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廉声丨“室组地”联动协作、跟踪式教育引导……
成都市金牛区:
室组地联动协作 精准快速发现问题线索
日前,成都市金牛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联合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监督检查,发现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与中介勾结,利用职权违规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相关事项并谋取私利。目前已对工作人员廖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在‘窗口腐败’相关问题排查清理中,由于窗口数量多、服务范围广、专业性质强,仅靠纪检监察组单兵作战有难度,迟迟没有找到突破口。”根据问题线索复杂性、监督检查难易度等情况,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区纪委监委申请了“室组地”联合监督,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0余条。
2022年以来,金牛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室组地”联动协作新机制,将纪检监察与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等部门整合,实现人员互助、专业互补、信息互通,精准快速发现问题线索。
“我们要求正确处理本职与协作之间的关系,种好‘自家责任田’,打好‘联动协作战’,以联动协作为抓手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实现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室组地”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立案查处13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
跟踪式教育引导 为“青廉”护航
近日,获得成都市龙泉驿区“十大青年工匠”称号的区法院法官兰莉萍,受该区龙泉街道纪工委邀请,向街道年轻干部分享了工作、生活感悟,引发大家共鸣。
组织年轻干部与先进模范交流学习是龙泉驿区纪委监委牵头实施“青廉护航行动”的工作内容之一。今年4月,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实施“青廉护航行动”开展年轻干部跟踪式纪法教育的通知》,把“新入职”年轻干部作为教育引导重点群体,抓住“易受诱惑”“可塑性强”特点,进行3年期针对性、跟踪式教育引导,帮助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养成勤廉担当品格。
在区纪委监委统筹下,该区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和区级部门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发力,梳理 3年内新入职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国企管理岗位员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共900余名,以镇街、区级部门为单位分别建立“青廉护航行动”人员库,并按逐年增补、3 年一茬的原则进行入库、出库管理,压茬推进跟踪式教育引导工作。
为保证工作质效,区纪委监委还对教育引导措施进行量化考评,并汇总各类教育引导工作数据、资料,形成一人一档的“青廉档案”,让年轻干部廉洁成长“有轨迹可循”。
成都市锦江区:
组长制实体化运行 推动巡察工作做深做实
“我们组巡察一个街道和一个部门,此轮巡察我提名……”
近日,第八届锦江区委第一轮巡察启动时,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根据《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体化运行办法》对副组长进行提名。
按照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今年,锦江区立足本区实际,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体化运行办法》。按照“一次一授权、一事一组建、一巡一评价”的原则,区委赋予巡察组组长组建权、派工权、评价权,副组长、组员由组长提名,在充分给予巡察组组长权力的同时,要求在巡前、巡中、巡后落实好执行好运行办法,真正将其应用于实践当中。运行办法中还明确,巡察组副组长实行动态调整,打破专职副组长组别限制。
“以前讲组长负责制,什么责任都由组长担,现在从组长、副组长、组员到联络员,职责、权限清晰明白,知道责任在哪、该谁干,从而杜绝责任不清甚至‘推、滑、躲、拖’等‘灯下黑’现象。”锦江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说道。
据悉,该区本轮巡察中,每个巡察组配1名新提拔干部、1名优秀年轻干部、单列1个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对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还将挂钩年度目标考核。对问题线索“零”移送的巡察组还需作书面说明,连续两轮巡察排名末位将提醒谈话,以此倒逼巡察组组长认真履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巡察工作做深做实。
成都市温江区:
坚持“刀刃向内” 从严淬炼“打铁人”
“严禁瞒报、虚报个人有关事项,或者不按规定向组织及时报告、报备有关事项。”“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聚餐聚会、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嫁娶活动,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交往行为,近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制发了《温江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针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明确“约法三章”,以“十条禁令”划清行为“底线”和“警戒线”,激励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在制发“十条禁令”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开展了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谈心谈话、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下沉调研等方式,对监督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信访件办理和案件查办、队伍管理、制度建设、警示教育等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全面了解调研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作风建设以及开展自我监督等情况,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
编辑:程廷静
校对:陈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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