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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隔离衣、眼罩你不能说造就造啊!生产务必先备案!





温馨提示



近期,部分企业通过转产、扩产等方式生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急需的一类医疗器械,如隔离衣、医用隔离眼罩等。在此提醒广大生产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查看办事指南并在线申请。上述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请各相关企业遵守规定备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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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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