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炜 | 历史学如何算起来? ——从北宋耕地面积、粮食亩产量等数字说起
“让历史学算起来!”这一近乎口号式的呼声,近年来颇具感召力。实话实说,呼声尽管响亮,但本人无太多新鲜感。虽然从前并不知道:1922年,梁启超便倡导“历史统计学” [1] 。但早在55年前,我就算了起来。老师当即告诫:“古代某些数字是算不清楚的,如粮食平均亩产量之类。” [2] 本人自来是个不大听话的学生,依然故我不回头,硬着头皮往下算。而今回顾这桩往事,有些体验和感悟,率尔写在下面,不知对青年学子有无可参考之处。
我步入研习宋史之门,是在上世纪60年代之初。当时众口一词:宋代“积贫积弱”。但我一接触基本史籍,宋代“弱而不贫”之感油然而生。宋人往往炫耀:本朝“生齿增息”“户口繁多”“田野日辟”。诸如此类,举不胜举。然而要证实宋代果真“弱而不贫”,仅仅列举这类略带夸张的片言只语,难以令人信服。即使采用当时通行的举例论证法,说服力也不强。与试举例以说明之相比,数据论证法无疑更科学、更简明、更有力。于是,我患上“数字饥渴”症。
正当痛感举例论证法局限性不小,试图让数据说话,又不知如何入手之时,前辈学者汪篯先生仿佛深知我等之心,当即现身说法,率先垂范。汪先生治学有一大特色:“非常注意各个(历史)阶段中的数量关系,经常进行各种统计和计算。” [3] 其弟子吴宗国教授所著《汪篯传略》如此记述道。1962年,数月之内,汪先生在《光明日报·史学》接连发表《隋代户数的增长》《唐代实际耕地面积》等四篇《隋唐史札记》 [4] 。当年,这四篇札记影响力大、波及面广,称之为在历史学界产生轰动效应,并不为过。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学子和学者,跟着汪先生算了起来。只因文革赓即爆发,这些统计、计算结果到70、80年代之交才陆续公诸于世。
我从60年代初开始算,一直算到70年代末。在吸取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统计、计算出四组数据:一、北宋耕地面积扩大:唐代约800-850万顷 [5] ,北宋约1460万余顷 [6] ,北宋比唐代至少增加600万顷即6亿亩。二、北宋粮食平均亩产量提高:北宋“大约中岁亩收一石。” [7] 汉、唐两代也大体如此,但因宋量大于唐量、更大于汉量,北宋粮食亩产比唐代增长25﹪,比汉代增长近一倍。三、北宋年粮食总产量增加:汉代约320亿斤 [8] 、唐代约595亿斤、北宋约1284亿斤。北宋比唐代翻了一番还多,比汉代增长三倍有余。四、北宋人口增多:汉代、唐代均不过六千万,北宋在历史上首次突破一亿大关。“人多好种田”,人口的增长意味着劳动人手的增加。依据这些数字,进而得出结论:北宋超越汉、唐两代,在我国历史上是一次经济腾飞,足以同汉朝、唐朝前后相辉映,相互争妍丽。对于这些数字,本人并不十分自信,因而在文稿中特意加上一句话:“从绝对意义上讲,这些数字并不一定可靠,只是些近似值,但就相对意义而言,它们所展示的趋势是确实可信的。” [9] 谁知这些数字公布不久,某些学者竟一再引用。如金观涛、刘青峰试图证明:“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之高,在古代世界是惊人的”,便以此为主要例证之一,并据此进一步推算出人均占有粮食量,唐代近1000斤,宋代近1300斤 [10] 。实不相瞒,本人当时不免沾沾自喜,因而信心倍增。从此连年在课堂上反复予以讲述,心里美滋滋,有些得意感:别人讲北宋农业生产的发展,总是举例,什么占城稻的推广以及踏犁、秧马、龙骨车等等,而我用几个简要的数字就说服学生,驳倒宋代“积贫积弱”论。若干年后,反躬自省,才发现上述四组数据,除第四组系学界通常说法而外,其它三组均不可信。2008年,在将《北宋租佃关系的发展及其影响》一文收入《两宋史散论》 [11] 时,我率性把这些数据统统删掉。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发现上述数据很成问题是从阅读有关论著开始的。较早读到的是余也非先生的《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 [12] 和吴慧先生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 [13] 。他们掌握资料比我全面许多,其计算结果与我差距极大。而余、吴两先生的结论差异也相当明显。如吴先生用大量篇幅反驳汉代“亩收一石”论,坚持“亩产三石”说。而余先生则认为汉代南方“亩产谷四石”、折合米二石,北方亩收麦由一石逐步提高到三石。他虽然肯定宋代“北方每亩平均产量为麦一石”,但认为南方每亩产米“一般应为二石”。分歧如此之大,足见考证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之难,不可草率从事。于是我开始自我质疑。本人将汉、唐、宋三代粮食平均亩产均假设为一石,显然是错误的。以北宋而论,所谓“大约中岁亩收一石”,系熙宁年间吴充所说,仅就熙州(治今甘肃省临洮县)、河州(甘肃省临夏市西南)地区而言,并非全国各地的实情。其反证不少,如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言及苏州的情形:“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 [14] 吴充是就粟麦而言,范仲淹是以稻米来说,各地栽种谷物品种不同,产量迥异,很难一概而论。这时,我才想到老师当年的告诫:“古代的粮食平均亩产量是算不清楚的。”
