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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二套以内不征” 潘石屹的建议值得一听

2018-03-08 令狐卿 有狐

立法者一再宣示推动房地产税法律法规落实的决心,依旧要在充满狐疑的社会心态上开辟一条征税的新路。


文 | 令狐卿

今年全国两会上,对于房地产税的关注较多,地产大亨潘石屹3月7日发表了对房产税的看法,他认同设立该税种的正当性,同时给了三点建议:一是立法先行,别试点;二是作为地方税,充分授权每个省自己收;三是分步实施,有条件的征收,没条件的别征了;大幅减免,二套以内不征房产税。

开征房地产税作为万众瞩目的议题,一直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其中的不确定性也很是让人担忧,“怎么征收”更是核心问题,牵动人心。潘石屹作为经常在房地产话题上发言的商人,公开亮明对房产税的具体看法,包括“二套房以内不征”的建议都值得关注。

针对房地产税这个议题,舆论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经历了“过山车”似的体验。官方刚刚抛出这个话题时,舆论是强烈反对的,民众是相当震惊的。在这个试探社会反响的阶段,人们反对开征房产税是因为它加重税负,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下,属于重复收税,备受诟病。

为了安抚强烈不安的社会情绪,有声音认为:开征房地产税可以降低房价。包括潘石屹这次的建议,也都认为房价会大跌。在这种舆论之下,社会情绪稍微平稳,因为都在算经济账,开征似乎也划算。这是社会开始接受房产税的第一步。

随着财政部相关研究人士出面论证房产税的必要性,舆论已经明白:至少在成为政策制订的日程表上,房产税已经赫然在目,无论如何是无法将其取消、或打入讨论的冷宫。在今年两会前,这种“肯定会开征,但不知如何征收”的复杂心态一直在等待答案。

本届两会上,财政部公布了房地产税的原则立场。财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对此都有明确阐释,概括为:确认房地产税的必要性,在介绍国际经验时,明确征收对象“所有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确定缴税基准“按照评估值来征税”,有减免和优惠,属于地方税,立法已经在起草和完善。

所以你会很清楚地看到,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与舆论引导其实是同步进行的,而且始终透露“有减免优惠”,来着意消除社会对房地产税的抵触心态。某种程度上,社会舆论已经明白,征收已经是既定方向,那就在开征方式上多点声音,潘石屹的建议也就是这么个背景。

潘石屹“二套以内不开征”受到一定好评,是因为它符合“住房不炒”的政策调控理念,可以比较有力地剥除房子的金融属性,这是调控的目标,都能够兼顾。同时,它能够保护最大多数有房阶级和刚需群体的利益,不至于误伤,更重要的是保障“有恒产者有恒心”,令社会情绪稳定。

实际上,既然明确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充分授权省级执行,具体到每个地区,开征的时间表与实际做法都会有差别。房地产先锋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很高,开征房产税的连锁反应,假设是降一半房价,土地财政恐难持续,这些都对地方征税的决心形成反制。

土地财政与房地产税的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也就会造成或长或短的时间窗口,开征与否就此会成为中产阶级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必然又会打击市场预期,房地产税就成为市场中一大不确定因素。早一点明确是否“二套以内不征”,可能对有关各方都是利好。

当然,我们也看到至今有执着的反对者,认为开征房地产税城乡并征、先缴后免等有违公平,不适合中国现状。无论是“不该征”,还是“二套以内不征”都是对征税立法表示程度不等的不同意见,未来稳妥的立法无法回避这些意见所掩盖的深层疑虑和担忧。

总之,立法者一再宣示推动房地产税法律法规落实的决心,依旧要在充满狐疑的社会心态上开辟一条征税的新路。尽管潘石屹的建议纯属“言之成理”的一家之言,但总体上仍是赞成开征。而让更多不同意见充分表达,力戒与民争利,仍然是立法与行政要考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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