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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七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②

厦门税务
2024-08-2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了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国家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下面由小编接上篇内容继续带您了解汇算清缴中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相关知识吧~



三、注意事项


01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0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该如何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03

企业如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04若企业同时符合其他低税率或减免税优惠条件,该如何享受?




企业同时符合其他低税率或减免税优惠条件的,可以选择最优惠执行。

例如:某企业2023年度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企业可以选择享受更为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政策。




四、申报表填报范例



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必填表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填写说明:

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填报本项目下的“211-1”“211-2”“211-3”“211-4”。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

【例】A企业2020年10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51000**),有效期3年,2023年再次申请认定并于2023年11月25日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1351000**)。在进行 2023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入“211-1”“211-2”“211-3”“211-4”项目中。

“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填写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三个版本中的一个。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表单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必须勾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也必须勾选,即使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当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优惠时,则需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例】A企业的高新技术领域为系统软件,应填报至三级明细领域,填报“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


【例】A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为60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000万元,总收入7000万元,不涉及不征税收入。高新收入占比71.43%。


【例】A企业2023年度科技人员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0人的比例为30%。


【例】该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6000万元,归集的研发费用300万元。2022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归集的研发费用250万元;2011年度销售收入4000万元,归集的研发费用150万元。

提醒: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带出前一年度、前二年度的研发费用指标相关数据。


【例】A企业2023年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条件,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不涉及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可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500*10%=50万元,填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第31行。该减免数据将自动带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再汇总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6行。


申报提醒:


1.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2.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3.对高新技术企业,电子税务局系统已嵌入名单,若对名单有疑义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务必确认符合相关政策条件,避免错误填报产生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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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企业所得税处  火炬高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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