岂止粮食平均亩产量的假设是错的,耕地总面积的估计也不对。我所认同的北宋耕地总面积为1460万余顷一说,其史料依据无非是《宋史•食货志上一•农田》里的两句话。一句是:“治平中(天下垦田)四百四十万余顷。”另一句是:“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由这两句话推算而成。所谓“十居其七”,分明是个或然数字。“四百四十万余顷”确切么?答案应当是否定的。细读这段史料,破绽显而易见:“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其间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垦田之数增倍。以治平数视天禧则犹不及。” [15] 不到20年,耕地翻一番,绝无此种可能,断断不可信以为真。后来读到何炳棣先生《中国历代土地数字实考》一书,他列举了北宋不同年份有关耕地总面积的八个数字,认为:“仅就这八个数字之间极不稳定的大起大落,就可推知这些数字决不会反映当时的耕地面积。”[16] 何先生怀疑这些数字的真实性,言之有理。而我竟将不真实的亩产乘以不真实的亩积,从而得出北宋年粮食总产量高达1284亿斤,无疑是闹了一个大笑话。上述三组数据漏洞相当多,如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分明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我将耕地面积与粮食播种面积混为一谈。又如唐亩与宋亩并不相等地,前者为4752.6平方市尺,后者为5189.4平方市尺,分别相当于0.792、0.865今亩亦称市亩(亦称市亩)[17]。宋亩分明大于唐亩,而我居然忽略不计。为避免枝蔓,这些本文恕不一一列举。
关于北宋耕地总面积,在《文献通考》等有关史籍的记载中,除何炳棣先生所举八个数字之外,更离谱的是:治平年间,“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 [18] 去掉余数,以三千万顷计,再按一宋亩等于0.865市亩换算,当时天下垦田多达25.95亿亩,大大超过现今全国耕地总面积18亿亩。人们难免会问:这可能么?有前辈学者早年竟信以为真,据此记述道:“到英宗时,全国耕地共三千多万顷。” [19] 好在杨志玖先生已于50年代初,著有《北宋的土地兼并问题》一文,专门予以订正 [20] 。稍后,华山先生在《关于宋代农业生产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这个统计,一望而知是靠不住的。” [21] 华先生所说“这个统计”,包括“三千余万顷”以及“四百四十万余顷”等等在内。在他看来,都“靠不住”。
所谓天下垦田“三千余万顷”,只是典型个案之一。宋人提供的数据往往精确度不高,且相互抵牾,不可尽信。北宋军费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很高,是个不争的事实 [22]。究竟高到什么程度?蔡襄、张载、陈襄都是北宋中期人,年纪相若。这三位同时代人,便其说不一。蔡襄言:“养兵之费常居六七。” [23]张载曰:“养兵之费在天下十居七八。” [24] 陈襄云:“六分之财,兵占其五。” [25] 到底相信谁的?依我看来,都是“估计参谋”。人们固然有理由认为,蔡襄曾任主管财政的三司使,所言可信度应当很高。但他在治平元年(1064),除“养兵之费常居六七”一说之外,还另有一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26] 六分之五,即十分之八强。一年之中,两个不同的数字居然出自蔡襄一人之口。关于北宋开封的人口,种师道称:“京师数百万众” [27] ,已经相当夸张。刘攽说得更悬乎:“京师至三百万家。”[28] 以一家五口计,北宋开封一城人口竟达1500万人之多,即令包括开封府所辖16县在内,也让人无法想象 [29] 。但我当年见风就是雨,拣起封皮就当信,竟在《北宋租佃关系的发展及其影响》一文中加以引用。过后方知:上当!至于“京师亿万之口” [30] 、东京“居者无虑万万计” [31] 一类的言辞,从历史统计学的角度看,纯属天方夜谈。
