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金桥法谈 | 有关中升集团拟收购仁孚中国所产生的与劳动者相关法律问题的解读

法律人刘伟荣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刘伟荣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据媒体报道,中升集团拟收购仁孚中国,但遭内部员工停工抗议,本律师最近也接到相关员工的法律咨询。



就本律师了解到的情况,员工目前主要针对以下三个问题产生疑惑:第一,用人单位变更股东是否会对员工产生影响?第二,用人单位能否擅自降低员工待遇福利?第三,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


对于员工所关心的问题,本律师解答如下:


一、用人单位变更股东是否会对员工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若中升集团收购仁孚中国,用人单位变更股东不仅不会对员工产生影响,而且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不产生任何变更。


二、用人单位能否擅自降低员工待遇福利?


有些员工担心中升集团收购仁孚中国后,中升集团福利待遇较仁孚中国而言将大幅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中升集团降低员工福利待遇,则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且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未与员工协商的前提下,擅自降低员工待遇福利。


三、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降低员工福利待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本律师建议员工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维权,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若采用罢工、消极怠工等方式工作,用人单位有可能以员工违规违纪为由解除合同,反而会对员工产生不利影响。


供稿 | 刘伟荣

编辑 | 罗影璇


金桥百信 招贤纳士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1995年在广州设立,是国内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CBD核心——珠江新城超甲级写字楼高德置地广场G座楼24、25楼,办公面积近5000平方米,执业律师逾400人。2015年事务所启动改制和创新管理,2019年凭借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顺利入选ALB 2019年亚洲最大50家律师事务所,2020年被评为2016-2019年度广州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因不断壮大需求,诚邀志同道合的法律精英加盟,携手合作、共创美好金桥。

合伙人加盟联系

人才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罗建欣律师

邮箱:luojianxin@kingbridgelaw.com

电话:186 8888 9563

律师、实习律师/助理、实习生加入联系

人力资源部郑小姐

邮箱:kingbridge@gdjqbx.com

电话:135 8043 6900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25楼



推荐阅读

金桥法谈 | 一般人格权侵权纠纷中被告方如何有效抗辩

金桥法谈 | 长夜终将明——婚内强奸入罪的历史和未来

金桥法谈 | “我有一位朋友......会被判多久”

金桥法谈 | 《民法典》担保新规下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设立对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影响浅析



点击分享

点赞

点亮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