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个税汇算时,会遇到需要提交资料的提示。
如下图
您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待处理事项】(您也可以点击下方导航栏【待办】或者点击下方导航栏【消息】),进入“补充年度汇算退税审核资料”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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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上述界面,根据上方文字提示确认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关证明资料可通过点击【上传材料】上传。您还可在情况说明备注栏中填写相关说明,提供给税务机关帮助进一步审核。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 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