度不同。其中,高道德同一性个体对道德领域潜在的威胁性信息更为敏感,反应更强烈,在此类因素出现时更倾向于产生焦虑等消极情绪,并努力做出更多道德行为以消除对理想道德自我形象的威胁,重塑自身道德形象。如研究发现,在做出不道德行为后,高道德同一性个体将做出更多道德行为;相反,低道德同一性个体则会做出更多不道德行为。亦即,道德同一性能够显著预测个体的道德行为,使其道德自我调节过程具有鲜明的个体特征。

 

(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道德自我调节的关系

 

个体行为是人与环境的函数,考察个体的道德行为不能不关注个体差异因素。近期研究特别关注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心理和行为的影响。社会经济地位描述了不同群体在社会层级结构中的地位差异,既包括个体拥有的客观物质资源的差异,也包括其对自身社会地位的主观感知。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常用收入、受教育程度、职业等指标进行测量,但客观社会经济地位指标与社会成员的主观感受常常不一致,其有效性受到研究者的质疑与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相比,沃尔夫(Wolff)和佩夫(Piff)等研究者都认为,个体对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观感知,即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更能反映其对自己所处社会阶层的理解,对个体行为具有更好的预测效度。

 

社会阶层的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perspective on social class, SCPSC)提出,社会阶层塑造了个体的生活环境,使其形成与所在阶层相适应的社会认知方式,这种稳定的社会认知方式又会反过来影响其心理与行为反应。因此,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社会认知风格与行为均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有限的物质资源让低社会经济地位者更多体验到威胁、受限制与不确定性,导致低社会经济地位者对外界环境更依赖,具有互依的自我概念、情境主义(centextualism)的认知风格和外部归因的行为特征;高社会经济地位者较高的地位则使其体验到更高的自主性和控制感,易形成独立的自我概念、唯我主义(solipsism)的社会认知风格,更倾向内部归因,不易受情境影响。此外,低社会经济地位者会根据受助者身份调整自身的行为策略,高社会经济地位者的亲社会行为则具有较高一致性。

 

大量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地位尤其是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是影响个体道德行为的重要因素,但目前尚无研究探讨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道德自我调节的影响。康威(Conway)和佩茨(Peetz)的研究指出,解释水平的差异会影响个体的道德自我调节过程:当在情境化的水平解释事件时,会激活被试即时性的道德自我知觉,引发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出现道德行为的波动性;而在去情境化水平解释事件时则会激活被试抽象的道德认同(特质道德自我),出现道德行为的一致性。由于低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认知与行为更易受情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其道德行为应更易受(回忆)先前行为产生的即时道德自我知觉的影响,表现出波动性;高社会经济地位个体则倾向对行为进行内部归因,其认知与行为更不易受情境因素影响,道德行为更为稳定。

 

(三)不同道德范畴中的道德自我调节

 

个体的道德选择离不开具体行为,面对不同道德情境,个体的行为选择常常不同。如帮助他人和不伤害他人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行为,一个不愿意帮助他人的人不一定会去伤害他人。同样,一个人不去伤害他人,不一定代表他会帮助他人。雅诺夫·布尔曼(Janoff-Bulman)等区分了指定性道德与禁止性道德两种不同的道德范畴。他们认为,指定性道德范畴以行为激活为基础,强调人们应该做某些行为(如帮助他人)以趋近积极的结果,其道德行为具有自愿性。禁止性道德范畴则以行为的抑制为基础,强调人们不应该做某些行为(如不应欺骗他人)以避免消极结果,该范畴的行为具有强制性。与指定性道德范畴相比,禁止性道德范畴对个体行为的要求更严格。如在指定性道德范畴,道德行为(如帮助他人)会获得奖励,不道德行为(如不帮助他人)则不会招致严厉惩罚;而在禁止性道德范畴, 道德行为(如不欺骗他人)不会获得奖励,不道德行为(如欺骗他人)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研究也发现,与在指定性道德范畴的不道德行为相比,个体在禁止性范畴的不道德行为会导致更多的责备与惩罚。由于不同道德范畴对个体的要求不同,相应的道德自我调节机制可能也存在差异。

 

具体而言,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中是否存在道德自我调节现象,现有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如萨奇德瓦等人发现,与消极道德特质启动组相比,积极道德特质启动组被试接下来的捐款数目和合作行为会显著减少,证明存在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李谷等人的研究则发现,让被试回忆不道德行为后其随后的捐款金额并未显著提高,即没有出现道德的自我调节。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现有研究则发现了道德的自我调节。如在回忆自己做过的不道德事情后,被试接下来作弊行为的比例显著下降,作弊情节的严重性也有所缓解。同样格林(Greene)等人的研究也指出,与回忆之前做过坏事组的个体相比,回忆之前做过好事组的个体接下来更有可能实施违法行为(如伪造简历、学术上的不诚实和入店行窃等),即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出现了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

