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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5期>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号召学习宣传因公牺牲女检察官曹艳群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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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下称《通知》),号召全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桂林市资源县检察官曹艳群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通知》指出,曹艳群同志从检13年如一日,长期扎根桂北边远贫困山区司法办案一线,她生前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荣获“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资源县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所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是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代表,是各级政法机关、全区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曹艳群同志去世后,中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桂林市委分别追授曹艳群同志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勤勉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奋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曹艳群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要学习曹艳群同志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要学习曹艳群同志勇于担当、拼搏奉献的敬业精神;要学习曹艳群同志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树立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审核 | 邓铁军
文字 | 陈丹桂
编辑 | 韦慧萍
校对 | 刘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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