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福利!合資格者每年領近3萬元!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來了
澳門社工局以先行先試方式
於下月至明年11月推出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
為期一年,發放對象為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以及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臥床人士
每月可獲發2175元津貼
將於下周一起至明年11月底接受申請
計劃擬設「家訪」機制
據了解約有二百多人符合申領資格
開支約四百多至五百萬元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介紹
特區政府推行「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是為了透過先導計劃,試行發放照顧者津貼,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
目前該計劃相關安排已經出爐,詳細內容如下:
👉 實施期間: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
👉 接受申請期間: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發放對象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
先導計劃適用的被照顧者包括以下兩類人士:
(1)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
(2)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發放條件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取決於被照顧者及照顧者具備下列要件:
(一) 被照顧者:
1. 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 居於本澳家庭居所,並與家團成員同住;
3. 通過為本項計劃而進行的家團經濟狀況評估;
4. 屬智力殘疾或長期卧床人士
(二) 照顧者 :
1. 持有效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2. 年滿16歲;
3. 具足夠能力為被照顧者提供適切照顧;
4. 與被照顧者同住,為其提供實際照顧,且與其具下列任一關係:
👉 配偶或具事實婚關係者,以及其父母;
👉 三親等內直系或旁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包括其配偶)、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曾祖父母、曾孫子女、兄弟姐妹的子女(姪/姪女、姨甥/姨甥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媽、姨母/舅父)。
👉 繼父、繼母、繼子、繼女。
申請手續
(一) 提出申請之人:
1. 被照顧者本人,又或被授權人;
2. 合法代理人:如監護人、保佐人、未成年之被照顧者的父母,又或被授權人等;
3. 倘被照顧者明顯無行為能力,且無上述點2之人,則可例外地由照顧者提出。
(二) 須提交的文件:
申請時,須提交經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詳細內容參閱「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申請表」。
(三) 提交申請之地點: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可交至下列任一地點:
1. 社會工作局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2. 本項計劃章程所列的社會服務團體的轄下設施,並由其轉交社會工作局。
當局將於下周一起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申請資格模擬檢視系統」,有意申請的人士可透過相關系統了解是否符合資格,該系統不會記錄任何資料也不會視為正式的申請,模擬結果僅供參考。
網頁地址👇
www.ias.gov.mo
詳情可致電8399 7789或8399 7705查詢,計劃章程也將於下周一起上載至社工局網頁,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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