 

综上,本研究将在控制道德同一性这种稳定的个体差异特征的基础上,关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个体在不同道德范畴中道德自我调节的特点。考虑到不同道德范畴中道德自我调节机制可能不同,为避免前后交叉影响,本研究采用两个独立实验,在不同道德范畴中分别探讨(回忆)先前道德行为对随后的禁止性和指定性范畴中道德行为的影响,及不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差异。基于以往研究,我们预期,在回忆自己做过的不道德事件后,被试会做出更多的道德行为和更少的欺骗行为(假设 1a);回忆自己做过的道德事件后,被试会做出更少的道德行为和更多的欺骗行为(假设1b);尤其是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个体,这种道德波动现象更为明显,对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个体,这种道德波动现象可能不存在(假设2)。

             

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道德自我知觉对禁止性道德行为的影响

 

为探究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道德自我知觉的作用,实验采用2(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低)×3(回忆启动:道德、中性、不道德)的被试间设计,因变量为被试在随后的视觉感知任务中的欺骗次数。

 

使用G*Power3.1.9.2软件计算,2×3多因素方差分析中,设定a为0.05水平,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两水平)以90%的效力获得0. 3的效应量所需样本量为119,回忆启动(三水平)以90%的效力获得0.3的效应量所需样本量为144,交互效应以90%的效力获得0. 3的效应量所需总样本量为 144。最终招募被试145人(男61,女84),均为西安某高校在校本科生,平均年龄18. 94岁。所有被 试均为右利手,裸眼视力或矫正后视力正常。

 

实验前一周,所有被试填写人口统计学资料,并完成道德同一性问卷,采用阿基诺和里德(Reed)编制的道德同一性问卷,共10个项目。问卷首先呈现守信的、诚实的、孝顺的、负责的、真诚的、礼貌的、善良的、助人的、正直的和忠诚的等10个道德特质词汇,再让被试回答有关这些特质的项目,样题为:我积极参与那些能表明我拥有这些特质的活动。问卷采用1—7点评分,得分越高表示道 德认同水平越高,本研究中该问卷的克隆巴赫a系数为0.83。

 

一周后被试来到实验室,分别在独立的隔间中完成实验。首先进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启动,随后回忆并书写自己近期所做的道德/不道德/中性事件,最后测量被试的欺骗行为。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启动借鉴前人研究范式。此范式已被证实可有效操纵个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被随机分配到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条件或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条件。其中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条件下,向被试展示昂贵的跑车、宽敞的豪华房间和丰盛的美餐图片;高社会经济地位启动条件则向被试展示破旧自行车、拥挤的床铺和简单的饭菜图片。被试在观看不同的图片后,想象一个拥有图片中生活的人并简要写出该图片所展示的生活,随后在7点量表上评价:与此人相比,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水平,其中1表示非常不好,7表示非常好。


在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后,被试被随机分配到道德启动组、不道德启动组和中性组。道德启动组被试回忆并详细描述最近一个月内自己做过的印象深刻的行为,如帮助别人、照顾生病的舍友等;不道德启动组被试则回忆并详细描述最近一个月内自己做过的印象深刻的行为,如欺负别人、考试作弊等;中性组被试回忆并详细描述最近一个月内自己做过的一件生活小事。在这3种启动条件下,被试均需回忆并详细书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及来龙去脉,书写不少于100字。

 

欺骗行为采用视觉感知任务测量。实验材料为50张带有圆点的正方形图片,正方形被一条对角线分为左右两部分,20个圆点不均匀分布在左右两个部分。其中,有8张图片右部的圆点个数明显多于左部(右边圆点个数与左边圆点个数之比大于等于3:2),有17张图片左部圆点个数明显多于右部(右边圆点个数与左边圆点个数之比小于等于2:3 ),其他25张图片左右两边圆点个数几乎相等 (右部圆点个数与左部圆点个数之比介于2:3和3:2之间)。图片按照随机顺序呈现在电脑屏幕上,被试的任务为在1秒之内判断左边还是右边的圆点数目更多并按键反应。如果被试认为左边圆点较多,则按F键;如果被试认为右边圆点较多,则按J键。实验程序用E-Prime 2. 0编制,通过分辨率为1024 X768像素的19英寸台式电脑显示器呈现。实验流程见图1。

