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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手软!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不放松,执纪问责不手软,通报曝光常态化,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本期节目关注一起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9月26日,原新津县金华镇云峰社区党总支书记昝义奇以道路清运费的名义将5000元现金存入了云峰社区居委会的银行账户。第二天,他又以同样的名义再次存入了5000元现金。那么,这1万元钱到底是谁给的?为何会直接给到时任社区党总支书记昝义奇手上?
2021年6月,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昝义奇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费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
2016年11月,覃某某在未取得经营倒料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地铁盾构料倾倒在原新津县金华镇云峰社区1组一处已征待建空地上。2017年初,村民发现覃某某倾倒盾构料后进行阻拦,覃某某随即邀约时任金华镇云峰社区党总支书记昝义奇出面协调;同年6月,覃某某通过他人给予昝义奇1万元现金作为协调的好处费;同年9月底,昝义奇获知非法经营倒料场为涉嫌犯罪后,遂将1万元以清洁费名义存入了原云峰社区居委会的银行账户。2021年4月,昝义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那么,针对通报曝光的问题,新津区普兴街道如何进行反思剖析整改?新津区其他单位是否引起了高度重视,又是否抓在日常,持续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编辑:陈艾 程廷静 刘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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