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反复听一首英文老歌,它勾起我岁月与时间的惆怅。人们说,每七年,我们全身细胞就都更换了,那也意味着,每隔七年,我们就变成另一个人。
我听歌,看老照片,心想,穿白衬衫的少年终究是与我无关的人。我无法回去那个年代打捞一切歧路的指示牌,以修改本可以避免的未来。时间带给我回不去的乡愁。
那天,友人曹先生带我们到他小时候生活的小镇,一个叫“唐市”的地方。在那里,我参观了几栋老房子,听了一些故事,拍了一些照片。
据说,四十年前,唐市很繁华,石板街的两边都是店铺,生意红火,经由运河开展的贸易通达南北。而今,我能拍摄的,却是一些回不去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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