 

正式实验前随机选取35名本科生(男15,女20)对实验材料进行评定。结果表明:当判断25张左右两边圆点个数无明显差异的图片时,被试判断左边圆点多(M= 12.09,SD=4.66)和右边多(M= 11.20,SD=4.79)的次数无显著差异,t(34)= 0.57,P=0.57;当判断8张右边圆点数目明显多于左边的图片时,被试判断右边多的次数(M=7.60,SD=0.88)显著多于左边多的次数(M=0.31,SD=0.76),t(34)=-27.56,P<0.001,Cohen's d=8.87;当判断左边圆点数目明显多于右边图片时,被试判断左边多的次数(M=15.57,SD=1.42)显著多于判断右边多的次数(M=0.97 ,SD=1.07) ,t(34)=36.12,P<0.001,Cohen's d=11.61,说明实验材料有效。


图1 视觉感知任务

 

正式实验中,被试首先进行100个练习试次。每个试次结束后计算机都会向被试反馈这次获得的金钱数及累计已获得的金钱,不管实际呈现的图片中左部圆点较多还是右部圆点较多,只要被试判断左边圆点较多(按F键)即可获得0. 01元报酬,判断右边圆点较多(按J键)即可获得0. 2元报酬。接着完成200个正式试次,由4组构成,每组随机呈现50幅图片,其中有17幅图片左边圆点个数明显多于右边,若被试判断右边圆点更多,表明其产生了明显的欺骗行为。练习试次主要是让被试通过练习掌握实验规则,并不发放报酬,正式试次结束后,让被试对自己所回忆书写的事件进行道德性评价(1代表非常不道德,7代表非常道德)。最后向被试解释实验目的,给予所有被试相同的实验报酬。

 

实验启动有效性检验显示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有效。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组被试观看图片后对自己社会经济地位的评价(M=4.60, SD=0.99)显著高于t(34)=9.74, P<0.001, Cohen' s d=1.62)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组被试观看图片后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评价(M =3.00,SD=0.99)。回忆启动有效,F(2,142)=276.44,P<0. 001,ȵ2=0.80。事后检验发现,道德启动组被试对自己所回忆事件的道德性评价(M=5.88 , SD=0.87)显著高于不道德启动组(M=2. 40, SD=0.79)和中性控制组(M=4.17 ,SD=0.49),不道德启动组被试对自己所回忆事件的道德性评价(M=2.40, SD=0.79)显著低于中性控制组(M=4.17 , SD=0.49 )。

 

假设检验发现,以视觉感知任务中被试的欺骗次数(即左边圆点个数明显多于右边但被试判断右边圆点更多的次数)为因变量,以性别、年龄为协变量,进行2(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低)×3 (回忆启动:道德、不道德、中性)多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回忆启动的主效应不显著,F( 2,137) =2.24,P=0.11;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主效应不显著,F( 1,137) = 0.10,P=0.75;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启动的交互效应显著,F(2,137)=5.66,P=0.004,ȵ2=0.08。简单效应分析发现: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组被试在3种回忆启动条件欺骗行为差异不显著,F(2,137)=0.44 ,P=0.65;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组被试在3种条件的欺骗 行为差异显著,F(2,137)=7. 68,P<0. 001,ȵ2=0.10:其中回忆不道德事件组被试的欺骗行为(M=11.34,SD=1.44)显著高于回忆道德事件(M=4.72,SD=1.42,P=0.001,95% CI=[2.60,10.64] )和中性事件(M=4.14,SD=1.45,P<0.001,95% CI=[3.17,11.23] )组的被试;后两者则无显著差异(见图2)。


图2 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过去道德事件对欺骗行为的影响


接下来,将道德同一性作为协变量纳入分析,结果发现,道德同一性对欺骗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F( 1,136)=2. 56,P=0.11;回忆启动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交互作用依然显著,F(2,136)=5.60,P=0.005,ȵ2=0.08。

 

实验一结果表明,与回忆道德事件和中性事件相比,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回忆不道德事件后欺骗行为显著增加,与道德净化效应相反;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3种条件下的欺骗行为则无显著差异,未发现道德行为的波动现象,均不支持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总之,实验一在禁止性道德范畴的发现不支持假设1a和假设1b,表明当考虑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时,即无论是否控制道德同一性,个体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的道德自我调节均不遵循负反馈机制。此外,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组被试在3种回忆条件下的欺骗行为间差异显著,而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组被试在3种道德行为回忆条件下的欺骗行为无显著差异,表明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启动组被试的道德行为更为稳定,支持假设2。

 

三、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道德自我知觉对指定性道德行为的影响

 

