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公正抵达民心
张倩,女,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考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全国优秀法官”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
15年的民事司法审判经历,让张倩说话言简意赅,直切要害:民事法官,干的是匠心活儿、良心活儿、民心活儿。
匠心活儿
秉持专业精神
“司法审判的一切都建立在专业性上。尤其是民事司法审判,案件事实复杂,人的关系更复杂,只有秉持专业精神、开阔知识视野才能干好这个匠心活儿”。凭这份“匠心”,张倩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誉为“专家型法官”。
针对每一起棘手的案件,张倩都展示出深厚的专业素养。
姚某与再婚妻子共同出资取得一处房产,登记在姚某一个人名下,后姚某在妻子不知情情形下将房产过户给与前妻所生儿子名下。姚某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屋享有共同产权,一审法院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判决原告败诉。
这种关于物权归属的争议问题,在当时法律层面未有明确规定,合议庭内部也有争议。
经过多次翻阅卷宗,查阅相关的理论书籍,张倩对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证明效力形成了新的认识,“物权登记是推定的证明效力,如果有证据可以推翻这种推定,那应当以真实的法律关系为依据。”张倩与合议庭成员经过反复研讨,终于寻求到裁判的法律依据,二审在还原了房屋的财产属性后,改判决姚某妻子胜诉。
张倩据此案编写的《不动产登记是否为认定物权的唯一凭证》在理论刊物发表,此案也被评选为当年优秀案例。两年后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内容与该案的处理思路不谋而合----“我们走在了前面,而且走对了路。”谈及此案,张倩总有一份自豪感。
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案情复杂,虚假诉讼真假难辨。何某持有范某出具的多份借款凭证和担保人出具的担保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范某偿还借款80万元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
张倩凭职业敏感觉得案件证据有问题,用最笨的办法,邀请当事人多次过来讲述案件事实。果不其然,何某三次来接受调查,每次针对借款关键细节的陈述都不一致,交付借款的时间、地点一再矛盾,就连款项来源,都出现了两种说法。在他自己三次自相矛盾的陈述面前,何某不再理直气壮,变得哑口无言。对这一起案涉金额80万元的案件,最终依法判决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张倩办案的同时注重业务钻研,撰写的一系列论文《二审民事案件发回改判的成因及对策》《公证损害赔偿责任分析》等被理论刊物发表,有些被省法院确定为参考性案例。
“张庭长要求我们力求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成典范;每份法律文书,都成精品。”谈到专业化办案,该院民二庭员额法官李鑫说。
良心活儿
厚植为民情怀
“啪!”“王某的过错这么明显,必须要判他承担责任!”张倩拍案而起。
2018年6月,李某6岁的女儿放学回家时不慎滑入坑塘内溺亡,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坑塘使用人王某、当地乡政府及县水利局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令乡政府和水利局分担部分赔偿责任,王某无责。李某夫妇、水利局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张倩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
张倩带领合议庭在法庭上细细把事实查了又查,又到现场进行走访,了解到王某是村支部书记,该废弃坑塘原是王某租赁其他村民的可耕地,王某在可耕地上取土牟利,暴雨过后进一步塌陷成为坑塘,李某女儿没注意以往玩耍的土坑变成了凶险之地,才发生惨剧。
事实查清了,面对指向王某过错的证据,再想到李某夫妇的哭诉,才有了开头张倩“拍案而起”的一幕。
桌子拍过了,合议庭也确定了王某的责任,但是判了之后能顺利执行吗?冷静下来之后,张倩带着承办法官再一次找到王某,通过与王某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谈话,终于使王某接受判决结果。
二审依法改判王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他责任主体分担责任。判决送达后,王某主动将赔偿款履行到位。
张倩说:“民事法官干的良心活儿,有时要在案外付出大量心力,只有厚植为民情怀、坚守司法良知才能干好这个良心活儿”。
曾有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李某与郑某等人共同饮酒后驾车外出,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李某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郑某等人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
郑某等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义务,有能力阻止醉酒的李某驾车而未予阻止,对李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一审判令郑某等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是正确的,二审决定维持此案。
张倩发现上诉人郑某等人有抵触情绪,就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各方当事人所存在的过错、共同饮酒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司法判决所应倡树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一一进行分析论理,最终形成一份情法交融的判决书。二审判决送达后,郑某等人均表示服判,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此案也得以入选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民心活儿
真正实现公正
张倩常说:“很多群众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我们作出的裁判,既要给群众解决问题,还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邻两家因为一堵围墙打架,并诉讼到法院。还没开庭,双方矛盾一再升级,合议庭去现场调解三次,邀请村组织、乡政府参加,均无功而返。村里、乡里的同志都摇头,“判吧,只能交给法院解决了。”
针对相邻纠纷案件中的围墙是否应该拆除,庭审出现了两种意见,谁也说服不了谁。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的事交给群众解决,让案件走出去,征求意见。”张倩决定“开门迎谏,听取民意”,她和员额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头行动,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在行业内听取专家建议,第二天一碰头反馈,征集的绝大多数意见都认为围墙不该拆。合议庭最终采纳了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判决下发之后,合议庭又对双方做了深入的说法释惑工作,案件双方均服判息诉。
此案之后,张倩带领的团队又有了一种新的矛盾化解方法----“问卷调查法”,让事实在争议中查明,让争议在民意中解决。
一桩案件当事人杨某没按开庭时间参加庭审,二审准备按撤诉处理,得知消息后来法院反映情况。张倩经了解得知,案件当事人未能看清送达信息,于是重新开庭,保障了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权利。杨某的上诉请求虽然最终没有得到支持,但他在接到二审判决后没有任何意见,“法院给我说话的机会了,法官的办案过程我感到公正。”
法官助理张会星深有感触地说:“张庭长特别注意办案过程中当事人的感受,努力从一言一行中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公正的,当事人都特别信服。”
2008年独立办案以来,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余起,参与审理近6000起案件,所审结案件无信访情形,无不良影响,无矛盾激化,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张倩深有感触地说:“对于民事审判涉及的各类纠纷,案件小但关乎民心。只有审判结果真正实现公正,并让群众在审理过程中也感到公正,才能干好这个民心活儿”。
(作者:岳明)
来源: 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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