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法谈 | 罹患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还可以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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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辉 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什么才算是可撤销婚姻中的“重大疾病”?
电视剧中常上演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算是“重大疾病”吗?
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深入学习法律规定一一为你解答。
司法案例一
广东省
撤销婚姻纠纷
法院查明
原、被告于2020年春节认识,于2020年3月9日登记结婚,被告曾在2019年8月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被告在与原告交往的过程中,未告知其患有该疾病。婚后原告发现该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了。
法院判决结果
被告在2019年患上精神分裂症后,在结婚登记前与原告交往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自己患有该种疾病。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撤销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关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出明确规定。《母婴保健法》第八条中的“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司法案例二
浙江省
撤销婚姻纠纷
法院查明
原、被告于2020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登记结婚,2021年2月,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患有抑郁症为由主张撤销婚姻。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抑郁自量表、被告母亲阿姨的户籍信息及精神史记录材料,以证明被告患有抑郁症、有精神疾病的家族遗传病史,未提交医院检查记录、确诊病历等证据。
判决及理由
法院驳回撤销婚姻诉讼请求,其理由为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患有严重抑郁症,且抑郁症亦不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
裁判观点
对于重大疾病认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该条款设立的目的,应当以疾病严重危害共同生活的人员或者其后代的健康,足以危及婚姻本质为前提。
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处理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总结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患有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的一方,应在婚前告知对方相关情况。患有抑郁症的一方是否负有告知义务,应当结合症状的轻重综合判断。
供稿 | 刘海辉
编辑 | 罗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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