为探明在指定性道德行为范畴中,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道德自我知觉的作用,采用2(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低)×3(回忆启动:道德组、中性组、不道德组)的被试间设计,因变量为启动后的助人意愿。除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启动方法及因变量不同外,实验程序同实验一。被试为西安某高校144 名本科生,其中男生55名,女生89名,平均年龄18.13岁。所有被试均为右利手,裸眼视力或矫正后视力正常。实验前一周,所有被试填写人口统计学资料,并完成道德同一性问卷。一周后,被试来到实验室完成实验。

 

首先借鉴前人方法启动个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让被试填写一系列问题,包括收入、消费习惯、财务信心、人格特质及人口统计学资料,为随后获得的反馈SES得分提供看似可靠的基础。然后,被试收到代表自己在类似群体中经济地位的反馈SES得分,其中0-20分表示其社会经济地位处于中等水平,小于0分表示其社会经济地位处于较低水平,大于20分表明其社会经济地位处于较高水平。并告知被试该分数是一个强大可靠的统计程序参照全国数据库信息计算出的,有很高的权威性。实际上,所有被试的SES得分均为提前设置的虚假反馈。其中高社会经济地位启动组被试得到的反馈SES为87分,低社会经济地位组被试得到的反馈SES为-123分。接着要求被试写下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分及自己得到这个分数的原因。

 

随后通过回忆书写任务启动被试的道德自我知觉。最后进行助人意愿的测量。参照前人研究,选取给贫困地区的孩子捐赠、给乞讨的人买食物、到附近的福利院去做志愿者及主动为问路的人带路等4种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助人情境,被试需要对每一个情境中自己是否愿意参与进行评分,1分代表完全不可能参与,9分代表自己完全可能参与,统计每位被试在4项情境的总分作为助人意愿变量,得分越高代表其助人意愿越强。最后向被试详细解释实验的目的、致谢并给予报酬。


以性别、年龄为协变量做2(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低)×3 (回忆启动:道德、不道德、中性)多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主效应显著,F(1,136)=5.91 ,P=0.02,ȵ2=0.04,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的亲社会行为显著高于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的亲社会行为。回忆启动主效应显著,F(2,136)=3.27,P=0.04,ȵ2=0.05。事后检验发现,不道德启动组的亲社会行为(M=28.39,SD=4.31)显著高于道德启动组(M=25.90,SD=4.65),P=0.01,95% CI=[0.53,4.31],而与中性控制组(M=26.73,SD=5.64)无显著差异,P=0.12;道德启动组与中性控制组的亲社会行为无显著差异,P=0.37。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启动的交互效应不显著,F(2,136)=0.02,P=0.98(见图3)。


图3 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过去道德事件对助人意愿的影响

 

最后,把道德同一性作为协变量纳入分析,结果发现,道德同一性能够显著预测被试的亲社会意愿,F(1,135)=12.39,P< 0.001,ȵ2=0.08;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主效应显著,F(1,135)=7.41 ,P=0.007,ȵ2=0.05;回忆启动的主效应则不再显著,F(2,135)=2.68,P=0.07。

 

实验二在指定性道德范畴的结果表明,不考虑道德同一性时, 不论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高或低,回忆先前不道德行为组被试的助人意愿显著高于回忆先前道德行为组被试,说明道德行为确实存在动态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的观点。当控制道德同一性后,回忆启动的主效应不显著,不支持假设1a和假设1b,说明道德行为存在一致性,即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中,个体是否对他人做出亲社会行为主要受其道德同一性水平的影响。最后,实验二并未发现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启动的交互效应,不支持假设2,表明在指定性道德范畴,高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道德自我调节过程无显著差异。

 

四、道德自我同一性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道德自我调节的作用讨论


本研究在控制道德同一性前提下,考察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不同道德范畴中道德自我调节的影响,揭示了道德行为的复杂性。

 

