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法谈 | “秒杀价”标价有误,消费者下单付款后被要求补差价怎么办?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Arthur Lee Goal Author 李健豪
李健豪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1
前言
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商家采用“直播带货”的方式推广并销售货物。许多商家在直播间纷纷推出“惊喜价”“秒杀价”等方式高度让利,吸引消费者下单购物。但某些商家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会先在直播间挂上一个低的“秒杀价”,待消费者下单后,商家客服会告知消费者标价有误,需要消费者补差价。
若碰到上述情况,消费者应该怎么样做呢?
2
基本案情
移花公司经营家具销售业务,在抖音商城经营“接木”家具销售旗舰店。2022年1月1日23时30分左右,移花公司在直播间推出一款胡桃木的桌椅组合,设置“秒杀价”为3000元。马小姐在观看直播过程中,对销售的桌椅组合产生浓厚的兴趣,遂立马抢购下单,并成功付款。
马小姐付款后,“接木”家具销售旗舰店的客服私聊马小姐,表明马小姐抢购的桌椅组合因店铺方工作失误,导致标价错误,需另行补足差价28000元才能发货,若不补足差价,店铺同意解除订单退款给马小姐。
马小姐对客服表示,直播间清楚表明桌椅组合原价为40000元,“秒杀价”为4000元,不能因为一句“工作失误”就不履约发货,因此马小姐坚持要求“接木”家具销售旗舰店按照约定发货并拒绝取消订单。
2022年5月,马小姐因“接木”家具销售旗舰店拒绝发货,将店铺实际经营者移花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得知马小姐提起诉讼后,移花公司在2022年6月向马小姐提出反诉,认为原价为40000元的桌椅组合的“秒杀价”应当为30000元,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 本案选自真实案例,为保护主体隐私、姓名、案件实体部分内容均已在不影响阅读使用的前提下修改。
3
律师说法
01
关于合同效力
“接木”家具销售旗舰店在直播间直播带货并分享购物链接,马小姐点击购物链接后生成订单,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买方为马小姐,卖方为移花公司。该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
马小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后,移花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向马小姐发货。
02
关于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进而撤销合同
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
就本案而言,原价为40000元的桌椅组合在直播间定“秒杀价”为3000元,秒杀价只占原价的7.5%,并不符合一般的商业规律,相反,若定“秒杀价”为30000元,则秒杀价占原价的75%,符合正常的交易习惯与商业规律。按照通常理解,销售方不会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销售桌椅组合。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在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马小姐与移花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于2022年1月1日,但移花公司直到2022年6月才提起反诉,行使撤销权,已经过九十日的除斥期间,移花公司不能再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与马小姐之间的买卖合同。
03
关于移花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因移花公司不能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所以马小姐与移花公司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移花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货物交付的义务。若移花公司拒绝交付桌椅组合,则移花公司应当向马小姐返还已支付的货款且赔偿桌椅组合的差价(原价-秒杀价)损失。
4
法院判决
移花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马小姐交付桌椅组合,如移花公司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移花公司需要向马小姐退回货款3000元及赔偿损失37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
律师建议
1
消费者在网络直播购物的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与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并且在订单生成后应尽快付款,若商家存在不诚信的销售行为,如自认标价错误、货物上架错误的,要求消费者主动解除合同申请退款的,消费者无需申请退款,待经过九十天后,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2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当诚信经营,若确实因为工作人员导致标价出现问题,确实构成重大误解的,首先应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应当主动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保障自己合法的权益。
3
针对让利幅度较大的直播秒杀活动,消费者若怀疑商家存在猫腻的,在购买前可以通过录屏的方式将直播过程、购买过程(包括价格实时变动的信息)保存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供稿 | 李健豪
编辑 | 罗影璇
金桥百信 | KINGBRIDGE
金桥百信 招贤纳士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因不断壮大需求,诚邀志同道合的法律精英加盟,携手合作、共创美好金桥。
►合伙人加盟联系
人才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罗建欣律师
邮箱:luojianxin@kingbridgelaw.com
电话:186 8888 9563
►律师、实习律师/助理、实习生加入联系
人力资源部郑小姐
邮箱:kingbridge@gdjqbx.com
电话:135 8043 6900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25楼
推荐阅读
点击分享
点赞
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