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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地铁站牌好卖楼?有房企被罚200万!“打工人”购房防坑指南!



这两天,“打工人”这个梗实火
不久前大家嘴里念叨的都是“打工系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

现在就变成了“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是人上人......”

打工人连表情包都是这么的朴实复古




一句“早安,打工人”道尽了多少人的心声
而这个群体正是80后、90后居多他们不仅处于结婚生子的阶段对于买房的需求也达到了高峰!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真的需要非常谨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打工人”
近日,国内有些房地产开放商因涉嫌虚假宣传被重罚济南章丘房地产虚假宣传案

10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某楼盘被曝出在济南地铁8号线规划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设置“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安莉芳路站”站牌对其楼盘进行宣传。


章丘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联合对该楼盘涉嫌虚假宣传一事进行立案调查,经整改,该楼盘移走了地铁站牌,带有“地铁”字样的宣传展板也都已经挪走替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该楼盘私设8号线地铁站牌宣传楼盘,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章丘市场监管对该楼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49万元罚款

绿地国际虚假宣传案

2020年7月,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50多名消费者投诉举报济南市绿地国际城项目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目开发商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一案进行处罚信息公示。

“千亩建设规模?”假!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小程序链接、印刷品广告等形式,宣传绿地国际城项目有“千亩”的建设规模,而绿地国际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未达到其宣传的“千亩”规模。

“配套建设中学?”假!

该公司工作人员用微信聊天的形式,宣传该片区规划初中为实验(初中)或者育英(中学)而对于该片区配套初中的情况,当事人在宣传时,建设单位尚未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代建协议。

△图/齐鲁晚报

“规划建设三甲医院?”

没有具体依据和出处!

该公司以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程序链接、售楼处设置的沙盘、网络宣传视频、印刷品广告等形式,宣传片区规划建设三级甲等医院。相关材料仅显示相应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医院用地,但未说明配建“三甲医院”的具体依据和出处。

“有轻轨线经过?”

至今尚未确定!

该公司还以微信链接、印刷品广告等形式,宣传“绿地国际城”项目周边有“M5”轻轨线经过。而济南轨道交通M5线的具体建设计划和线路设置,至今尚未确定。

经过调查证实,该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国际城”项目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涉及的消费者数量多,影响面范围广。鉴于本案违法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9月29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一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房地产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主动开展多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检查典型案例之一是2019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某楼盘“买一送一、买一送二等配套赠送”的虚假宣传行为罚没16.9万元

你家够大方啊,都敢送违建房了?




2019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新建小区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并对当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调查,经查明,从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该公司在应当知道房屋内搭建隔层属违建的情况下,委托制作带有“买一层送一层”“买一层做两层”字样的宣传单进行广告宣传并利用违规搭建带隔层的样板房的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其宣传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误导消费者,对购房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



当事人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虚假广告行为,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超过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69380元





个别不良房地产开发商

存在为拉抬经营业绩

隐瞒信息欺诈销售

夸大宣传博取眼球

虚假承诺缺失诚信行为

这9大套路一定要注意!

套路一

&

赠送面积


你在购房时遇到过营销人员向你承诺,买房就送入户花园、送阳台等房屋面积的情况吗?



营销人员在销售时承诺赠送入户花园、阳台等房屋面积,实际是开发商在满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设计增加室内外空间,让房子的某一部分“不计面积”或“计一半面积”,其实这些部位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就不计面积或计一半面积,现实中则被开发商宣称为面积赠送,仅是宣传“噱头”而已。

套路二

&

赠送花园


坐享地面式花园、楼顶花园、阳光房。面对这样的赠送条件你是否心动过?



营销人员承诺赠送花园包括赠送地面屋前花园、楼房屋顶花园、阳光房等,实际是将小区共有部位擅自交给个别业主单独使用(可查询规划总平面图),这类赠送营销大多都是口头承诺,开发商也不会载入合同内容,若您擅自改造为自己独享的私家花园,可能涉嫌侵占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面临被投诉或强拆,购房时不要被此类赠送所迷惑。

套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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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紧俏


销售人员:“最近我们这里房源紧俏!非常火爆,排队预约的人都排到凌晨去了!您运气还算好!”



营销人员告诉您该楼盘房源紧俏,且您看到销售现场人头攒动,异常“火爆”,也许该楼盘确实性价比高,区位好,很抢手,但也可能是开发商饥饿营销请的“托”,特意营造的销售“火爆”假象,此时可通过销售现场设置的商品房公示系统查询剩余可售房源真实情况,注意甄别真假,不要盲目跟风,审慎评估再订购。

套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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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房


销售人员:“特价房出售!特价!买到就是赚到!”


有的楼盘对外宣传有特价房销售,其实所谓特价房,仅是为了增加项目关注度和访问量,要么相关房源已销售,要么此类房源位置较偏,户型变异,并不是您理想的房源,购买时一定要加强识别,切忌因贪占便宜而后悔。

套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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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房源


销售人员:“现在房子不好买!但是我们这边有关系,可以走内部房~”


有的销售火爆或对购房人有特殊要求的楼盘因供需紧张,个别不法中介宣称有内部关系和内部房源出售,其实相关房源已售,还未办理产权,即所谓“期房”。购买这类房源不能进行合同变更及网签备案,相关当事方还涉嫌偷逃税、一房多卖、合同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购买“内部房”或“期房”,莫存侥幸心。

套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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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不受限


买房资格不受限?“住房公寓”任意购?真的有这回事吗?


个别楼盘在销售商品房时,向购房人宣称无资格也可购房。这类“套路”有两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为非住宅性质的办公写字楼,被当作可供居住的“公寓”进行营销,这种“噱头”式营销涉嫌虚假宣传;二是商品房为住宅,因项目销售不理想且急于资金回笼,采取先订购待有资格再合同网签备案的方式进行营销,此类住宅因限购原因导致无法备案,还可能面临被再次转卖的风险,您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相关当事方则涉嫌非法集资、一房多卖、合同欺诈、违反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套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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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搭建用途不限


购房客:“我想把买的房子改建一下,开做餐厅可以吗?”。销售人员:“当然ok!随便搭建,用途不限”。


有的项目为加快商业营销称经营范围不受限制,可根据经营需求任意改建,随便使用,其实某些商业用房的经营范围在环保及消防方面有严格限制,有的不能开餐馆,有的不能作仓储,有的不能有噪音等,购买时不能轻信口头宣传及承诺,应准确详细了解相关限制信息及合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投资预期。

套路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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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完善区位好


地处黄金商圈,门口就是学校、医院、地铁,简直不要太方便?这样的房源哪里找?你心动了吗?


营销宣称项目位于黄金商圈、地铁旁,交通、入学、就医方便,有的可能属实,但有的可能公共配套并未落地,有的正在建设,有的看似近实则远。购房人防范此类虚假宣传,可通过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项目周边详细规划及相关配套的落地建成时间,并实地测量已规划的医院、学校的真实距离,全面了解项目周边配套及落地的准确信息,避免被误导和利益受损。

套路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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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招商即买即赚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房子统一招商,统一打造,买到就是赚到,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宣传?


此类营销主要针对商业用房,部分项目宣称有专门的招商团队负责统一招商、统一打造、统一经营,投资回报率高,即买即赚。其实开发企业只负责销售,买卖合同并不会约定后期经营和投资回报,后期经营均是由您委托的第三方负责,为保障您的投资利益,减少投资风险,购买时一定要对第三方的招商能力和经营水平进行认真评估,谨慎购买。


打击房地产违法我们从不手软!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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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查实,执法蜀黍将依法立案处理

并公示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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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部分来源:成都市场监管、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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