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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医院协会还是卫健委都对药学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药师应该积极学习理解这些内容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接下来,将对两个机构文件的中用药教育这一部分进行对比总结。
用药教育(Patient Education)的定义,两个文件一致,即药师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等药学服务的过程,以提高患者用药知识水平,提高用药依从性,降低用药错误发生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用药教育服务应当由药学部门负责实施并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适合本机构的用药教育服务工作制度等。医疗机构从事用药教育服务的药师应当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卫健委文件中服务管理和中国医院协会的服务过程均要求了用药教育服务的方式、步骤、内容及记录。
用药教育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是口头教育、实物演示,还推荐应用多媒体的形式及工具制作科普材料等予以辅助。对于发药窗口、住院、社区患者应该根据受众人群及环境特点选择适宜的教育方式。
以上为住院患者用药教育步骤,而非住院患者的用药教育步骤可参考“住院患者用药教育步骤”,并根据服务场所、患者实际情况等进行适当简化。
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多重用药患者以及认知、听力或视力受损的患者等,应当根据其病理、生理特点及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等情况,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教育方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教育记录并可追溯,记录书写应当客观、规范、及时。
医疗机构应根据用药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培训方案、工作计划、标准操作规程、考核方案,并有记录。
文件对比→不同点
卫健委只对从事药学服务的人员资质做了要求,而医院协会除此之外,还要求从事药学服务的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信息检索技能及医患沟通技巧。卫健委文件中服务管理和中国医院协会的服务过程均要求了用药教育服务的方式、步骤、内容及记录,内容如前。中国医院协会的服务过程还包括对服务对象的描述,包括了用药教育的重点患者。
中国医院协会对用药教育管理制度进行了具体划分,以此协助医疗机构开展相应工作及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协会附的用药教育记录表
(卫健委的用药教育规范中未附相关表格)
发药交代,又叫发药交待。在2007年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指示,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1]。可以理解为,发药交代是在门急诊等有发药窗口的背景下,药师为患者发放药品时所做的用药教育。除了发药交代,用药教育还包括了对住院患者、社区患者的用药教育。目前,门诊药房的发药交代存在内容过于简单、交代时间短、交代率低等问题。特别是在患者取药高峰时段,口头用药交代时常无法规范进行,有时甚至被忽略[2]。发药交代仅仅交代是否外用、是否需要冷藏是远远不足的,但是详细询问病史、用药史并介绍所有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是不现实的。所以建议有用药咨询需求的患者及家属应该在门诊药物咨询窗口获取相应帮助,而门诊咨询窗口应该整理并提供合理的药物使用相关信息。窗口药学服务的隐私性较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专门的场地为患者提供隐私保护的空间。
在中国医院协会的药学门诊团体标准[3]中,依从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对药物信息了解不足、患者更倾向于不吃药、患者经常忘记服药、药物费用对于患者而言过于昂贵、患者无法购买到这种药物等。MMAS-8是目前最常用的用药依从性评估量表,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公共卫生专家Morisky等在2008年基于MMAS-4的基础上提出的,在高血压人群中进行了首次验证,内容包含了依从性障碍和用药行为,在T2DM、高血压、痛风、双相情感障碍、帕金森氏综合症、白癜风、骨质疏松征、类风湿关节炎、服用华法林的患者中都得到了验证。除了MMAS-8,BMQ和CQR也是常用的量表,验证人群及内容各有不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