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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风采|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守初心 一件议案促成一部法规

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伊犁州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伊犁州草原工作站站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生态环境修复意义重大。我们牧民都有自己的草场,深知野生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今后一定要珍惜好、保护好野生资源。”1月15日,伊犁州人大代表、州草原工作站站长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深入伊宁市英也尔镇界梁子牧业村牧民家中宣传《条例》内容。
“我们家有700亩春秋草场,草场里长着野山楂、野杏树等多种野生树木,都是比较珍贵的资源,《条例》的出台,增强了我们保护野生果林的法律意识。”伊宁市英也尔镇界梁子牧业村牧民阿勒迪霍加·道吾坎说。
伊犁州现有野果林面积26.45余万亩,其中野苹果8.2万亩,野杏12.62万亩,野核桃1.87万亩,其他野果约3.76万亩。伊犁河谷是世界36个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分布着多种珍稀野生苹果、野生核桃、野生樱桃李、野杏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我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
一条好的代表议案建议,来源于“用心”二字。2022年以来,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一直关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在走访调研中,他发现近十几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部分野果林呈现系统性退化,外来有害生物不断侵入,导致野果林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自然承载力下降。
在不断走访调研后,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联系了10名代表,在2022年参加伊犁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了《伊犁州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议案,引起了伊犁州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把此条议案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相关部门积极领办,通过沟通、协商、完善了议案内容,将名称确定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并启动立法程序。
《条例》的制定,是地方立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的具体实践。遵循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观念,将伊犁州野生果林资源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与合理利用有机统一起来,促使保护与利用更加协调和谐。
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说:“作为一名伊犁州人大代表,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宣传平台,通过多种的宣传方式,提高社会知晓率,形成人人参与保护野生果林的良好氛围。”(记者 杜磊 李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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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融媒体中心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杨   林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史雪红   帕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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