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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襄阳一游乐园出事了!已致2人受伤!法院这样判了!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帮女郎 2021-04-14

现如今

各种游乐项目层出不穷

有形状各异的充气堡

有时下大热的网红桥

可是,它们真的安全吗?

连日来

襄阳一游乐园

接连收到了两份起诉书

一名时年2岁的儿童在充气堡中游玩时

摔断了门牙

一名51岁的老人在体验“网红桥”时

左胫腓骨远端骨折



2岁童摔断门牙 游乐园担责八成

2019年4月7日,周林(化名)夫妇带着时年2岁的乐乐(化名),来到襄城一家户外游乐场游玩。

之后,乐乐进入乐园内的淘气堡中玩耍。期间,乐乐在爬上城堡约10米的顶端时,不慎摔下当时,乐乐面部受伤较重,门牙也断了。周林夫妇赶紧将其送往襄阳市中心医院治疗。

此次摔伤,致使乐乐右侧上方的一颗门牙连牙根拔除,左侧上方另一颗门牙损伤严重且下巴有2厘米左右的疤痕周林夫妇称,由于乐乐面部肿大且整体牙床受损,他无法正常吃饭,需吃至少2个月的流食。

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争议,周林夫妇将游乐场告上了法庭。2019年10月17日,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对此种具有一定高度和危险性的游玩设施,被告并未在其周围安排工作人员在场监管,也未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更未根据游玩设施的危险性对进入游玩的小孩的年龄进行限制,故被告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不过,乐乐事发时仅年满2周岁,属未成年人,周林夫妇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监护职责和监护义务。且周林夫妇事发时就在现场,理应知晓园区内的充气城堡的高度对年幼的幼儿就有高度危险性,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据此,法院酌定游乐园承担80%的赔偿责任,监护人自负2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游乐园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741.53元


大妈体验“网红桥” 不料摔成骨折

无独有偶。2019年4月24日,又一名游客在该游乐园游玩时受伤。

刘琴(化名),51岁当日,她在体验“网红桥”时,不慎摔伤。之后,她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诊断,其左胫腓骨远端骨折。随后,她被转至孝感中心医院治疗16天后出院。

刘琴说,该网红桥的场地既无警示标志,又无管理人员,不知道该设备是否具有合格的安全证明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刘琴向襄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019年10月14日,襄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经过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游乐园一次性赔偿刘琴受伤后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

以案释法

游乐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第一起事件中,游乐场作为公众娱乐场所,应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承担合理保障义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由于消费者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游乐场承担80%的责任,监护人承担20%的责任。

第二起事件中,游乐场同样应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承担合理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后帮女郎还是要提醒大家尝试有风险的娱乐项目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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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城区法院

编辑:满天星的对白  责任编辑:刘力 谢雪飞

审核: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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