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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小电驴”!新规出台→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何在便利出行的同时保证安全?近期,多项规范要求出台,一起来看——
新规范
新标准
新行动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会议指出,要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将防火阻燃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限、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商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
新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防触电保护类别”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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