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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人,这笔钱又涨了!

绍兴发布 2022-01-21

近日,绍兴市政府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602元提高至1620元。诸暨、嵊州、新昌同步提高供养标准,分别由1434元、1163元、1347提高到1460元、1179元、1358元。

目前,全市平均标准1476元,位列全省第四。这是2017年市政府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若干意见》以来连续第四年提标,相较2018年,市区特困供养标准涨幅高达18.08%,其余县(市)全部达到并高于民政部规定的“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要求。提标后,惠及我市特困人员1631人,全年预计支出约28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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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民政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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