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播丨咱们法官身上那些不寻常的事(七)
一个57岁的老法官,四级伤残并身患多种疾病,在沙颖河开闸放水的闸口前方,能够不顾个人安危,奋力跳入激流,救出落水儿童。这一壮举充分展现了一个人民法官高尚的品质和无私情怀。他就是沈丘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卢冠军同志,20多年来,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着一曲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正气歌。
他热心公益事业,于三年前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得知与山东一名9岁白血病男孩匹配成功。他毫不犹豫地答应捐献。为了提高血液中白细胞的比例,他每天早晚都要各打一支动员剂针,每次打完针后都有类感冒样症状反应,但他始终坚持下来,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间大爱。
卢冠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55年10月15日出生,本科学历。1973年11月应征入伍,1987年11月转业到沈丘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经济庭审判员、老城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1976、1978年因军训成绩突出,分别荣立三等功一次。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因作战英勇,荣立三等功一次。在法院工作期间,因工作成绩突出,1996年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周口地区法院系统十佳干警。1997年3月荣立二等功一次,并多次获得“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在群众需要时毫不犹豫挺身而出
卢冠军同志参加工作近40年来,部队的锤炼,党组织的培养,多年法院工作的历练,造就了他忠诚于党,只求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品德;造就了他忠诚于人民,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造就了他忠诚于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
2012年7月12日下午6点左右,办案回来路过大闸公园的沈丘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卢冠军,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呼救:“快救人啊,有小孩掉河里了。”他跑到河边,只见一个小孩在湍急的河水中挣扎,当时沙颍河正值开闸放水时段,水势汹涌,很多围观群众站在岸边呼救,却无人敢跳到河中施救。卢冠军同志顾不上脱去身上的衣服,忘却腿部的残疾,一个箭步跨过高1.4米的栏杆,快步冲到河边,飞身跳到水中,一把抓住小孩的胳膊,奋力向岸边游去,由于他腿患残疾,又用一手抓着小孩,他咬紧牙关,费了九虎二牛之力,才游到岸边。由于河道两边的堤坝布满青苔,很难借力靠岸,此时卢冠军同志心系孩子安危,用尽全身力气连拉了几次,均不能靠岸。此时,围观群众已涌到岸边,有一群众伸出竹竿才把小孩托上岸,孩子终于得救了,而在激流中已苦苦挣扎20多分钟的卢冠军几经努力仍未能游到岸边,反被激流冲出100多米远,直到遇到一颗垂柳树时,才在他人的帮助下爬上岸边。卢冠军同志一上岸,顾不上喘口气,立即查看溺水儿童的情况,由于喝足了河水,被救儿童神志不清,卢冠军同志利用自己在部队学过的急救知识,猛拍儿童的背部,孩子吐出大量河水后,才在众人的呼唤下,睁开了眼睛。卢冠军同志问清这个孩子父母的电话后,打电话通知了他的家人。直到看到孩子的母亲来到公园,卢冠军同志才骑车回家换衣服。
扎根最基层办理案件让人最放心
卢冠军同志在老城法庭工作期间,以庭为家,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扎根于条件艰苦的最基层。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真心诚意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法庭工作五年间,他承办的800余件民商事案件没有错案、没有受到投诉和激化矛盾,真正做到了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在行政审判岗位工作的近20年来,审理和审查了千余件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签发近两千份法律文书,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他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是全市最多的,质量也是最好的,有力促进了官民和谐,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立足本职钻研业务能动司法
自转业到法院工作后,他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主动报名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学习,并完成学业课程,取得大专文凭,后又通过学习取得本科文凭。在法院工作20多年来,卢冠军同志默默地践行着“案结事了、胜败旨服”的司法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为目标,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他注重群众工作方法,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够针对不同的案情和矛盾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纠纷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安庆丰,男,中共党员,本科,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同年通过全省法院招录考入南乐县人民法院工作, 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9岁儿童
今年33岁的安庆丰是南乐县法院近德固人民法庭副庭长。他热心公益事业,于2012年3月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今年4月经该资料库检索,与山东一名9岁白血病男孩匹配成功。安庆丰得知这一消息后,毫不犹豫地答应捐献。
据河南省红十字会相关人员介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是搭建血液病患者、捐献者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拯救血液病患者的生命库。
为捐髓救人,安庆丰积极取得单位和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在父母和南乐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于7月22日就来到医院办理采集造血干细胞住院手续。为了提高血液中白细胞的比例,他每天早晚都要各打一支动员剂针,每次打完针后,安庆丰有类感冒样症状反应,但他都一直坚持下来。7月27日上午8时,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正式开始,整个过程进行了四个多小时。
安庆丰表示,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个好事,造血干细胞能够匹配成功不容易,希望自己的一份力量挽救一条生命。同时,通过自己的行动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使更多人加入到捐献行列中来,为血液病患者带来生机,在人间彰显大爱。
提高业务素养维护公平正义
安庆丰同志长期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注重案件质量,年均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0余件,所审结的案件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在基层法庭法官中均为最低比值。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焦点、影响大的案件,他积极谨慎妥善处理,注意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正确寻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结合点,无一起案件引发信访发生。对于能够推动审判工作改革的案件,解放思想,大胆受理,依法审判。在省法院挂职期间,恰逢“赵作海案”、“平顶山高速逃费案”发生,安庆丰同志认真研究案件,吸取案件经验教训,个人承办办理刑事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20余件,参与合议庭审理40余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发生。
2011年,安庆丰同志所撰写的《从平顶山高速逃费案谈省法院党建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论文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理论征文二等奖,2015年所撰写的“新时期人民法庭定位研究”获全国法院人民法院建设理论征文优秀奖,并与全省两名同志到重庆参加全国人民法庭建设高层论坛,并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等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
多年来,安庆丰同志坚定政治信念,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自觉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坚持廉洁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他牢记八个“禁止”,切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始终把廉洁工作当作生命线,能够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能够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
策划:徐 哲
编辑:克仰志、贾共鑫、翟礼淼、王慧君
审核:金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