具体而言,实验一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发现,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道德自我调节模式存在差异:与回忆道德事件组和控制组相比,低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回忆不道德事件后欺骗行为显著增加;高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3种条件下欺骗行为无显著差异。亦即,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个体在禁止性范畴的道德自我调节不支持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的观点,表现出不同的模式。一方面,低社会经济地位被试的欺骗行为的确会受先前道德行为的影响,但与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的预期相反,(回忆)先前的不道德行为反而导致随后更多的欺骗行为,出现了类似于“登门槛效应”的模式。登门槛效应指个体一旦接受一件小的助人请求,就更有可能在后来接受更大的助人请求。我们的结果表明,低社会经济地位被试一旦已做出某些不道德行,未来更可能做出更多不道德(欺骗)行为。由于低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认知与行为更易受情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回忆)先前行为产生的即时道德自我知觉对其随后道德行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一影响甚至超过了维护自身理想道德自我形象目标的作用。另一方面,高社会经济地位个体在禁止性道德范畴的表现则遵从“无反馈”机制:即无论(回忆)先前行为道德与否,高社会经济地位被试随后的欺骗行为均未受到先前道德事件的影响,反应了其独立的道德自我概念与内部归因倾向。但由于本研究并未测量回忆启动后被试的即时道德自我知觉,因此,究竟是回忆先前道德事件没有影响高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即时道德自我知觉,还是即时道德自我知觉没有影响高社会经济地位个体随后的道德行为,还需进一步探明。

 

实验二在指定性道德范畴考察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回忆先前道德行为对个体随后助人意愿的影响,结果发现:如果不考虑道德同一性,回忆先前不道德行为组被试的助人意愿显著高于道德启动组被试,存在道德波动现象,部分支持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的观点;但当考虑个体的道德同一性水平时,道德同一性水平能显著预测被试的助人意愿,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对助人意愿的影响不再显 著,不支持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这一结果表明,在指定性道德范畴,道德同一性对个体是否出道德行为有重要影响,这与李谷等建议的“预测个体的道德行为时应同时考虑道德自我调节、道德同一性及不同道德范畴的影响”的观点一致,也与张宏伟和李晔在道德自我调节正反馈观点中所强调的道德同一性对个体道德行为重要影响的观点一致,说明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中个体是否会做出道德行为主要受其道德同一性水平的影响。此外,由于本研究对指定性道德范畴中助人行为的操作性定义是被试的助人意愿而非实际的助人行为,两者要求个体付出的代价不同。人们都愿意表现出“自己是一个道德的人”,却努力避免为实际的道德行为付出高昂代价。实际助人行为往往需要个人付出时间或金钱等代价,助人意愿则既不需付出任何代价,又具有较高的社会赞许性。因而对助人行为的测量方式可能是导致实验二结果的原因之一,导致不同回忆组被试均表现出相似的助人意愿。我们推测,如果使用实际助人行为为因变量,更有可能在指定性道德范畴发现道德行为的波动性。

 

综合实验一和实验二的结果,本研究在禁止性和指定性道德范畴的发现均不支持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与近期一些研究的结果也是一致的。虽然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观点已提出近十年时间,但研究者对于个体的道德行为是否会与之前行为保持一致仍存在争议。这种争议的存在表明,道德自我调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已有研究者指出,个体在回忆近期事件而非远期事件,关注行为的结果而非规则时,其道德行为更可能表现出不一致性,支持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而当个体之前的亲社会行为是在非公开情境中做出的或付出较大代价时, 其后行为更可能与之保持一致,不支持道德自我调节的负反馈机制。总之,道德行为具有复杂性,同时受情境、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道德自我调节研究应同时关注个体所处的情境特征与个体差异等因素的共同影响。

 

本研究的贡献在于:第一,发现了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中高、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道德自我调节模式存在差异;第二,验证了道德自我调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一定遵循负反馈机制。未来研究应更多关注在什么情境下、什么人会做出一致性或补偿性的道德/不道德行为,探索道德自我调节负反馈机制应用的边界条件;第三,证实了道德自我同一性对个体道德自我调节,尤其是指定性道德范畴中的自我调节的重要意义,本研究结论对于未来研究采用干预技术促进个体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中做出更多道德行为富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虽然本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启发性,但仍存在以下局限。首先,被试主要为大学生且女生多于男生,后续研究需要扩大被试样本的代表性。其次,本研究使用实验室中的视觉一感知任务测量欺骗行为,使用自我报告的方法测量助人意愿,后续研究可采用真实情境中的道德与不道德行为以增加研究结论的可推广性。最后,目前研究普遍缺乏对即时道德自我知觉的测量,未来研究需设计即时道德自我知觉的测量工具以深入探明道德自我调节的内在机制。

五、结论

 

本文通过两个研究,探讨了在不同道德范畴中,不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个体道德自我调节机制的差异。结果发现在禁止性道德范畴,无论是否控制道德同一性,高、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个体的道德自我调节存在差异,其中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回忆不道德事件后表现出更多欺骗行为,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不同条件下的欺骗行为无显著差异。而在指定性道德范畴,控制道德同一性影响后,高、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个体,在回忆不道德事件、道德事件和中性事件后的助人意愿均无显著差异。



部分参考文献


文编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图源网络,侵权则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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