有关数据采用与数字计算方面的教训理当记取。然而近期在某些著述中,不靠谱的数据和数字仍时有所见。如高估宋代城市化的程度,认为“南宋时的城市人口已上升到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超过改革开放初期。又如高估宋代的农业生产率,宣称当时“平均每个农民每年生产粮食为4158斤”,发达地区“为6930斤”。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仍“远远低于宋朝的农业生产率”。这些有悖常理的数字,据说是计算出来的,但终究很难令人置信。“宋朝公务员富得流油,包拯年薪超千万,富可敌州。” [32] 这类似是而非的说法主要是在网络与媒体上流传。正式出版的专书《两宋风云》居然也列举出一些离奇数字:“北宋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当时世界的80%,是明朝的10倍之多。” [33]作者不屑于注明出处,让人高深莫测,不知其依据何在 [34] 。
凡事均不可一刀切。受论题与史料的双重制约,某些问题很难算乃至无法算,如刚刚说到的宋代的GDP之类。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应当补充并强调的是,另外若干乃至更多问题能够算甚至必须算。如要揭示唐宋物价的变动轨迹,只能用数字说话。全汉升先生40年代所著《唐代物价的变动》《北宋物价的变动》《南宋初年的物价大变动》《宋末通货膨胀及其对于物价的影响》 [35] 等文,在数据的运用与计算方面是相当成功的,具有示范意义。数字论证法如果运用得当,有助于不少历史问题的解决。有关事例较多,仅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各略举一二例证。
其一,算出独到见解。如40年代,据全汉升先生在《唐宋政府岁入与货币经济的关系》一文 [36] 中计算,唐天宝八年(749)钱币所占比例仅为3.9%,到宋治平二年(1065)高达51.6%[37] 。依据这些数字,全先生指出:政府的收入在唐代中叶以后,钱币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实物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到北宋治平年间,前者所占比重超过后者。这无疑是有关唐宋时期财政收入结构性演变的一大重要见解。80年代初,贾大泉教授在全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将这项研究进一步向前推进。他在《宋代赋税结构初探》一文中认为宋代“国家财政三分之二以上来自农业二税以外的赋税收入”,并以数据为证:熙宁元丰年间,二税收入仅占30%,工商杂税等其它收入占70%。[38] 我个人认为,其数据与结论是可信的。
其二,验证既有结论。如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宋朝重用文臣、压抑武将,但论证不够坚实。80年代初,梁天锡教授在《宋枢密院制度》一书中对两宋十八朝枢密院长官的文武构成进行统计,得出文臣占91%,而武将仅占9%的数据,从一个侧面印证宋朝奉行重文轻武政策[39]。值得注意的是,梁教授的统计是动态的,表明重文轻武政策在宋朝前后又有所变化和调整。又如宋代布衣入仕者增多,究竟多到什么程度?70年代,陈义彦先生对《宋史》1953人的家世作统计,其结论是宋代布衣入仕者占55.12%[40]。他将无谱系记载者一概视为布衣,李弘祺教授认为不准确、应剔除,布衣入仕者应占32.53%[41]。此前,孙国栋先生的统计则是:晚唐名族公卿子弟贡举而进者占76.4%,至北宋跌至13%;寒族晚唐仅占9.3%,北宋增至58.4%[42]。这些统计难免欠精准,但我个人认为,他们用数字说话的努力值得肯定。
其三,订正不确陈说。60年代,有前辈学者指出:唐代“科举制是最主要的做官途径”;“绝大部分都是科举出身而致位宰相的”。本人在《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不成熟性》一文中采用数字论证法,试图予以修正。依据数据,我认为:“从数量上说,唐代入仕为官的主要途径不是科举中第,而是流外入流”;“唐代宰相之中,科举出身者与非科举出身者大约各占一半。” [43] 从前学界通常认为,唐代妇女再嫁者甚多,而宋代极少。本人在《婚姻与社会·宋代》一书中采用抽样数据统计法,以期证明宋代妇女再嫁者并不少于唐代 [44] 。至于其方法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可信、结论是否正确,则有待读者评判。
总之,本人从总体上对数据论证法持肯定态度,且尽力予以运用。“让历史学算起来”,问题不在算不算,关键在于如何算。算得好,事半功倍,论证有力。胡乱算,破绽百出,适得其反。不宜草率为之,而应审慎行事。本文无甚高论,浅见不过如此而已。
(文稿草成后,学友陈鹤曾提出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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