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执行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01
林州法院:集中执行凌晨“亮剑”
4月21日,凌晨5时30分,警灯闪烁,林州市人民法院10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随着林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威一声令下,18个执行小组分头奔赴执行现场。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以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案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为确保行动收到实效,法院执行局在行动前做好了计划预案,对重点案件分组采取行动。
经过10余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截至当日下午17时,此次集中执行共计入户查找被执行人63户,拘传28人,实结5案,和解10案,执行到位108万元,扣押车辆一部,查封房产3套。
02
民权法院:凌晨出击拘传22人
4月22日-4月23日,民权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在摸清底数、认真研判、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全局干警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连续两日凌晨出击,协同作战、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60人次,警车10辆。经过两天的奋战,拘传被执行人22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和解案件8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
03
辉县法院:纳失信半月执结赔偿款
因考虑到申请人牛某某生活不能自理,出行不便,4月21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专程来到牛某某家中出具结案手续。当牛某某看到法院干警并拿到15万元赔偿款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用简单淳朴的言语表达了内心的感谢。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从4月6日进入执行程序到执行完毕仅用时半个月。
胡某某等人系辉县A建筑公司的一个工程承包方,负责辉县市某小区部分外墙保温工作。2020年4月,牛某某受雇到胡某某等人的工地送卸保温材料,工作中不慎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各项费用共计22万元。法院经审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最终判决胡某某等人赔偿牛某某医疗费15万元,A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2年4月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明理释法无果后,毅然将胡某某等人及A建筑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摄于失信惩戒的压力,4月20日,胡某某等人及A建筑公司按照判决支付了该案医疗赔偿款15万元。
04
桐柏法院:潜伏作战 “老赖”落网
“你好,我们是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正在执行你的案件,这是我们的工作证,麻烦你到法院协助调查。”4月21日,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县城马路边将被执行人姚某依法拘传。
2019年3月,姚某李某某借款10万元,由宋某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姚某未予偿还,担保人宋某某向李某某偿还了5万元。2021年12月,宋某某将姚某诉至桐柏县法院,法院判令姚某支付宋某某因担保而代偿的5万元及利息。
2022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姚某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在张贴传票后依然无果。后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了姚某的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拘传。
4月21日清晨,执行干警着便装潜伏,在姚某有可能出没的地方蹲守,最终姚某被逮个正着。被带回法院以后,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迫于执行压力,姚某当即交付5000元,余款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双方达成和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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